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5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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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枇杷守禦所 ,千總一員。

錦田守禦所 千總一員。

舊設

行掌印都司一員。順治九年裁。

操捕都司僉書一員。順治十一年裁。

承天衛,「順治三年,改為安陸衛。」

鄖襄衛順治九年裁併「襄陽衛。」

安陸衛 、寶慶衛:俱順治十七年裁。

辰州衛順治十八年,裁併沅陵、辰溪、瀘溪、漵浦、武陵、龍陽六縣。

沅州衛「順治十八年,裁併沅州、黔陽、麻陽、辰溪、桃源、五州縣。」

鎮遠衛:康熙二十二年裁。

靖州衛「順治十八年,裁併靖州。」

瞿塘衛,「康熙五年裁併四川。」

房縣所 ,竹山所 、均州所,俱順治九年裁併「襄陽衛。」

枝江所 、遠安所 、彝陵所,俱順治十一年裁併「荊州衛。」

長寧所,「順治十一年,裁併衡州衛。」

桂陽所「順治十一年裁併柳州衛。」

寧遠所 、江華所,俱順治十二年裁併。寧遠衛、宜章所,順治十四年裁

灃州所 ,武岡所 ,城步所,俱順治十七年裁。天柱所 ,汝谿所,俱順治十八年裁併天柱縣。郴州所,康熙元年裁。

中州所 ,廣安所 ,寧谿所 ,銅鼓所 ,中潮所 ,黎平所 ,平屯所 ,新化所 ,隆里所,平茶所 ,新屯所 ,中右所 ,中中所 ,鎮谿所,「康熙五年,裁中州所歸併四川,裁廣安所歸併茶陵衛,裁寧谿所歸併衡州衛」 ,裁銅鼓、中潮、黎平、平屯、新化、隆里、平茶、新屯,中右、中中十所,歸併五開衛,裁鎮谿所歸併常德衛。

福建:衛所盡裁。

舊設

「掌印都司」 一員。康熙十一年裁。

操捕都司僉書一員。順治十二年裁。

「管屯都司僉書」 一員。順治十二年裁。

鎮海衛:順治十四年裁併漳州衛。

延平衛 建寧左衛 、右衛 、邵武衛 、汀州衛「俱順治十八年裁。」

福寧衛康熙三年裁

福州左衛 、右衛 、中衛 ,鎮東衛 ,興化衛。

平海衛 、泉州衛 、永寧衛 、漳州衛,俱康。

熙五年裁

福泉所 、崇武所 、高浦所 、金門所 、中左所,「俱順治十四年裁併永寧衛。」

南詔所 、龍巖所 、陸鼇所 、銅山所 、懸鍾所,俱順治十四年裁併漳州衛。

浦城所 ,上杭所 、武平所,俱順治十四年裁。將樂所 、永安所,俱順治十八年裁。

梅花所 、萬安所 、莆禧所 、大全所 、定海所,「俱康熙三年裁。」

山東:現在衛十五所:《三》

掌印都司一員

德州衛 守備一員,千總七員。內管河千總二員,徵屯千總三員,領運千總二員。

德州左衛 守備一員,千總五員。舊設管河千總二員,徵屯千總三員,領運千總二員。康熙二十五年,裁領運千總二員。

平山衛 守備一員,千總一員。舊設管河千總一員,前幇領運千總二員,後幇領運千總二員。康熙二十五年,裁領運千總四員。

東昌衛 守備一員,千總四員。內本衛領運千總二員。濮州所領運千總二員

臨清衛 守備一員,千總二員。舊設「山東前幇、河南前幇、河南後幇領運千總各二員,康熙二十五年裁。」 河南前幇、後幇千總四員。任城衛 守備一員,舊設領運千總二員,康熙二十五年裁。

濟寧衛 守備一員,千總六員,內管河千總二員,前幇領運千總二員,後幇領運千總二員,安東衛 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靈山衛 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鼇山衛 守備一員

大嵩衛 守備一員

威海衛 守備一員,千總一員。

成山衛 守備一員

靖海衛 守備一員

濟南衛 守備一員,千總二員。

東平所 千總三員。舊設《管河》千總二員。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