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諭行兵部曰:「羅大虎報云總督吳赫、總兵官王化」
行,於本月初六日自寧夏來迎駕。督撫料理糧餉馬匹,事甚緊要,如起行前來,不論已到何處,此旨一到,即刻歸去。王化行照當來迎,著兵部作速檄知。
辛酉
駕次榆林。主事薩哈連、查明「榆林至寧夏路程」來奏
薩哈連奏曰:〈臣。〉出榆林邊外,問鄂爾多斯多羅貝勒汪舒克旗下四等台吉噶爾馬等曰:「自榆林由邊外至寧夏之路,須幾宿乃至寧夏及水草何如?」噶爾馬對曰:「往寧夏之正道,自榆林至馬齊圖扎達海,為一站,八十里,有小泊一方;自馬齊圖扎達海至海流圖河,為一站,八十里有大河水。自海流圖河至拖河圖,為一站,六十里」,有小泊《一方》井一口。自拖河圖至納林河為一站六十里,有小河水。自納林河至古壘為一站八十里,有井一口。自古壘至阿兒灘噶達素為一站八十里,有井一口。自阿兒灘噶達素至烏喇素為一站九十里,有井一口。自烏喇素至察罕拖羅海為一站七十里,有井一口。自察罕拖羅海至哈沙圖為一站五十里,有井一口。自哈沙圖至橫城口,為一站八十里。此路分為九宿,第十站至橫城共七百三十餘里,水甚少,路亦大砂。又有沿邊外至安邊一路,自榆林至他喇泉,為一站七十里。有泉水。自他喇泉至海流圖河,為一站八十里。有大河水。自海流圖河至什喇泉,為一站八十里,有泉水。自「什喇泉至扎哈泉,為一站七十里有泉水。自扎哈泉至哈達俄羅木,為一站五十里有河水。自哈達俄羅木至蘇海阿魯,為一站六十里有河水。自蘇海阿魯至安邊,為一站六十里。」此路自榆林起宿,六宿至第七宿到安邊,共四百七十餘里,路雖小有砂,而水草足用。及問安邊以外,由邊外到寧夏《之路,無人知之》,為此奏。
聞。奉
旨報「聞。爾既來效力、再差爾一次。爾今即往視安邊。」
至寧夏之路、如或可行、則告之鄉導官布達等、「從口外擺站爾身至蘇海阿魯候駕。」
命擺站馬由口外送寧夏。理藩院奏曰、前因
駕出榆林、由邊外幸寧夏。是以自榆林起擺站至橫
城口、止以內路所備驛馬。每站設三十匹。候
駕臨寧夏撤去等因具奏。奉
旨:「依議。」今
駕出榆林、進安邊、應不必設驛至橫城口、但設《至安》
邊俟
駕進安邊、撤去其驛中所設之馬。仍各交「坐塘筆帖。」
「式。蒙古台吉官兵趕解至安邊、交地方官酌撥官兵護送。筆帖式同監。每站喂以空草。遞送至寧夏、交上駟院。或從邊外視水草佳處、放青而去。直赴寧夏、交上駟院」 請
旨定奪。
上准行。邊外草佳,此馬從外趕赴寧夏。
壬戌
上出邊,「至他喇布喇克」駐蹕。
「命大將軍伯費揚古便宜調發蒙古兵。」議政諸臣奏:
曰:「大將軍伯費揚古咨言,達爾漢親王四子部落,毛明安、三吳喇忒兩土默特旗兵披甲,所攜馬畜有限而欠臕。萬一奉」
旨調遣,必致有誤。是以留該王、貝勒、貝子、公部長、台
吉等於軍中,《令將官兵更換》等因。理藩院為之轉奏。
上諭、「凡調遣外藩部長兵馬之事、俱已交大將軍。」如
皆請旨而行,則有倉卒軍機,必致遲誤。嗣後遇此等事。俱聽大將軍便宜調遣。
使增置驛站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等曰:「今日所安之塘較遠,使馬」
勞苦。其間再增一塘,至明日駐劄之地,其間亦增一塘,每塘設馬二十匹,若彼此相近僅四五十里者,不必增設。至西北方草美,諭眾俱至其地牧放,使榆林各衛堡照州縣例積貯米糧。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曰:「州縣俱論大小,積貯米穀,兵」
丁所駐沿邊衛堡、亦甚緊要。其榆林等處衛堡。俱照州縣大小積貯之例。將捐助米穀、積貯預備。著交該巡撫遵行
皇太子奏
聞,措置塞卜騰巴兒珠爾事宜。
皇太子奏曰頃奉
上諭云:「塞卜騰巴兒珠爾到京。姑勿處置、稍俟其父」
《噶爾丹》聲息,「其到日當如何集眾宣示皇太子可與滿漢諸臣確議遣奏,再遵旨而行。」〈臣。〉遵即召集。
滿、漢大臣會議,以為「噶爾丹者,乃一異國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