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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六十五卷目錄

 兵制部紀事

 兵制部雜錄

戎政典第六十五卷

兵制部紀事

《穆天子傳》:「天子北征于犬戎,犬戎觴天子於當水之 陽,天子乃樂。」賜《七萃》之士戰。萃,集也,聚也。亦猶 《傳》有輿大夫皆聚集有智力者,為王之爪牙也。 《管子輕重乙》。管子入復桓公曰:「終歲之租,金四萬二 千金,請以一朝素賞軍士。」桓公曰:「諾。」以令至鼓期於 泰舟之野,期軍士。桓公乃即壇而立,甯戚、鮑叔、隰朋、 易牙、賓胥無皆差肩而立。管子執枹而揖軍士曰:「誰 能陷陳破眾者?」賜之百金。三問不對。有一人秉劍而 前問曰:「幾何人之眾也?」《管子》曰:「千人之眾,千人之眾, 臣能陷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兵接弩張,誰能得卒 長者?賜之百金。」問曰:「幾何人卒之長也?」《管子》曰:「千人 之長,千人之長,臣能得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誰能 聽旌旗之所指,而得執將首者,賜之千金;言能得者, 壘千人,賜之人千金。」其餘言能外斬首者,賜之人十 金。一朝素賞,四萬二千金。廓然虛。桓公惕然太息曰: 「吾曷以識此?」管子對曰:「君勿患,且使外為名於其內, 鄉為功於其親,家為德於其妻子,若此則士必爭名 報德,無北之意矣。吾舉兵而攻,破其軍,并其地,則非 特四萬二千金之利也。」五子曰:「善。」桓公曰:「諾。」乃誡大 將曰:「百人之長,必為之朝禮;千人之長,必拜而送之, 降兩級;其有親戚者,必遺之酒四石,肉四鼎;其無親 戚者,必遺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歲,父教其 子,兄教其弟。妻諫其夫曰:「見其若此其厚,而不死列 陳,可以反於鄉乎?」桓公終舉兵攻萊,戰於莒,必市里 鼓旗未相望,眾少未相知,而萊人大遁,故遂破其軍, 兼其地而擄其將,故「未列地而封,未出金而賞。」「破萊 軍,并其地,禽其君」,此素賞之計也。

《晏子》:景公令兵摶治,當臈冰月之閒而寒,民多凍餒 而功不成。公怒曰:「為我殺兵二人。」晏子曰:「諾,少為閒。」 《晏子》曰:「昔者先君莊公之伐於晉也,其役殺兵四人, 今令而殺兵二人,是師殺之半也。」公曰:「諾,是寡人之 過也。」令止之。

《符子》:秦穆公伐晉,及河,將勞師,而醪唯飲一鍾。蹇叔 曰:「一米可投河而釀也。」穆公乃以一醪投河,三軍醉 矣。

《列女傳》:「楚子反攻秦,軍絕糧,使人請於王,因問其母, 母問使者曰:『士卒無恙乎』?使者曰:『士卒分菽粒而食 之』。又問曰:『將軍無恙乎』?對曰:『將軍朝夕芻豢黍粱』。子 反破秦軍而歸,母閉門不內,使數之曰:『子不聞越王 勾踐之伐吳耶?客有獻醇酒一器者,王使人注上流, 使卒飲下流,味不加喙而卒戰自五也。異日又有獻 一囊糒,又使以賜軍士,分而食之,甘不踰嗌,而戰自 十也。今士卒分菽粒而食之,子獨朝夕芻豢,何也』?」 《戰國策》,張儀為秦連橫說韓王曰:「韓地險惡山居,五 穀所生,非麥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一歲不 收,民不厭糟糠。地方不滿九百里,無二歲之所食料, 大王之卒,悉之不過三十萬,而廝徒負養在其中矣。 為除守徼亭障塞,見卒不過二十萬而已。秦帶甲百 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虎鷙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 者,至不可勝計也。秦馬之良,戎兵之眾,探前蹶後,蹄 閒二尋者,不可勝數也。山東之卒,被甲冒胄以會戰, 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鹵。夫秦卒 之與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 猶烏獲之與嬰兒也。夫率孟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 之弱國,無以異於墮千鈞之重,集于鳥卵之上,必無 幸矣。

《史記張儀列傳》:張儀說韓王曰:「秦帶甲百餘萬,車千 乘,騎萬匹,虎賁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 勝計。」跿跔音徒,俱跳躍也。又云:偏舉一足曰跿。跔 科頭,謂不著兜鍪入敵。《索隱》曰:「跔又音劬」,《戰國策》作 「虎鷙之士。」《正義》曰:兩手捧頤而直入敵,言其男也。又 有執戟者,奮怒而趍入陣也。

《李牧傳》:「具選車得千三百乘,選騎得萬三千匹,百金 之士五萬人,彀者十萬人,悉勒習戰。」

《吳起傳》:起之為將,與士卒最下者同衣食,臥不設席, 行不騎乘,親裹贏糧,與士卒分勞苦。卒有病疽者,起 為吮之,卒母聞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將軍自吮其 疽,何哭為?」母曰:非然也。往年吳公吮其父,其父戰不 旋踵,遂死於敵。吳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 是以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