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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馬。
按《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重熙十七年十一月乙未朔,遣使括馬。
按《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道宗咸雍五年括群牧實數定籍禁鬻馬於宋夏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咸雍五年,蕭陶 隗為馬群太保,上書言「群牧名存實亡,上下相欺,宜 括實數以為定籍。」厥後東丹國歲貢千匹,女直萬匹, 直不古等國萬匹,阻卜及吾獨婉、惕隱各二萬匹,西 夏室韋各三百匹,越里篤剖、阿里、奧里米、蒲奴里、鐵 驪等諸部三百匹。仍禁朔州路羊馬入宋,吐渾党項 馬鬻於夏,以故群牧滋繁,數至百有餘萬。諸司牧官, 以次進階。自太祖及興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 日。按《蕭陶隗傳》:咸雍初,任馬群太保,素知群牧名 存實亡,悉閱舊籍,除其羸病,錄其實數,牧人畏服。陶 隗上書曰:「群牧以少為多,以無為有,上下相蒙,積弊 成風。不若括見真數,著為定籍,公私兩濟。」從之。畜產 歲以蕃息。
大安九年詔給烏古部馬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九年十月乙卯,詔以馬三千 給烏古部。」
大安十年括馬。
按《遼史道宗本紀》:「大安十年五月甲寅,括馬。」
天祚帝天慶七年正月減廐馬粟分給諸局按遼史天祚帝本紀云云天慶十年括民馬
按《遼史天祚帝本紀》:「天慶十年三月己酉,民有群馬 者,十取其一,給東路軍。」
保大 年買官馬從軍
按《遼史天祚帝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天祚初年,馬 猶有數萬群,每群不下千匹。祖宗舊制,常選南征馬 數萬匹,牧於雄、霸、清滄間,以備燕雲,緩急復選數萬 給四時遊畋,餘則分地以牧,法至善也。至末年累與 金戰,番漢戰馬損十六七,雖增價數倍,竟無所買,乃 冒法買官馬從軍。諸群牧私賣日多,畋獵亦不足用, 遂」為金所敗,棄眾播遷,以訖於亡。松漠以北,舊馬皆 為大石林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