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9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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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一百俱全帶來。量四個月口糧。選發察哈爾兵攜四個月米來會於郭多里巴爾哈孫地方。即令總管此軍。至費揚古起行後。著舒恕代理其事。侍郎滿丕仍駐原戍之地。可即會議具奏。」 議政大臣

議奏曰:「調遣兵馬諸務。」

皇上一一籌畫。

聖諭已極周詳。俱應敬奉而行。俟

命下之日,檄將軍舒恕、孫思克博濟,提督李林隆副。

「都統阿南達、侍郎滿丕令各遵行。自寧夏前往京軍於厄黑阿喇兒地方搜𠞰噶爾丹糧馬已撥等事,亦俱檄之費揚古、阿南達可也。」 議入。

上報:「可。」尋大將軍伯費揚古等奏言、現在軍前者有

「『喀爾喀達爾漢親王諾內毛明安,貝勒班第毛明安扎薩台吉諾爾布,本旗協理台吉博木布、吳喇忒扎薩克公杜稜、吳喇忒扎薩克公鄂爾奔』,本旗協理台吉吳爾圖、那蘇圖、吳喇忒公達爾馬什里」 ,「本旗署協理台吉勞章什喇卜,喀爾喀察哈爾台吉額爾德尼納木占、三盤扎卜、車克巴汪扎兒三濟、扎十」 諾爾布、呵喇卜灘達木甘在附近地方者,有喀爾喀和碩親王善巴,喀爾喀扎薩克台吉吳爾占之協理旗務二等台吉顧穆濟卜,散閒台吉龔格汪扎兒、圖,色拉克衛徵帶青噶木楚克,祁他特、車卜登達什陳木布、納木占,率其護衛附丁前來籲請,「情願各帶自己四個月糗糧赴軍前效力。其他部落情願」 前往效力之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俟來報之時彙齊報部奏入。

命示議政大臣。「續有喀爾喀土謝圖汗、其養子台吉」

濟克巴、「願從軍效力」 貝勒額爾德木圖額駙班第台吉畢力克、喀爾喀扎薩克一等台吉巴郎之子台吉汪布、四等台吉薩馬代、「俱愿從軍效力。」 奏入。

上准《隨征》。

命撥大兵食羊。議政大臣奏曰:「是月初九日。欽奉 上諭、著將行糧給寧夏進𠞰官兵副都統阿蘭泰所」

買羊,從多隨趕。除給兵丁行糧外,查阿蘭泰所買

羊一萬六千五百。內擇臕肥者五千、隨目下寧夏進勦兵而行此係隨軍充糧之羊、應交將軍馬思喀等、分授八旗綠旗兵趕去。其所剩一萬一千五百羊、仍交地方官看守、停其採買

上曰:「買此羊者,原為是軍之備,剩之何為著將羊全。」

給是軍食。此羊可多行數日矣。

理「邊內邊外《運糧安站事》。」

上諭議政諸臣曰:「朕曾以轉運糧餉、及隨軍安站之」

事,與鄂爾多斯貝勒宋喇布議之。彼奏言:「當此有青草之候,以臣等帶來兵三千足供運糧安站之用,應將白塔以外運糧安站事,交宋喇布同于成龍等商議而行。白塔以內運糧安站事,交總督吳赫管理。其西安副都統阿蘭泰兵三百,亦交與于成龍。又馬思喀帶來之兵,若祇自齎口糧一月,則其餘三月之糧及隨軍所運之糧,為數甚多。船運一次未必能完,勢必再運一次,大兵豈能空坐久待?應令馬思喀兵各齎兩月口糧外,所餘之米,船裝運往船裝不盡者,令大小官員均派拴帶而往。若復有所餘,令于成龍竭力運致白塔。此間食過十二日米,於眾人均派拴帶米內取之,補給隨軍遞運之米。」 應至「何地。應止何地。著大將軍伯費揚古、議政大臣與于成龍等、會商定奪。著詳議具奏。」

議曰:「噶爾丹困窮已極,仰承」

皇上指授,則進兵運米必無遲誤。請令將軍馬思喀

「兵拴帶兩月糧,計二千一十五石。大兵自白塔以外,拴帶二千一十五石二斗。于成龍等隨運一月之米一千零七石六斗,共米五千三十八石。大將軍伯費揚古所帶黑龍江兵一百,其察哈爾兵不知數目,大約連黑龍江兵作一千算,一月需米二百二十石。西安副都統阿蘭泰兵三百,取西安留下兵之馬三百匹,增給前進兵,每人一匹拴帶兩月糧二百六十四石八斗,其三個月口糧三百九十七石二斗,令于成龍運往。」 其運米官員軍校坐臺章京、筆帖式五個月口糧需六百八十七石,因米糧必多備帶往始為有益,應連耗米帶一千九百石。大將軍伯費揚古兵、西安兵運米人員口糧及多帶之米共「三千五百石,除將軍馬思喀等拴帶米外,船裝運往之米三千二十二石八斗,儘船裝往。如船裝有餘,著大小官員拴帶,再有多餘,令于成龍等馱運。其船運之米,應派地方官七員,于成龍處司官二員管押前進。」 自白塔陸運,撥牲口四千五百匹,并駕三牛之車,預備三百輛帶往,每二輛合用三人,此所需人役四百五十,口糧、鍋帳併雇值等項,照去年《中路》例,交該督給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