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4 (1700-1725).djvu/8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選之後,或以己名,或主使人,羅織生事,投詞告害者, 在京聽兵部,在外聽撫按官參究,照例調發邊衛。 凡王親改調,嘉靖九年議准,邊方衛所官與王府結 親者,不准本衛所帶俸,俱調五百里外管事。 又按 《會典》:「寧夏城堡,嘉靖九年題准,寧夏花馬池、延綏定 邊營相接地方,挑挖壕塹,防護鹽池,已成六十餘里。 其花馬池西至橫城堡,共計一百六十六里,通行挑 挖。東南自定邊營大山口起,西北至寧夏黃河止,中 閒平漫之地,皆挖溝築壘,使敵」不得長驅。定邊營一 帶,每里築一墩;花馬池一帶,量地遠近立墩,每墩蓋 鋪房一座,以為守軍棲止。 凡將軍清查,嘉靖九年, 令兵部錦衣衛堂上官各一員,會同兵科都給事中, 清查見役將軍。若有虛冒買閒等弊,具奏處治。 又 按《會典》,凡郡王府校尉,嘉靖九年題准、王府力士校 尉事故,以選退將軍兒男相兼充補,不必行有司另 僉。 凡親王府校尉,嘉靖九年議准,親王府食糧軍 校,除正數外,每正丁下,量留餘丁一名或二名供貼, 餘俱分撥缺人郡王將軍位下使用。若親王封國日 淺,餘丁撥用不敷,仍照例僉補。 又按《會典》,「凡各營 及江操官軍,嘉靖九年議准,南京新江口戰巡等船, 行南京工部修造完備,通將新舊船隻編定字號,均 撥見在應操官軍隨船操練,更番看守,置立牌面,按 季聽科道及該部查點。如未及修造年分損失者,責 令本船官軍均賠。」 又題准:「龍江等五關地方,除額 設盤詰官員外,其濫委內外官員并旗軍人等,俱即 掣回,幹辦本等職業及隨營操練。今後遇有公務」,合 差官軍,務要奏請定奪。 又題准:南京內外守備,每 年春秋二季,不許擅自差委內外官員前去安慶、九 江等處點閘操練。其有合行公務,以文移調度施行。

凡南京各衛所逃故軍匠。嘉靖九年奏准、各處起

解新軍到衛、不許該管官旗剝削、以致隨解隨逃。各 該衛所、仍置立收軍號簿、季終送部查考

嘉靖十年,定衛員調補軍官職守、軍士脫班之例。又 嚴逃軍清編冊,禁軍官擅勾,及定南京軍役數。 按明《會典》,凡多餘官員量調。嘉靖十年奏准:在京親 軍旗手等衛并府屬衛所,將多餘見任官員,開具履 歷,揭帖送部。如遇缺官數多,衛所照考選例,將多餘 見任人員,量為斟酌調補。子孫襲替之日,有願回原 衛,或願在今調衛所,俱從其便。其五年一次考察,不 在此例。 又按《會典》,凡邊臣職守,嘉靖十年議准:「今 後各邊巡撫總兵主將偏裨,務要遵守協同事宜,節 制舊例。如有奸徒不務協同供職,左道阻撓,搖撼人 心,及抗違節制,巡撫官指實奏聞。被勘人員,不許駕 捏別項事情,摭拾誣辯。如事干軍機,副參以」下,故意 阻撓主將號令者,雖未敗事,亦以違令究治罷黜。敢 有挾制奏訐者,原詞立案不行。若總兵官挾私陵虐, 偏將撫按官指實彈劾究治 凡輪操十年議准:今 後脫班不到官軍,俱自起程之日為始,扣除俸糧還 官,不許朦朧冒支。 又按《會典》:凡根捕逃軍,十年題 准,凡各清軍御史委官清勾,先將原逃問罪,隨拘壯 丁補伍。緝事衙門巡城御史,五城兵馬訪拏,將妻雇 倩軍人應點者,從重治罪。嚴限關津,盤獲逃軍。如有 軍士逃回,里鄰戶首容隱,以里鄰戶首押解。里鄰戶 首出首,以的親父兄押解,免僉解戶。其三犯逃軍,查 究,果有底業,及月糧供丁不缺,肆情逃避者,以嘉靖 十一年正月為始。在逃三次,從重照例擬罪。若疾病 失誤點閘,及十分貧難不能自存者,仍照常例。 凡 編造冊單。十年題准:「凡造送總會軍冊,務要將各軍 戶祖名充調接補來歷、子孫枝派盡行查明。各州縣 開造軍數大總,各坊都圖開造軍數小總,各軍戶下 分別收除實在數目。冊後俱要開寫承委官吏職名、 每里」下開寫里書姓名,另造委官職名小冊,通行如 法裝釘印記,差委的當人員,依限解部。各司府州縣 仍各存一本備照。 凡管軍官違犯,嘉靖十年題准: 「凡各清軍御史,通行各都司,轉行衛所,不許擅差軍 人執批勾攝軍士,亦不許縱容包當賣放。如違,許所 在官司,不分真偽,連人批徑解清軍御史具」招,參奏 官問降級軍調邊衛舍餘人等,問發附近充軍。 凡 各營及江操官軍,十年題准,南京一應工作,非事體 緊要,勢不可已者,不許奏撥營軍。 又按《會典》:凡南 京軍役。十年題准,南京各監局軍匠,除投充冒領,及 原冊無名,通行裁革外,其係額設者,惟神帛堂照舊 留用,內宮監止存留七百三十七「名,司禮監止存留 一百三十五名,司設監止存留一十名,御用監止存 留一十一名,兵仗局止存留六百二十四名,內織染 局止存留一千二百八十七名,針工局止存留一十 五名,餘俱革去,照數驗發各衛差操,各監局不許朦 朧勾補。」 又議准:南京各府衛軍伴,俱聽本部照例 委官驗撥。其內外守備軍伴寫字人役,聽差官舍,會 同點軍。科道一年會撥一次,不許擅自差動。違者指 實參奏。各衛掌印官私自撥送者,事發問罪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