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4 (1700-1725).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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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相倚,六善也。大約開國之祖,身在行閒,習於兵事, 故制之善如此,後屢改而大失其故矣。

太宗遷都北平,一如太祖之制,則於中都、大寧、山東、 河南附近衛所,摘撥官軍,輪班上操。營「提督內臣一 人,武臣二人,掌號頭官二人,大營坐營官二人,把總 二人,中軍坐營官一人,馬步隊把總各一人,左右掖 左右哨官如之。」此則高皇帝五軍之舊也。此外又有 十二營,掌隨駕馬隊官軍,是營也,把總二人。此外又 有圍子手營,掌操練上直叉刀手及京衛步隊官軍。 是營也,坐營官一人,一司、二司、三司、四司,各把總二 人。此外,又有幼官舍人營,掌操練京衛幼官及應襲 舍人,是營也,坐營官一人,幼官營,把總一人。舍人營, 一司、二司、三司、四司,各把總一人。此外,又有《殫忠效 義》營,掌操練京衛報效舍人餘丁。舍人營曰殫忠,餘 丁營曰效義。是營也,坐營官一人,把總各一人,此則 五軍營之支分也。已又得降人一千,常立於龍旗、寶 纛之下,以為三千營。營分五司,掌執大駕龍旗、寶纛、 《勇》字旗,負御寶及兵仗局什物等件。上直軍為一司, 掌左右二十隊《勇》字旗,大駕旗纛、金鼓等件。上直軍 為一司,掌傳令營令旗、令牌,御用監盔甲、尚冠、尚衣、 尚履什物等件。上直軍為一司,執掌大駕勇字旗。五 軍紅盔貼直軍、上直軍為一司,掌殺虎手、馬轎及前 哨馬營。上直明甲軍、隨侍營、隨侍東宮官舍、遼東備 禦回還軍為一司。凡五司。是營也,提督內臣二人,武 臣二人,掌號頭官二人,坐司官五人,見操把總四人, 此則三千營之支分也。已,征交阯,得其神機、火箭之 法,立神機營,掌操演神銃、神砲諸火器。亦分為五軍: 中軍坐營內臣一人,武臣一人,其下分為四司,各監 鎗內臣一人,把司官一人,把牌官一人。左掖軍如之, 右掖軍亦如之,左哨軍亦如之,右哨軍亦如之。已,又 得都督譚廣馬五千匹,當時謂之「譚家馬。」復置五千 營,掌操演火器及隨駕護衛馬隊軍。是營也,坐營內 臣一人,武臣一人,其下分為四司,各把司官一人,此 則神機營之支分也。居常則五軍肄營陣,三千軍肄 巡哨,神機軍肄鎗手。如大駕親征,則大營居中,營外 五軍分駐,步軍居內,騎軍居外。騎卒之外為神機營。 營之外有長圍,周鄰二十里,樵採其中閒,此三大營 之制也。永樂雖遵洪武五軍之遺,而各營添設內臣, 已違「內臣不許典兵」之禁。未幾,王振用事,京軍五十 萬,一旦敗潰,遂有土木之禍,太宗貽之也。

景泰元年,于謙為兵部尚書,建立《京營團操法》。謙以 京師兵馬分隸五軍、三千、神機諸營者,雖各有總兵, 然不相統一,每遇調遣,選摘湊撥,號令不同,兵將不 相識,或至誤事。乃議「揀選各營馬步官軍一十五萬, 分為十營,每營各以都督總領,每五千用都指揮一 員,每千用指揮一員,每五百用把總十員分管,每隊」 用管隊二員,常領在營操練,體統相維,兵將相識。出 征就令原管都督等官統領前去。「《號令號》一,行伍不 亂。」團營之設自此始。

天順初年反。景泰之政,革罷團營,至八年而復。及成 化初,又復革,二年又復。復則從兵部尚書馬昂議,抽 選京兵八萬,外衛八萬。外衛之兵分為二班,班四萬 為瓜代,合京兵十六萬,立十二團營操練之,「曰奮武、 曰耀武,曰練武、曰顯武、曰敢勇、曰果勇、曰效勇、曰鼓 勇,曰立威、曰伸威、曰揚威、曰振威。」營各分五軍三千, 神機三營。五軍營領內外馬步官軍,三千營領內外 馬隊官軍,神機營領內外步隊官兵,而三大營之數 不與焉。是十二營軍名曰「選鋒」,不任選鋒者仍歸三 大營,曰「老家」,而團營之法稍變矣。至於弘治、正德之 後,又有兩官廳之制。其法:就十二團營挑選精銳,別 立總兵參將統領之。此時十二團營可為「老家」,而《兩 官廳》可為團營也。

嘉靖二十九年,京師戒嚴。大學士嚴嵩、李本請刷京 營,圖善後。令兵部選武臣以充總督坐營之任,吏部 選才望大臣專理之,令其揀選人馬。上是之,下兵部。 兵部侍郎王邦瑞言:「國初營兵不減七八十萬,元戎 宿將常不乏人。嗣是三大營變而為十二團營,又變 為兩官廳。雖浸不如初,然原額軍尚足三十八萬有 奇。迄今承平既久,武備廢弛,見在據籍僅十四萬有 奇,而在營操練又不過五六萬人而已。戶部支糧則 有兵,兵部調遣則無兵。見在軍士率多老弱,衣甲器 械,臨時取給,耗弊已極。臣謂伍軍不足,其弊不在逃 亡,而在占役;訓練不精,其弊不在軍士,而在將領。今 之提督武臣,即十二團營之總帥;坐」營等官,即諸營 之主帥,而號令把總之類。又古之偏裨官,其閒多屬 紈褲。平時則占役營軍,予以空名之餉;臨操則四集 市人,呼舞博笑而已。先是,尚書王瓊、毛伯溫、劉天和 皆嘗有意整飭將領,惡其害己,從中阻撓,陰壞正議。 而軍士又驕惰厭律,輒亡匿渙散,倡為流言。清理未 半,事復中止。今皇上「親見其害矣。臣願遣風力科道 官,議覈十二團營人馬之數,參攷《戶部糧籍》,汰老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