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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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按《西域傅》六年。「帝以伊 吾舊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復令 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陽嘉元年置元菟郡屯田更增置湟中屯田五部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元年十二月庚戌,復置元 菟郡屯田六郡。」按《西羌傅》,「陽嘉元年,以湟中地廣, 更增置屯田五部,并為十部。」

獻帝建安元年募民屯田許下州郡列置田官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魏志太祖本紀》。「建安 元年。用棗祇、韓皓等議。始興屯田。」

《魏書》曰:自遭荒亂,率乏糧穀。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饑則寇略,飽則棄餘,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公曰:「夫定國之術,在於彊兵足食。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歲,乃募民屯田許下,得穀百萬斛。於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積穀,征伐四方,無運糧之勞,遂兼滅群賊,克平天下。

按《魏志》國淵傅,太祖欲廣置屯田,使國淵典其事。淵 屢陳損益,相土處民,計民置吏,明功課之法,五年中 倉廩豐實,百姓競勸樂業。

按《晉書食貨志》:「建安元年,車駕至洛陽,宮闈蕩滌,百 官披荊棘而居焉。州郡各擁強兵,而委輸不至,尚書 郎官自出採梠,或不能自反,死於墟巷。魏武之初,九 州雲擾,攻城略地,保此懷民,軍旅之資,權時調給。於 時袁紹軍人,皆資椹棗,袁術戰士,取給蠃蒲。魏武於 是乃募良民,屯田許下,又於州郡列置田官,歲有數」 千萬斛,以充兵戎之用。漢自董卓之亂,百姓流離,穀 石至五千餘萬,人多相食。魏武既破黃巾,欲經略四 方,而苦軍食不足,羽林監潁川棗祗建置《屯田議》,魏 武乃令曰:「夫定國之術,在於強兵足食。秦人以急農 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於是 以任峻為典農中郎將,募百姓屯田許下,得穀百萬 斛。郡國列置田官,數年之中,所在積粟倉廩皆滿。祗 死,魏武後追思其功,封爵其子。

建安十四年,以劉馥為揚州刺史,屯田合肥。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魏志太祖本紀》,「十四 年七月,置揚州郡縣長吏,開芍陂屯田。」按《劉馥傳》, 「馥為揚州刺史,廣屯田,興治芍陂及茹陂、七門、吳塘 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按《倉慈傅》慈始為郡吏, 建安中,太祖開募屯田於淮南,以慈為綏集都尉。 按《晉書食貨志》,「魏武以沛國劉馥為揚州刺史,鎮合 肥,廣屯田」,修芍陂、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溉稻田,公 私有畜,歷代為利。

按《通鑑》,「建安五年冬,以劉馥為揚州刺史。十四年秋 七月,曹操軍合肥,開芍陂屯田。廬江太守李述,攻 殺揚州刺史嚴象,廬江梅乾、雷緒、陳蘭等,各聚眾數 萬,在江淮間。曹操表沛國劉馥為揚州刺史。時揚州 獨有九江,馥單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招懷乾緒 等,皆貢獻相繼。數年中,恩化大行,流民歸者以萬數。 於」是廣屯田,興治芍陂及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溉 稻田。官民有畜,乃聚諸生,立學校,又高為城壘,多積 木石,以修戰守之備。

後主建興十二年四月丞相亮屯田渭南

按《蜀志後主傅》不載。按《諸葛亮傅》十二年,亮與司 馬宣王對於渭南,亮每患糧不繼,使己志不伸,是以 分兵屯田,為久住之基。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而 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邵陵厲公正始二年置淮南北屯田

按《魏志邵陵厲公本紀》不載。按《鄧艾傅》:艾遷尚書 郎,時欲廣田畜穀,為滅賊資,使艾行陳項已東,至壽 春,艾以為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 引水澆溉,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乃著《濟河論》以 喻其指。又以為「昔破黃巾,因為屯田,積穀許都,以制 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軍征舉,運兵過半, 功費巨億,以為大役。陳、蔡之間,土下田良,可省許昌 左右諸稻田。并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三萬 人,十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田且守,水豐常收三倍 於西。計除眾費,歲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六七年間, 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眾之五年食也。以 此乘吳,無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事皆施行。

按《晉書食貨志》,「鄧艾陳屯田之計,宣帝善之,皆如艾 計施行。遂北臨淮水,自鍾離而南,橫石以西,盡泚水, 四百餘里,五里置一營,營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廣 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潁,大治諸陂於潁 南潁北穿渠三百餘里,溉田二萬頃。淮南淮北,皆相 連接,自壽春到京師,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 每東南有事,大將出征,汎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 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