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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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以生之為事哉?取之而中於用,則何惡於取?殺之而得其死,則何害於殺 ?」 王昭禹曰:「禁麛卵者,生之以其時;禁毒矢者,殺之以其禮 。」 王氏詳說曰:「跡人所謂禁麛卵與毒矢者,一年之中,未始不禁。《月令》禁麛卵於孟春,非孟春則不禁矣。禁餧獸於季春,非季春則不禁矣。是三百六旬之中,禽獸之得幸免者三十日耳。」 則知周之與秦,法意遠矣。

《春官》小宗伯之職,「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於郊,遂 頒禽。」

鄭康成曰:「甸讀曰田。有司,大司馬之屬。饁,饋也。以禽饋四方之神於郊,郊有群神之兆 。」 鄭鍔曰:「有司,一而已。大師言帥有司,大甸亦帥有司,乃別言之。蓋大師之帥者,大祝也,以軍社及主車,大祝所立奉故也。《左傳》云『軍行被釁鼓,祝奉以從』是也。大甸之帥者,司馬之屬,以司馬言徒弊,致禽饁獸於郊,至於有司,將事」 於四望,繼於「軍將有事」 之下,則其「有司」 亦指大祝明矣 。易氏曰「大甸者」 ,賈氏以為四時之田獵,非也。《大司馬》「春蒐、夏苗、秋獮」 ,皆無饁獸之文,所謂「饁獸頒禽」 ,特冬狩而已。仲冬大閱其田,謂之狩禽,獲為甚多。凡四郊之中,有五帝、四望、四類之位,以獸薦於神位,謂之饁,饁訖而後頒禽,此豈四時之所常「有者耶 ?」 王昭禹曰:「獸於禽為大,故饁之,禽於獸為小,故頒之。蓋餉謂之饁,頒則分之而已。且田以簡眾則眾所不欲;田以獲取禽獸為得焉,則眾所同欲。先王以所不欲者寓之於所欲於其田也。大獸公之,小禽私之。上殺者以為乾豆,次殺者以為賓客,下殺者以充君庖,而面傷翦毛羽不成,其為禽」 者不以獻,還舍於郊饁,獸出而頒禽,與獸皆不以獻者也。以此簡眾,則得其所同欲,而輕其所不欲 。鄭康成曰:「頒禽謂以予群臣。《詩傳》曰:『禽雖多,擇取三十焉,其餘以予大夫士,以習射於澤宮而分之 』。」 鄭鍔曰:「獻神則用其大,頒人則用其小,尊神之義也。既饁獸於神,乃頒之於人,則又先神而後人也。」

肆師之職,「凡四時之大甸獵祭表貉則為位。」

鄭康成曰:「貉,師祭也。於所立表之處為師祭。造軍法者,禱氣勢之增倍 。」 陳氏曰:「其神蚩尤也。黃帝與蚩尤戰於版泉,軍法之興始於此,故後世祭之。《詩》云:『是類是禡』。《記》曰:『禡於所征之地』。禡與貉一也。貉之祭,蓋使司馬為之,而立表於神前。甸祝掌祝號,既事然後誓眾而師甸焉。」 古者將卜則祭先卜,將用馬則祭馬祖,將用火則祭爟。是則將師田而禡祭者,不特為禱而已 。《易氏》曰:「二者皆肆師為之位,以肆師立國祀故耳。」

獮之日,涖卜來歲之戒。

鄭康成曰:「秋田為獮,始習兵,戒不虞也。卜者問後歲兵寇之備 。」 賈氏曰:「春蒐夏苖,非正習兵 。」 鄭鍔曰:「《易》曰:『君子除戎器,戒不虞』。故知戒為禁備之事 。」 陳及之曰:「《天府》云:『季冬陳玉,以貞來歲之美惡』。先王之時,必預戒來歲之事者,欲先事為備也。」 春秋時,鄭石㚟言於子囊曰:「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 「修德而改卜」 ,則是卜不吉;必修德而豫戒,然後為治世之事。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鄭康成曰:「旬之言田也,田狩之祝 。」 鄭鍔曰:「王田必於甸,故田獵之祭,名祝為甸。」

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號。

杜氏曰:「貉讀為『百』。」 「爾所思之『百』,書亦或為禡。貉,兵祭也。甸以講武治兵,故有兵祭。《詩》是類是禡」 ,《爾雅》曰:「師祭也 。」 鄭康成曰:「謂田者習兵之禮,故亦禡祭。禱氣勢之十百而多獲 。」 劉執中曰:「田以習兵,教以戰陣,而後乃田,故亦禱焉 。」 鄭鍔曰:「肆師掌為位,甸祝掌其祝號而已。」

舍奠於祖廟,禰亦如之。

鄭康成曰:「舍讀為釋。釋奠者,告將時田,若將征伐。」

鄭鍔曰:「將出田,必行釋奠之禮,以告於廟乃載。」

遷廟之主,以行其載,以祖為主,故舍奠於祖廟。鄭司農曰:「禰,父廟 。」 鄭鍔曰:「禰則但祭而不載,言亦如之,謂其舍奠也 。」 李嘉會曰:「四時之田,亦近邦耳,必舍奠於祖禰者,為人君出入,不可不謹重也。」

「《師甸》致禽於虞中」,乃屬禽。

鄭康成曰:「師、甸,謂起大眾以田也 。」 王氏曰:「凡言師、田,師不必田,田不必師。今此言師、甸,其事皆甸,又甸祝所掌,是用師以田而已 。」 鄭鍔曰:「田畢,虞人植旌旗於所表之處,令獲者各致禽其中,甸祝則會而屬之,使禽獸以類相從 。」 王昭禹曰:「致禽屬禽,山澤之虞也。」

及郊,饁獸舍奠於祖禰,乃斂禽。

鄭康成曰:「饁,饋也。以所獲獸饋於郊,薦於四方群兆,入又以奠於祖禰,薦且告反也 。」 王昭禹曰:「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