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9 (1700-1725).djvu/10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國渠,築臨晉陂,溉田數千頃,國以充實焉。

穆帝永和 年殷浩開江西田以足軍儲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殷浩傳》,「浩以中原為己 任,上疏北征,開江西疁田千餘頃,以為軍儲。」

升平三年春三月詔王公以下借助運

按《晉書穆帝本紀》:升平三年「春三月甲辰,詔以比年 出軍糧運不繼,王公以下十三戶借一人,一年助運。」

梁武帝中大通六年夏侯夔屯蒼陵以充儲備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夏侯夔傳》,「中大通六年, 夔轉使持節督豫淮陳潁建霍義七州諸軍事,豫州 刺史。豫州積歲寇戎,人頗失業,夔乃帥軍人於蒼陵 立堰,溉田千餘頃,歲收穀百餘萬石,以充儲備,兼贍 貧人,境內賴之。」

北魏

孝文帝延興三年詔收丁租以備軍糧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三年:「冬十月,太上皇帝親 將南討,詔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戶,收租五十 石,以備軍糧。」

太和十七年二月詔免徐豫等七州軍糧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七年「六月己丑,詔免徐、 南豫、陝、岐、東徐、洛、豫七州軍糧。」

北齊

後主武平六年八月以關市諸稅充軍資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六年八月辛巳,以軍國資 用不足,稅關市舟車、山澤鹽鐵店肆,輕重各有差。」

煬帝大業七年冬命載軍糧以伐高麗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大業七年冬,大 會涿郡,分江淮南兵配驍衛大將軍來護兒,別以舟 師濟滄海,舳艫數百里,並載軍糧,期與大兵會平壤。」

元宗開元 年始和糴以供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貞觀、開元後,邊 土西舉高昌、龜茲、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緣 邊數十州,戍重兵,營田及地租不足以供軍,於是初 有和糴。牛仙客為相,有彭果者,獻策廣關輔之糴,京 師糧廩益羨,自是元宗不復幸東都。」

天寶 年始行和糴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天寶中,歲以錢 六十萬緡賦諸道和糴,斗增三錢,每歲短遞輸京倉 者百餘萬斛。米賤則少府加估而糴,貴則賤價而糶。」

代宗大曆二年復京官職田給軍糧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大曆二年,復京 兆府及畿縣官職田,以三之一供軍饟。」

德宗建中三年減百料錢助軍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建中三年復減 百料錢以助軍。」

貞元 年宰相陸贄請行和糴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貞元初,吐蕃劫 盟,召諸道兵十七萬戍邊。關中為吐蕃蹂躪者二十 年矣,北至河曲,人戶無幾。諸道戍兵,月給粟十七萬 斛,皆糴於關中。宰相陸贄以關中穀賤,請和糴可至 百餘萬斛,計諸縣船車至太倉,穀價四十有餘,米價 七十,則一年和糴之數,當轉運之二年;一斗轉運之 資,當和糴之五斗。減轉運以實邊,存轉運以備時要。」 江淮米至河陰者罷八十萬斛,河陰米至太原倉者 罷五十萬,太原米至東渭橋者罷二十萬,以所減米 糴江淮水菑州縣,斗減時五十以救之,京城東渭橋 之糴,斗增時三十以利農,以江淮糶米及減運直,市 絹帛送上都,帝乃命度支增估糴粟三十三萬斛,然 不能盡用贄議。

貞元十五年,「令度支供諸道出界糧。」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德宗時,諸道討 賊兵在外者,度支給出界糧。每軍以臺省官一人為 糧料使,主供億。士卒出境,則給酒肉,一卒出境,兼三 人之費,將士利之,逾境而屯。」

按《唐國史補》:「貞元十五年,討吳少誠,始令度支供諸 道出界糧。」

憲宗元和 年有司請畿內和糴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憲宗即位之初, 有司以歲豐熟,請畿內和糴。當時府縣配戶,督限有 稽,違則迫蹙鞭撻,甚於稅賦,號為和糴,其實害民。 又按《志》,「元和中供歲賦者浙西、浙東、宣歙、淮南、江西、 鄂岳、福建、湖南八道,戶百四十四萬,比天寶、貞元四 之一,兵食於官者八十三萬,加天寶三之一,通以二 戶養」一兵,京西北、河北以屯兵廣無上供。

穆宗長慶元年敕割留州留使錢助軍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長慶元年 十二月「乙亥,敕諸道除上供外,留州留使錢內每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