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8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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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神威將軍」第一等,長一丈一尺三寸半,兩耳各長三

寸,口至耳五尺五寸,得四分八釐五毫。

一丈一尺三寸半,以十分二釐之口至耳,當居四分八釐五毫之數。

耳中至火門三尺六寸。

三分 八

餘為尾,內瞠口,徑四寸一分,外圍三尺,耳目闊二尺 二寸,尾加耳面一倍。

「《耳》闊六寸」 ,其處較口面又當漸闊,故有二尺二寸。

《神威將軍》第六等,長七尺四寸,兩耳各長三寸,其餘 分數同上。口徑三寸,其餘分數同上。第二等、第三等、 第四等、第五等,皆消詳推之。

同上者,一等口至火門四分八釐五毫之數也。以類推。

佛郎機子,或五或九,器無大小,俱可為之。母長照口 徑四五寸,徑長則力愈大。子口徑一寸,尾外圍三寸 五分,平三百五十步,仰九倍,母之套接貴密,子之湊 筍欲深,拴之鎮壓欲緊,此要訣也。

妙無一定分寸大小任人為之,但其分寸必須照制度斟酌之 。外圍當作五寸五分,蓋尾處亦須加《百子》。

鳥鎗有大小二種,嘗用不厭小,造時就原小孔用鑽, 鑽之日寸許及底為上。子須光圓合口,子大則入不 及底,出口便落,小則藥氣先洩,不能致遠。必用星斗 繩直方准。藥要精細,輕重與子相稱。用火索者,有披 火發機。用火石者,有銅機相擊。子用鉛,小者平八十 步、高五倍,大者平二百步高五倍。

子容二錢者。《合式》。子二錢。藥一錢。

攻守二器,照口徑三十三徑以及七十八徑皆可,大 抵以「長」為貴。

彈一斤至八斤,藥照彈配;九斤至十七斤,彈作五分, 用藥四分;十七斤至二十六斤,彈作四分,用藥三分; 二十七斤以上,彈作三分,用藥二分。

此言其概耳。用時必細試容藥幾何。用彈幾何。惟藥能作轉身。砲身不甚後坐則止。

石砲乃守禦利器,用藥橫力大。大者可以崩山。 磁砲欲其炸裂之易,或者以泥為之,纏火繩於上下 數處燃火,一器可燒畝許,舟中亦可擲用。

器作四鼻,各纏火繩,可以稍久不誤。

木砲,大抵中有鐵筒,外束以木,為權宜救急之用。 「竹將軍」用茅竹,厚者四尺,通節留頭節作底,節後留 一尺四五寸,安木柄,依竹凹凸形,直抵竹處,周圍用 肥釘釘之,以繩辮自柄至口緊束底上,置黃泥二寸 叭一分合口大錢置泥上,錢上開眼放時,木權為架 尾,以大石抵住,體輕費省隨地立刻可辦。一發即廢, 而絕無傷人之患。

茅竹截筒長三尺,先用湯藥浸透,外以鐵繩固之,堅 木為柄,內藏毒藥,發於上風,名為「竹筒。」

火箭,勢猛力大,善造者可得七百步遠,一枝約費二 萬鎚,積頭上回火約十分之二。鏣用點銅茨骨頭,長 信入箭腹中三寸,信外銼一肩,與箭竹湊合,竹鐵交 處,筋纏添漆,其翎花亦漆下,方耐風雨濕氣。眼用竹 成者妙,其肯綮全在箭眼,正則直,不正則斜,太深則 後門出火,淺則低頭落地。筒用礬紙,間以油紙,夏不 走硝,可留二年。

鎚法如紙筒大圈,以鐵筒中安一信。入藥以木舂,亦如紙筒大,入筒內,中空,入鐵信內,以鎚鎚之。石砲以下數法,用者在神而明之一言耳。至於從來火器,如百子敵威等,莫不皆有可用,但難定准頭落頭。

《方藥》

火藥,硝為君,黃為臣,灰為使,諸毒藥為佐。硝性主直, 黃性主橫,灰性主火,諸灰柳最銳,杉稍緩,箬性燥,葫 蘆性烈,檾性急速,麻性無聲,樺灰銳烈, 性直者遠擊硝,九而黃一,性橫者爆硝,七而黃三。雄 黃氣高而火焰,神火之君;石黃氣猛而火烈,法火之 君;砒黃氣臭而火毒,毒火之君;金汁、銀鏽硼砂,製鐵 子磁屑,則傾爛見骨;牙皂;姜霜、椒末,配飛砂、神霧,著 人則墮瞎雙目;草烏、巴豆、雷藤,少加水馬煎藥。矢龍 鎗,則見血封喉;江子、常山、半夏,合川黃造噴筒藥罐, 則禁脣不語。桐油、豆粉、松香,利用焚糧劫寨,人精鐵 汁、巴油、破革車、皮帳、狼糞,晝黑夜紅,遞傳警報;江豚 逆風愈勁,尤顯神奇。

《鳥銃方》:「君十,臣一,使二。」

大砲「君十臣十之一。」八八使二。

《炸砲》:「君十,臣三使二。」

崩山君十臣五使一,石黃一,雄黃一之半。

《火彈》:「君十,臣四,使一。」

火餅君十兩,臣六兩雄黃十六兩鉛粉十六兩樟腦 十兩柳灰四兩,為細末,燒酒煮,以糯米糊為餅,拌藥 築實如棋子,上開孔,穿藥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