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本什等傳致,不必更及。但好言誘入我掌握中,當另畫一策。特諭。
命皇太子以副都統祖良璧擊敗厄魯特於翁金之
事諭將軍孫思克博濟
諭皇太子曰:「朕來時,曾以祖良璧之事語將軍孫思。」
克博濟矣。今祖良璧以擊敗厄魯特具奏此事,到後即抄一紙,遣兵部司官一員齎示孫思克博濟
尋孫思克博濟覆奏曰
皇上真聖人也。於臨行時即揣知此事。
命。〈臣〉「等聽捷音」今不出。
聖上所料:〈臣〉等何人,乃遣章京來諭。〈臣〉等。〈臣〉等。惟有
踴躍歡忭於無盡而已。今
御駕親出、必擒噶爾丹而斬之。或迎降於
皇上馬前也。
命川陝總督吳赫駐白塔偵探,副都統阿蘭泰駐寧。
夏防守。先是,吳赫奏言:「據披甲祁泰報稱:副都統」
祖良璧等「《自翁金》起行而來,忽有蒙古五六人闌入搶奪輜重。我前鋒逐至西邊山谷,有蒙古一枝自谷中大呼而出,薄我前鋒,近至輜重,我防護輜重軍士與之接戰,又入副都統陣中相與混戰。我等因路阻截、難以復回、故前來報信。」 竊思噶爾丹極狡詐之人,被
皇上天威奮擊、失其巢穴。食盡困窮、蹢躅游行。希圖
劫掠,未必不聞翁金有米,來覓度命之策。是以傳令提督李林隆及眾總兵官防守邊塞〈臣。〉身親率兵二千、出邊趨白塔。倘有機會、隨宜行事。又副都統阿蘭泰奏言、〈臣〉「身親往協助祖良璧。」
上命議政大臣集議。至是議曰:「大將軍伯費揚古疏」
稱:「副都統祖良璧率八旗滿、漢、綠旗兵,九月初六日擊敗厄魯特,自翁金起行。今總督吳赫又稱率兵前赴白塔,應令暫駐白塔偵探,令副都統阿蘭泰不必出兵,駐寧夏防守,檄總督吳赫、提督李林隆、副都統阿蘭泰知之。至披甲祁泰、布爾哈圖,遇敵不戰,探信不真,輒自奔遁,大干軍紀,應交副都統阿蘭泰拿禁。」
上「依議,著速行。」
命遣侍郎阿爾拜、以右衛兵丁馬匹、分喂大同附近。
州縣
上諭大學士阿蘭泰、尚書馬齊曰:「前令右衛兵丁、馬」
「匹,分喂大同、宣化兩處。右衛近大同,將馬遠解宣化,不若在大同喂養。爾等速議具奏。」 隨議:「右衛兵」
丁馬匹,停其解至宣化,令全解大同,交侍郎多奇監喂。
上曰:「喂養此項馬匹,若在大同一處喂養,苦累小民。」
著侍郎阿爾拜、前去與監喂內大臣閱視。分喂附近州縣。不得累民。公平給價。
戊寅
命賞宣化府張家口綠旗兵宣化府騎兵一百名張
家口步兵一百名
上、每人賜銀
諭曰:「此銀可留爾等家中日用。俟到《張家口》給米下」
營者,可近御駕駐扎。不時賞給爾等
是行。「凡內外朝貢諸王、貝勒、貝子、台吉、官員部落男婦人等」 、皆
賜金幣裘帽無虛日。
己卯,總督吳赫奏報副都統祖良璧等擊敗厄魯特。吳赫奏言:「前以披甲祁泰等來報,副都統祖良璧等率兵而歸,突遇蒙古賊人出截,與之混戰。」〈臣。〉一面奏:
聞,即率官兵起行,急到邊外「哨馬營」地方,遇〈臣〉前遣。
哨探把總傅益隆差兵丁田貴迎報,云:「副都統祖良璧、參將張憲載等率官兵掩擊蒙古賊人,大克之,乃率官兵而還。」〈臣。〉等「仍往迎祖良璧,覿面問明、另行奏報。」
喀爾喀多羅貝勒根敦帶青貢使至。尚書班第奏言:「本年九月二十二日,喀爾喀多羅貝勒根敦、額爾克帶青之青寨桑來至。」〈臣。〉所言:「去歲噶爾丹至巴顏烏闌,我等被彼阻截,住居色楞格之布隆哈地方。噶爾丹遣二十人往烏郎海征賦,止而殺之。續有噶爾丹下阿海納青等十人逃來,又殺之。又有噶爾丹下圖卜申寨桑之子安達爾轄等六十戶,烏郎海額爾德尼轄等六十戶,烏郎海額爾德尼轄達魯哈塞濟木多爾通格等百戶,俱降」之。本年七月間,我哨探之人於杭愛山陰額什根頹嶺擒額魯奇十二人。彼言「噶爾丹被大兵擊敗,率三十人而逃,從庫克納、塔爾哈趨杭愛山。噶爾丹下人離散者追而及之,與之復會丹濟喇丹津、俄木布等台吉之兵與噶爾丹兵共千有餘人,至阿喇卜灘之兵千許。伊等僅有本身所乘馬駝,更」無多餘,馬駝牽行,其牛羊糧食,住房全無,其內自相竊奪: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