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7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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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旗兵、按名賞銀十兩。以整理器械。務使均沾實惠。毋虛朕意。其西路進勦右衛兵。察哈爾兵。亦著一體賞賚。

命定「隨軍火砲。」

上諭兵部:「前《烏闌布通》所攜大砲太重;今次出師應」

選比前稍輕者、令每旗各帶一門前去。著查閱現在火砲。議奏。兵部會同漢軍都統副都統等查閱

議:「八旗砲局所有『成威永固大將軍砲六十一門、鐵紅衣砲十八門、臺灣解到大銅砲十九門、『神威無敵大將軍砲十七門、大銅砲五十四門、西洋銅砲七門、木鑲銅砲十九門、神濟將軍砲四十門,諸砲重八千觔至一千觔有差;沖天砲三門,臺灣解到小銅砲八門、神威砲一百六十門、得勝砲、法功砲、鐵心銅砲、小』』」 銅砲共一百四門,諸砲重八百觔至一百觔有差。查軍中現備火砲,八旗,滿洲每旗《馬馱子母》等砲各五門,漢軍每旗馬馱子母等砲各九門,龍砲各一門,每翼《沖天》砲各一門,應照原奏帶往外,大同府所有《神威》砲二十四門,應交該總兵官遣赴西路大軍;宣化府所有《神威》砲二十四門,應交該總兵官帶赴中路大軍。其臺灣解到《神威》砲、約重四百觔。舉行輕便。應將此砲每旗各增帶一門。奏入。得

旨:「所議宣化府砲、定為中路、甚善。爾等可將《神濟將》」

軍砲、神威砲、各一門、送至景山、朕將親覽。兵部隨

呈送

上閱畢。

諭曰:「朕今新鑄砲十六門,每門約重五百觔,力可敵。」

《神濟將軍》砲俟鑄成,其載砲車式,即照「載神威」 者製造。

謹按。軍器之中無猛於鳥鎗火砲者,其勢甚烈,其力甚大,誠戰陣之利器也。

皇上深念勦滅《噶爾丹》,當以火器為要,特廣設鎗砲。

別建一營,不時訓練。又以舊砲重滯,艱於運致,新鑄砲式輕便易行,力準大砲後擊敵時,得火器之利居多。昔之用兵者,雖嘗用火攻,而制度精妙,士卒嫺習,未有如今日者,良由

聖慮周詳、無微不到。隨機制械、以利大兵之用。是以

能破敵而奏膚功也

尚書圖納核奏陝西進勦官兵及糧餉數目。圖納等奏言:「陝西一路大兵進勦,應如議政大臣所議,發西安滿洲兵三千,派副都統二員、署前鋒總尉二員、署前鋒參領八員、署前鋒校十六員、夸蘭大八員、參領五十六員、驍騎校二十四員、火器營夸蘭大一員、參領四員、驍騎校四員。再發漢軍火器營兵一千,派副都統一員,夸蘭大八員,參領二十四員,驍騎校二十四員。其所帶廝役,自將軍以下綿甲軍以上,數悉與中路同。」 又發綠旗兵共九千,派總兵官及副將、參將各四員,遊擊及守備各八員,千把總各三十三員。其廝役名數,「提督十,總兵官七,副將、參將各六,遊擊五,守備四,千總、把總各三」 ,合滿漢綠旗「官兵廝役等共二萬二千四百餘人,每口按月給倉斛米二斗,通計五月共需米二萬二千四百石。餘若盡以駝負,則所需駝數甚多」 ,亦應如所議,以牛羊代一月之糧。其餘四月米,令將軍、提督、副都統、總兵官各攜五斗,夸蘭大參領、副將、參將各攜三斗,署參領、遊擊、守備各攜二斗。自前鋒校、驍騎「校、千總、把總以至兵眾,各㩦五升,餘一萬七千二百石零,皆以駝運。設駝不足,即以茶易之,馬匹用又不足,請動支正項錢糧購買。」 至甘肅所屬地方,素無儲積,若以西安倉貯米石令其盤運,則為路既遙,殊多腳費,宜令於附近採買為便。滿、漢、綠旗兵各給以五月行糧,其綠旗兵按月應得之米,仍照例給與其家為妻孥養瞻。奏至

上從之。

庚子

命撫遠大將軍伯費揚古、以其將軍事務暫授舒恕。

乘驛速赴京師

辛丑

命和碩簡親王雅布效力中路。時和碩簡親王雅布

以願從西路之軍請

旨。

上命雅布「候中路軍效力。」

命丁憂總兵官許靖國率晉撫標兵西路押運。

壬寅

訓諭侍郎王國昌等,「嚴護糧運。」時王國昌、喻成龍、於

是月十五日起行恭請

《訓旨》:

上曰:「《運米》一事,朕視西路尤為緊要,爾等各體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