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7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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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都》等蒙古,狼子野心,叛服靡常,潛謀逃遁。今官兵追至庫勒圖地方,憨都雖遠遁,已殺其部落四十餘人,擒其男婦大小一百二十人,獲其馬駝一百二十餘匹,足以振

國威,而懲諸彝矣。但《祁齊克》一人自稱台吉,同謀

逃遁,理合正法。至陣擒四十三人,隨祁齊克之九人,亦應正法,然此輩俱係奴僕,其主欲逃,不得不從之而去,罪雖當死,情似可原,應否寬宥?及蒙古妻子,應否解京處置,所獲馬駝牛器械等物,應否賞給有功官役?謹奏以

聞。部議,「祁齊克宜正法,宥其從人,妻子解京,其駝馬」

等物、賞給有功將士。奏入

上寬祁齊克死,免妻子解京,令與巴圖爾額爾克濟。

農完聚餘如議

七月壬戌,筆帖式常壽等報伊拉古克三庫圖克圖逃遁。先是,伊拉古克三庫圖克圖請自察罕托會遷其父吳巴什及弟子往居宋拉布貝勒地方。

上不許,令遷歸化城。尋伊拉古《克三》以其父病故。奏

請安葬

上立限期,遣理藩院筆帖式常壽偕往,遷其弟子至。

是,《常壽報》云:「五月初八日,同伊拉古克三至察罕托會地方,問伊拉古克三曰:『爾弟子何日發往歸化城』?」 對云:「我以父歿,奏」

《上蒙》給三月假,來時須一月,往時須一月,歸時須一

「月。今未及二十日,行期如何可定?至一月後,復促其速遣諸弟子起行。」 伊拉古克三曰:「今欲從鄂爾多斯而往,則自此渡黃河必需十日,行路需牛月,及渡歸化城黃河渡口,又需三四日。且既渡黃河,鄂爾多斯之地又無水草,故不便從鄂爾多斯而行。我等若渡黃河岔,則兩三日內可以畢渡。沿黃河涯而去,水草」 又佳,一月內可抵歸化城。我將率弟子於是月十二日起行。常壽親視伊拉古克三及其弟子,渡黃河岔畢,謂之曰:「取我坐馬來,與爾偕行。」 伊拉古克三曰:「不便同往,此路無蒙古部落,雖有喀爾喀而無驛站,我弟子亦無餘騎,汝自從鄂爾多斯而往可也。」 七月初十間,當與我會於歸化城。常壽再四索馬,竟不之與,又不便擅取馬於鄂爾多斯,而與伊拉古克三偕行,不得已,來至鄂爾多斯。六月二十六日到歸化城,欲於七月初十日往迎伊拉古克三。初九日,有「齎喀爾喀善巴王」 印文而來者,乃伊拉古克三弟子吳巴什也。據言伊拉古克三身率諸弟子北去,我則逃回。常壽即赴善巴王所,探其虛實。又據王善巴報文云、「伊拉古克三奔走之人吳巴什、六月二十九日來此隨已遣行外仍急遣章京多爾濟諭察罕托會之」 鄂爾多斯白蘇特喀喇城諾顏博貝等云「此事果實爾等當隨蹤往追如往投噶爾丹則我等當從古爾班賽罕往覓其蹤吾身亦起行往追之矣。」 理藩院據報入奏。得

旨,「常壽著逮問」伊拉古克三弟子及屬下人,留之無

「益,可令查其徒眾,隨彼去蹤遣之。著大學士等會議具奏。」 隨議筆帖式常壽乃特遣與伊拉古克三

同往同來者也。見彼屢次推辭不來之狀,不即以情形報部,目睹其渡河而自回歸化城,應將常壽革去筆帖式,交刑部從重議處。至伊拉古克三

皇上授以「總領喇嘛班第」之職,豢養已深,理宜效力。

「圖報而竟逃歸大干法紀或逃往達賴喇嘛處。或逃往西海處。俱未可定應檄甘肅提督孫思克詳探如遇彼逃去即行拿解如或抗拒即行勦殺併西海諸台吉亦應遣文諭之至伊拉古克三既逃京城有從厄魯特㩦來格隆」 五人班第五人平人四人幼童二人婦女一人。俱應隨彼去蹤遣出境外。再遣官一員往查歸化城中有從厄魯特攜來格隆班第平人,亦照此例遣出境外。伊拉古克三所收

京城、歸化城旗下人及喀爾喀人等為「《格隆》班第。」

者,俱交墨爾根、綽爾濟安插寺廟,平人各歸原主。

京城及歸化城中,所有伊拉古克三家產牲畜什

物入官交內務府

上從之。後筆帖式常壽「擬絞監候。」

己巳

命喀爾喀格楚兒喀屯附於鑲黃蒙古旗下格楚兒。

喀屯以屬裔來歸

上曰:「格楚兒喀屯既有屬裔佐領,著居口外應附何」

旗安插。兵部議奏。隨議:「查上三旗游牧地方,察哈」

爾。「內鑲黃旗蒙古人丁缺額。應將格楚兒喀屯及其兩孫、並屬裔一佐領、附於鑲黃蒙古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