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9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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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守而行申之會,越大夫戮焉。王奪《鬥韋》、龜中犨,又 奪《成然》邑而使為郊尹。蔓《成然》故事。蔡公故薳氏之 族,及薳居許,圍蔡。洧、蔓成然,皆王所不禮也。因群喪 職之族,啟越大夫常壽過作亂,圍固城,克息舟,城而 居之。觀起之死也,其子從在蔡事朝吳,曰:「今不封蔡, 蔡不封矣。我請試之。」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晳及郊, 而告之情,強與之盟,入襲蔡。蔡公將食,見之而逃。觀 從,使子干食坎,用牲加書而速行。己徇于蔡曰:「蔡公 召二子,將納之,與之盟而遣之矣。」將師而從之。蔡人 聚,將執之。辭曰:「失賊成軍,而殺余何益?」乃釋之朝吳, 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則如違之,以待所濟;若求安定, 則如與之,以濟所欲。且違上,何適而可?」眾曰:「與之。」乃 奉蔡公,召二子而盟於鄧,依陳、蔡人以國楚。公子比、 公子黑肱、公子棄疾、蔓成、然蔡朝吳,帥陳、蔡、不羹、許、 葉之師,因四族之徒以入楚。及郊,陳、蔡欲為名,故請 為武軍。蔡公知之,曰:「欲速且役,病矣,請藩而已。」乃藩 為軍。蔡公使須務牟與史先入,因正僕人,殺大子 祿及公子罷敵。公子比為王,公子黑肱為令尹,次於 魚陂。公子棄疾為司馬,先除王宮,使觀從。從師於《乾 谿》,而遂告之,且曰:「先歸,復所後者劓!」師及《訾梁》而潰。 王聞群公子之死也,自投於車下,曰:「人之愛其子也, 亦如余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無子,知擠於溝壑 矣。」王曰:「余殺人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右尹子革曰:「請 待於郊,以聽國人。」王曰:「眾怒不可犯也。」曰:「若入於大 都,而乞師於諸侯。」王曰:「皆叛矣。」曰:「若亡於諸侯,以聽 大國之圖君也。」王曰:「大福不再,祇取辱焉。」然丹乃歸 於楚。王沿夏,將欲入鄢。芊尹無宇之子申亥曰:「吾父 再奸王命,王弗誅,惠孰大焉?君不可忍,惠不可棄,吾 其從王。」乃求王,遇諸棘圍以歸。十三年夏五月癸亥, 王縊於羋尹申亥氏,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觀從 謂子干曰:「不殺棄疾,雖得國猶受禍也。」子干曰:「余不 忍也。」子玉曰:「人將忍子,吾不忍俟也。」乃行。國每夜駭 曰:「王入矣。」乙卯夜,棄疾使周走而呼曰:「王至矣!」國人 大驚,使蔓成然走告子干。子晳曰:「王至矣!國人殺君, 司馬將來矣。君若早自圖也,可以無辱。眾怒如水火 焉,不可為謀。」又有呼而走至者曰:「眾至矣。」二子皆自 殺。丙辰,棄疾即位,名曰熊居。葬子干於訾,實訾敖。殺 囚,衣之王服而流諸漢。乃取而葬之,以靖國人。使子 旗為令尹。楚師還自徐。吳人敗諸豫章,獲其五帥,平 王,封陳、蔡,復遷邑,致群賂,施舍寬民,宥罪舉職。召觀 從王曰:「唯爾所欲。」對曰:「臣之先,佐開卜。」乃使為卜尹。 使枝如子躬聘於鄭,且致犨、櫟之田,事畢,弗致。鄭人 請曰:「聞諸道路,將命寡君以犨、櫟,敢請命。」對曰:「臣未 聞命。」既復,王問犨、櫟,降服而對曰:「臣過失命,未之致 也。」王執其手曰:「子毋勤姑歸,不穀有事,其告子也。」他 年,羋尹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初,靈王卜曰:「余尚 得天下。」不吉。投龜詬天而呼曰:「是區區者而不余畀, 余必自取之。」民患王之無厭也,故從亂如歸。初,共王 無冢適,有寵子五人,無適立焉,乃大有事於群望而 祈曰:「請神擇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見於群 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誰敢違之?」既乃與巴姬 密埋璧於大室之庭,使五人齊而長入拜。康王跨之, 靈王肘加焉。子干、子晳皆遠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 皆厭紐、《鬥韋》《龜屬》成然焉,且曰:「棄禮違命,楚其危哉!」 子干歸,韓宣子問於叔向曰:「子干其濟乎?」對曰:「難。」宣 子曰:「同惡相求,如市賈焉,何難?」對曰:「無與同好,誰與 同惡?取國有五難:有寵而無人,一也;有人而無主,二 也;有主而無謀,三也;有謀而無民,四也;有民而無德, 五也。子干在晉十三年矣,晉、楚之從,不聞達者,可謂 無人;族盡親叛,可謂無主;無釁而動,可謂無謀;為羈 終世,可謂無民;亡無愛徵,可謂無德。王虐而不忌,楚 君子干涉五難,以弒舊君,誰能濟之?有楚國者,其棄 疾乎君?陳、蔡,城外屬焉,苛慝不作,盜賊伏隱,私欲不 違,民無怨心。先神命之,國民信之。羋姓有亂,必季實 立,楚之常也。獲神,一也;有民,二也;令德,三也;寵貴,四 也;居常,五也。有五利以去五難,誰能害之?子干之官, 則右尹也;數其貴寵,則庶子也。以神所命,則又遠之。 其貴亡矣,其寵棄矣。民無懷焉,國無與焉,將何以立?」 宣子曰:「齊桓、晉文,不亦是乎?」對曰:「齊桓,衛姬之子也。 有寵於僖,有鮑叔牙、賓須無隰朋以為輔佐,有莒衛 以為外主,有國高以為內主,從善如流,下善齊肅。不 藏賄,不從欲,施舍不倦,求善不厭,是以有國,不亦宜 乎!我先君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寵於獻,好學而不 貳。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餘、子犯」以為腹 心;有魏犨、賈佗以為股肱;有齊、宋、秦、楚以為外主;有 欒、郤、狐先以為內主。亡十九年,守志彌篤。惠、懷棄民, 民從而與之,獻無異親,民無異望,天方相晉,將何以 代文?此二君者,異於子干,共有寵子,國有奧主,無施 於民,無援於外,去晉而不送,歸楚而不逆,何以冀國?

又按《左傳昭公十三年》:「吳滅州來,令尹子期請伐。」

吳王弗許,曰:「吾未撫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備,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