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12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險有大水,無舟楫者,以天潢濟吾三軍;已濟者,亟廣 吾道,以便戰所。

此言處水險之法

「以武衝為前後,列其強弩,令行陣皆固。衢道谷口,以 武衝絕之,高置旌旗,是謂軍城。凡險戰之法,以武衝 為前,大櫓為衛,材士強弩,翼吾左右。三千人為一屯, 必置衝陣,便兵所處。左軍以左,右軍以右,中軍以中, 並攻而前。已戰者還歸屯所,更戰更息,必勝乃已。」武 王曰:「善哉!」

此言「險戰」 之法,合「處山」 、「處水」 而言。

犬韜

《分合》第五十一。《三軍既分而又合戰》之法:

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三軍分為數處,將欲期會 合戰,約誓賞罰,為之奈何?」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軍 之眾,必有分合之變,其大將先定戰地,戰日然後移 檄書與諸將吏,期攻城圍邑,各會其所,明告戰日,漏 刻有時,大將設營而陳,立表轅門,清道而待。諸將吏 至者,較其前後,先期至者賞,後期至者斬。如此則遠」 近奔集,三軍俱至,併力合戰。

《武鋒》第五十二。「《選用勇武》鋒銳以待敵」 之法。

武王問太公曰:「凡用兵之要,必有武車驍騎,馳陣選 鋒,見可則擊之,如何而可擊?」太公曰:「夫欲擊者,當審 察敵人十四變,變見則擊之,敵人必敗。」武王曰:「十四 變可得聞乎?」太公曰:「敵人新集可擊;人馬未食可擊; 天時不順可擊,地形未得可擊,奔走可擊,不戒可擊, 疲勞可擊,將離士卒可擊;涉長路可擊,濟水可擊,不 暇」可擊。「阻難」《狹路》可擊。「亂行」可擊。「心怖」可擊。

《練士》第五十三,簡練材勇之士,各以類聚也。

武王問太公曰:「練士之道奈何?」太公曰:「軍中有大勇 力,敢死樂傷者,聚為一卒,名曰冒刃之士;有銳氣壯 勇強暴者,聚為一卒,名曰陷陳之士;有奇表長劍,接 武齊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銳之士;有披距伸鉤,強 梁多力,潰破金鼓,絕滅旌旗者,聚為一卒,名曰勇力 之士;有踰高絕遠,輕足善走者,聚為一卒,名曰寇兵 之士。」言能寇暴敵兵也有王臣失勢,欲復建功者,聚為一卒, 名曰《死鬥之士》;有死將之人,子弟欲為其將報讎者, 聚為一卒,名曰《死憤之士》;有貧窮忿怒,欲快其志者, 聚為一卒,名曰《必死之士》;有贅婿人擄,欲掩跡揚名 者,聚為一卒,名曰《勵鈍之士》;有胥靡免罪之人,欲逃 其恥者,聚為一卒,名曰《幸用之士》;有才技兼人,能負 重致遠者,聚為一卒,名曰「待命之士。」言其待命于上也此軍 之練士,不可不察也。

《教戰》第五十四。教之「坐作進退分合,解結之法也。」

武王問太公曰:「合三軍之眾,欲令士卒服習教戰之 道奈何?」太公曰:「凡領三軍,必有金鼓之節,所以整齊 士眾者也。將必先明告吏士,申之以三令,以教操兵、 起居、旌旗、指麾之變法。故教吏士,使一人學戰,教成 合之十人;十人學戰,教成合之百人;百人學戰,教成 合之千人;千人學戰,教成合之萬人;萬人學戰,教成」 合之三軍之眾;大戰之法,教成合之百萬之眾。故能 成其大兵,立威於天下。武王曰:「善哉!」

《均兵》第五十五:「車、騎、步」 三者相兼用之法。

武王問太公曰:「以車與步卒戰,一車當幾步卒?幾步 卒當一車?以騎與步卒戰,一騎當幾步卒,幾步卒當 一騎?以車與騎戰,一車當幾騎?幾騎當一車?」太公曰: 「車者,軍之羽翼也,所以陷堅陣,要強敵,遮走北也;騎 者,軍之伺候也,所以踵敗軍,絕糧道,擊便寇也。故車 騎不敵戰,則一騎不能當步卒一人。」先反言之三軍之眾, 成陳而相當。

此正言「三軍」 之眾,車騎與步,各成行陣,而勢相當。

則《易》。易地戰之法:「一車當步卒八十人,八十人當一車, 一騎當步卒八人,八人當一騎,一車當十騎,十騎當 一車險。」險地戰之法,「一車當步卒四十人,四十人當一 車,一騎當步卒四人,四人當一騎,一車當六騎,六騎 當一車。」夫車騎者,軍之武兵也。十乘敗千人,百乘敗 萬人;十騎走百人,百騎走千人,此其大數也。

又申言車騎之勝步卒如此。

武王曰:「車騎之吏數陳法,奈何?」太公曰:「置車之吏數, 五車一長,十車一吏,五十車一率,百車一將。」

車之吏數如此

《易戰》之法,「五車為列,相去四十步,左右十步,隊間六 十步。」險戰之法,「車必循道。十車為聚,二十車為屯,前 後相去二十步,左右六步,隊間三十六步;五車一長, 縱橫相去一里,各返故道。」

「以車而易戰」 ,險戰之陳法如此。

置騎之吏數:「五騎一長,十騎一吏,百騎一率,二百騎 一將。」

騎之吏數如此

「《易》戰之法:五騎為列,前後相去二十步,左右四步,隊 間五十步。險戰者,前後相去十步,左右二步,隊間二 十五步。三十騎為一屯,六十騎為一輩。十騎一吏,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