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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二十七卷目錄

 兵略部彙考一百二十五

親征平定朔漠方略三十四

戎政典第二百二十七卷

兵略部彙考一百二十五

《親征平定朔漠方略三十四》

四月。庚戌朔。「預備軍餉馬匹接濟回師。」

駕出行宮、親臨大路

閱視「八旗鎗手」、綠旗兵起行。

諭議政諸臣曰:「茲官米以駱駝一頭運倉斛一石至」

兩狼山地方眾大臣、侍衛官員執事殷實者,本身既不出征著查堪用駱駝馱解。其解之者不必另給坐馬、即騎負米駱駝前去。著將駱駝之數查奏

查奏曰:「大小官員堪用之駱駝共三百二十有六頭,官米俱遵」

諭以駱駝負送之

上曰:「善。此駱駝著於明早起程。其行也著內大臣明。」

「珠、都統噶爾馬王永譽押去,中途一宿,次日到彼。既到之後,著噶爾馬王永譽留彼守米,著明珠小心帶回駱駝。又自寧夏一路行來,見有亡人骸骨,此皆因去年運米措置失宜,人遭饑餒,以至死亡。舊歲中路進兵,各驛備米,供給兵廝商販,故人不至饑餓死亡。此次進兵所關甚要,凡事不得不周詳籌畫。朕已遣往寧夏取米五百石矣,俟到後留貯於此。湖灘河朔有米,著大臣侍衛官員、執事護軍人等,除寧夏所支兩月米,至於此地已食之米,令帶食至湖灘河朔者而去。有餘之米亦留於此。隨來兵丁酌量留之。留一大臣駐此管轄,將此米即令所留大臣從驛站陸續緩運,每驛量留其米,俟回師之兵廝、商販乏米者煮粥食之。則不至饑餓矣。上駟院趕來馬一千四百餘匹亦留於此。於水草善地牧放肥壯。俟回師之兵有乏馬者給之乘坐。則其餘逗遛之瘦馬亦得歸矣。著鄂克濟哈仍駐寧夏。凡馳報之事。由新設邊外驛站馳送則路近而無誤所設驛站至總督吳赫船站照常安設。」 船站以外令「設蒙古驛站,著議政諸臣議奏。」 議曰:

皇上睿慮周詳。

諭旨極當。俱應遵行。所取寧夏米五百石、到日留於

此地湖灘河朔有米。應將大臣侍衛官員、執事護軍支過寧夏兩個月之米。除食至此地者計給。至湖灘河朔二十日米帶去,所剩二十五日米留於此地隨

駕前來之前鋒一百六十名。鎗手護軍二百名、應於

鎗手護軍二百名,每翼留護軍參領二員鎮之,將所留護軍臕大馬匹,換下前去前鋒臕小馬匹,此米從驛站陸續令留駐大臣徐徐運致各驛,將米酌留,以俟還軍。僕從商販乏米之人,煮粥飼之,則不至饑餓矣。將

上駟院趕來馬匹一千四百餘匹。亦留於此地。就

「水草佳處牧肥,給回軍乏馬者乘坐,則存留之瘠馬亦可到家矣。護軍統領俄克濟哈仍留寧夏。凡馳報之事,若從新設口外驛站行,則地近而無誤。應留所設驛站,直至總督吳赫之船站,船站以外,安設蒙古驛站,將此所設蒙古驛站交于成龍等。此地所留護軍參領四員,護軍二百名,將現存此地之米給四個」 月,共需四個月米三百五十石。至留駐此地之大臣,伏候

欽點所點大臣亦應給「四個月米。」

上從之。

換給各驛肥馬

上諭督運于成龍曰:「朕計程設站者,所以使之馳報。」

軍務也。今汝等奏言、「坐驛鄂爾多斯之兵。馬瘦者多。馳事者似覺少遲。著將汝等肥馬、每站酌給。」 令其供用。換取驛中之馬。牧放于成龍。遵

旨、每驛各給馬五匹訖。

查明「行途宿次。」 理藩院以《行途宿次》奏

《聞》曰:「鄂爾多斯鎮國公杜稜旗下班第佐領、驍騎校」

博羅問去路於披甲達特巴,告曰:「黃河內地,沿岸泥濘,不可以行,荊棘叢密,湖灘河朔,不知其路,但知車根穆冷至穆納和邵之路。自此地渡河,為第一宿,駐於布克忒,有五十餘里,食黃河之水。第二宿駐於和多都,五十里,食車根穆冷之水。第三宿駐於阿齋,五十里,食車根穆冷之水。第四宿,駐於巴顏和邵,五十」 里,食車根穆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