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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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龍朔元年十月丁卯,獵於陸渾。戊 辰,獵於非山。」

總章二年大蒐於岐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總章二年九月 己亥。發自九成宮。壬寅。停華林頓。大蒐於岐。」

咸亨二年獵昆陽

按《唐書高宗本紀》。咸亨二年十二月「癸酉。獵於昆陽。」 咸亨四年閏五月丁卯。禁作簺捕魚。營圈取獸者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上元元年獵華山

按《唐書高宗本紀》,「上元元年十一月乙酉,獵於華山 曲武原。」

中宗神龍元年獵於新安

按《唐書中宗本紀》:「神龍元年十月癸亥,幸龍門。乙丑, 獵於新安。」

睿宗先天元年獵驪山

按《唐書睿宗本紀》,「先天元年十月辛卯,獵於驪山。」 按《魏知古傳》:「先天元年,知古為侍中,從獵渭川,獻詩 以諷,手制褒答,并賜物五十段。」

元宗開元元年獵於渭川按先天二年改元開元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元年十月甲辰,獵於渭川。 按《姚崇傳》,先天二年,元宗講武新豐。故事,天子行幸, 牧守在三百里者,得詣行在。時帝亦密召崇。崇至,帝 方獵渭濱,即召見,帝曰:「『公知獵乎』?對曰:『少所習也。臣 年二十,居廣成澤,以呼鷹逐獸為樂』。」張憬藏謂「臣當 位王佐,無自棄,故折節讀書,遂待罪將相。然少為獵 師」,老而猶能。帝悅,與俱馳逐,緩速如旨,帝歡甚。既罷, 乃咨天下事,袞袞不知倦。

開元八年,獵下邽。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八年十月壬午,獵於下邽。 開元十年,獵上宜川。」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年十月甲寅,如興泰宮,獵 於上宜川。」

開元十四年,獵方秀川。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四年十二月丁巳,獵於方 秀川。」

開元十五年,獵於城南。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五年十一月丁卯,獵於城 南。」

開元十七年,獵渭濱。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開元十七 年十二月「乙丑,校獵渭濱。」

代宗大曆四年十一月辛未禁畿內弋獵

按:《唐書代宗本紀》云云。

大曆十三年十月己丑,禁京畿持兵器捕獵。

按:《唐書代宗本紀》云云。

德宗貞元三年獵於新店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三年十二月庚辰,獵於新店。 貞元八年,獵於城東。」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八年十二月甲辰,獵於城東』。 貞元十年,獵城南。」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年十二月丙辰,獵於城南。」 貞元十一年,「獵於苑中。」

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一年十二月戊辰,獵於苑 中」按《舊唐書本紀》,「貞元十一年十二月戊辰,上獵 苑中,戒多殺,止行三驅之禮,勞士而還。」

憲宗元和九年十一月戊子罷京兆府獵獻狐兔

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五年,獵於城南,又獵城西及苑北。

按《唐書穆宗本紀》:「元和十五年正月,即皇帝位。十二 月庚辰,獵於城南。壬午,擊鞠於右神策軍,遂獵於城 西。甲申,獵於苑北。」

穆宗長慶二年獵咸陽又獵驪山

按《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年十月「己卯,獵於咸陽。十 一月庚午,皇太后幸華清宮。癸酉,迎皇太后,遂獵於 驪山。」

文宗太和四年三月癸卯禁京畿弋獵

按:《唐書文宗本紀》云云。

開成元年二月乙亥停獻鷙鳥畋犬

按:《唐書文宗本紀》云云。

武宗會昌元年校獵咸陽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會昌元年 十月,車駕校獵咸陽。」

會昌二年,校獵白鹿。

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二年十一月,獵於白鹿。按 《舊唐書本紀》,會昌二年十月,帝幸涇陽,校獵白鹿原。 諫議大夫高少逸、鄭朗等,於閣內論陛下校獵太頻, 出城稍遠,萬幾廢弛,星出夜歸。方今用兵,且宜停止。 上優勞之。諫官出,謂宰相曰:「諫官甚要,朕時聞其言, 庶幾減過。」

會昌四年。獵於鄠縣。及雲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