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12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益壯。天寶後,諸軍戰馬動以萬計,王侯、將相、外戚牛 駝羊馬之牧布諸道,百倍於縣官,皆以封邑號名為 印」,自別,將校亦備私馬。議謂「秦漢以來唐馬最盛」,天 子又銳志武事,遂弱西北蕃。

天寶十一載詔禁二京私牧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一載:「詔二京旁 五百里勿置私牧。」

天寶十三載,隴右群牧都使奏「馬數」: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三》載,「隴右群牧 都使奏馬牛駝羊總六十萬五千六百,而馬三十二 萬五千七百。安祿山以內外閑廄都使兼知樓煩監, 陰選勝甲馬歸范陽,故其兵力傾天下而卒反。」

肅宗至德元載詔收公私馬助軍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肅宗本紀》:「至德 元載十二月庚子,至烏氏驛,彭原太守李遵謁見,率 兵士奉迎,仍進衣服糗糧。上至彭原,又募得甲士四 百,率私馬以助軍。辛丑,至平涼,蒐閱監收公私馬,得 數萬匹」按《兵志》:「肅宗收兵至彭原,率官吏馬抵平 涼,蒐監牧及私群,得馬數萬,軍遂振。至鳳翔。又詔公 卿百寮以後乘助軍。」

至德二載,括公私馬助軍。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肅宗本紀》,至德 二載二月「戊子,幸鳳翔郡文城太守、武威郡九姓齊 莊,破賊五千餘眾,上議大舉收復兩京,盡括公私馬 以助軍。」

代宗永泰元年搜城中百官士庶馬輸官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兵志》,乾元後,回紇恃功, 歲入馬取繒馬,皆病弱不可用。永泰元年,代宗欲親 擊寇,魚朝恩乃請大搜城中百官士庶馬輸官,曰「團 練馬。」下制禁馬出城者,已而復罷。

德宗建中元年市關輔馬實內廄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德宗建中元年,市 關輔馬三萬實內廐。」

貞元三年詔禁大馬出關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兵志》,貞元三年,吐蕃、羌、 渾犯塞,詔禁大馬出潼、蒲、武關者。

憲宗元和十一年命中使以絹市馬河曲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元和十一年伐蔡, 命中使以絹二萬市馬河曲。其始置四十八監,地據 隴西、金城、平涼、天水,員廣千里。由京度隴,置八坊為 會計都領,其間善水草腴田皆隸之。後監牧使與坊 皆廢,故地存者一歸閑廐,旋以給貧民及軍吏,間又 賜佛寺道館幾千頃。」

元和十二年,收岐陽坊地。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二年,閑廐使張 茂宗舉故事,盡收岐陽坊地,民失業者甚眾。」按《張 茂宗傳》:「茂宗擢累光祿少卿,左衛將軍,元和中,歷閑 廐使。初,至德時,西戎陷隴右,故隴右監及七廐皆廢, 而閑廐私其地入。寶應初,始以其地給貧民,茂宗恃 恩,奏悉收其賦。」

元和十三年,立龍坡監。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三年以蔡州牧 地為龍陂監。」

元和十四年,置臨漢監。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十四年置臨漢監 於襄州,牧馬三千二百,費田四百頃。」按《孟簡傳》,簡 出為山南東道節度,時有詔置臨漢監以牧馬,命簡 兼使職。

穆宗長慶 年以岐陽牧地予民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按《兵志》,「穆宗即位,岐人叩 闕,訟茂宗所奪田,事下御史按治,悉予民。」

文宗太和七年置銀川監及奏停臨漢監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太和七年,度支鹽 鐵使言,銀川水甘草豐,請詔刺史劉源市馬三千。河 西置銀川監,以源為使。襄陽節度使裴度奏停臨漢 監。按《裴度傳》:「度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使,白罷元和 所置臨漢監,牧千馬納之,校以善田四百頃,還襄人。」

開成二年以綏州隸銀川監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兵志》,開成二年,劉源奏 「銀川馬已七千,若水草乏則徙牧綏州境。今綏南二 百里,四隅險絕,寇路不能通,以數十人守要,畜牧無 它患。」乃以隸銀川監。其後闕,不復可紀。

後梁

太祖開平四年頒奪馬令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按《文獻通考》,開平四 年頒《奪馬令》,冒禁者罪之。先是梁師攻戰。得敵人之 馬必納官。故出令命獲者有之。

後唐

莊宗同光三年括馬又令河南北諸州和市戰馬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同光三年六月,括馬。」

按:《文獻通考》:「同光三年,下河南、河北諸州和市戰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