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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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四十二卷目錄

 屯田部彙考二

  晉武帝泰始一則 咸寧一則 太康一則 元帝大興一則 穆帝升平一則

  梁武帝大同一則

  北魏道武帝登國一則 孝文帝太和一則 世宗正始一則

  北齊廢帝乾明一則 孝昭帝皇建一則 武成帝河清一則

  隋文帝開皇二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天寶一則 肅宗上元一則 代宗大曆二則 憲

  宗元和三則 穆宗長慶一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和四則 開成一則 武宗會昌

  一則 宣宗大中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明宗天成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遼聖宗統和一則 太平一則 興宗重熙一則

  宋一太宗端拱一則 真宗咸平四則 景德四則 大中祥符三則 天禧一則 仁

  宗天聖一則 寶元一則 慶曆四則 嘉祐二則 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熙寧五則 元

  豐四則

戎政典第二百四十二卷

屯田部彙考二

武帝泰始五年羊祜減戍邏之半墾田荊州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五年二月,以尚書左僕射羊 祜都督荊州諸軍事。」按《羊祜傅》,泰始初以羊祜為 都督荊州諸軍事,假節散騎常侍,衛將軍如故。祜率 營兵出鎮南夏,開設庠序,綏懷遠近,甚得江漢之心, 與吳人開布大信,降者欲去,皆聽之。吳石城守去襄 陽七百餘里,每為邊患。祜患之,竟以詭計令吳罷守, 於是戍邏減半,分以墾田,八百餘頃,大獲其利。祜之 始至也,軍無百日之糧;及至季年,有十年之積。

咸寧元年十二月詔以鄴奚官奴婢代屯田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咸寧元年十二 月詔曰:「出戰入耕,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嘗不以 戰士為念也。今以鄴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種稻 奴婢各五十人為一屯,屯置司馬,使皆如屯田法。」

太康元年當陽侯杜預屯田於荊州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太康元年,平 吳之後,當陽侯杜元凱在荊州,修召信臣遺蹟,激用 滍淯諸水,以浸原田萬餘頃,分疆刊石,使有定分,公 私同利,眾庶賴之,號曰「杜父。」舊水道唯沔漢,達江陵 千數百里,北無通路。又巴丘湖沅、湘之會,表裡山川, 實為險固,荊蠻之所恃也。預乃開揚口,起夏水,達巴 陵千餘里,內瀉長江之險,外通零桂之漕,南土歌之 曰:「後世無叛由杜翁,孰識智名與勇功?」

元帝太興 年應詹上表請建屯田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東晉元帝督 課農功,二千石長吏以入穀多少為殿最。其宿衛要 任,皆令赴農,使軍各自佃,即以為廩。太興中,三吳大 饑,後軍將軍應詹上表曰:「魏武帝用棗祇、韓浩之議, 廣建屯田,又於征伐之中,分帶甲之士,隨宜開墾,故 下不甚勞,大功剋舉。間者流人奔東吳,東吳今儉,皆 以還返。江西良田,曠廢未久,火耕水耨,為功差易。宜 簡流人,興復農官,功勞報賞,皆如魏武故事。一年中 與百姓,二年分稅,三年計賦稅以使之公私兼濟,則 倉庾盈億,可計日而待之。」

穆帝升平 年荀羨田於東陽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升平初,荀羨為 北府都督,鎮下邳,起田於東陽之石鱉,公私利之。」

武帝大同八年三月於江州新蔡高埭立頌平屯墾作蠻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北魏

道武帝登國九年使東平公元儀屯田於河北五原至於棝楊塞外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按《食貨志》:「太祖定中原, 接喪亂之弊,兵革並起,民廢農業。方事雖殷,然經略 之先,以食為本。使東平公儀墾闢河北,自五原至於 棝陽塞外為屯田。」按《秦明王翰傅》:「翰子儀徙封東 平公,命督屯田於河北,自五原至棝陽塞外,分農稼, 大得人心。」

孝文帝太和十二年有司請別立農官取州郡戶十分之一為屯田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太和十二年, 詔求安民之術。有司上言,請別立農官,取州郡戶十 分之一以為屯民,相水陸之宜,斷頃畝之數,以贓贖 雜物,市牛科給,令其肆力。一夫之田,歲責六十斛,甄 其正課,并征戍雜役,數年之中,則穀積而人足矣。」帝 覽而善之,尋施行焉。自此公私豐贍,雖有水旱,不為 害也。

世宗正始元年詔淮南北鎮戍及時播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