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1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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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你驛。以烏蒙阿謀歲輸騬馬給之。四月丙辰。禁吐 蕃僧給驛太繁。擾害於民。自今非奉旨勿給。五月丁 卯。降各省給驛璽書。九月丁巳。別速帶請于羅卜闍 里輝立驛。從之 按《兵志》。十九年四月「詔給各處行 省鋪馬聖旨:揚州行省、鄂州行省、泉州行省、隆興行 省」、占城行省、安西行省、四川行省、西夏行省、甘州行 省,每省五道南方,驗田糧及七十石者,准當站馬一 匹。九月,通政院臣言:「隨路站赤三五戶,共當正馬一 匹,十三戶供車一輛,自備一切什物公用。近年以來, 多為諸王、公主及正宮太子位下頭目識認招收,或 冒入投下戶計者,遂致站赤損敝,乞換」補站戶。從之。 十月,增給各省鋪馬。聖旨:「西川、京兆、泉州十道,甘州、 中興各五道。」

至元二十年,給四川、福建、兩廣之任官驛馬,立各路 水陸驛遞,又增給各路鋪馬,及定急遞鋪鋪兵: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年三月乙丑,給西川、福 建、兩廣之任官驛馬。秋七月丙寅,開雲南驛路。冬十 月壬寅,立東阿至御河水陸驛,以便遞運。徙濟州潭 口驛於新河魯橋鎮。 按《兵志》:二十年二月,和林宣 慰司給「鋪馬聖旨二道,江淮行省增給十道,都省遣 使繁多,亦增二十道給之。」七月,免站戶和顧、和買、一 切雜泛差役,仍令自備首思。十一月,增給甘州行省 鋪馬聖旨十道,總之為二十道。十二月,增各省及轉 運司、宣慰司鋪馬聖旨三十五道:江淮行省十道,四 川行省十道,安西轉運司分司二道,荊湖行省所轄 湖南宣慰司三道,福建行省十道。 又按《志》:二十年, 留守司官言,「初立急遞鋪,時取不能當差貧戶。除其 差發充鋪兵,又不敷者,於漏籍戶內貼補。今富人規 避差發,永充鋪兵。乞擇其富者令充站戶,站戶之貧 者,即充鋪兵。」從之。

至元二十一年,增給各處鋪馬劄子及使臣分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兵志》:「至元二十一年二 月,增給各處鋪馬劄子。荊湖占城等處,本省一十道。 荊湖北道宣慰司二道,所轄路分一十六處,每處二 道。山東運司二道。河南運司七道。宣德府三道。江西 行省五道,福建行省所轄路分七處,每處二道。司農 司五道,四川行省所轄順元路宣慰司三道,思州、播 州兩處宣撫司各三道,都省二十道。」四月,定增使臣 分例,正使宿頓支米一升,麪一斤,羊肉一斤,酒一升, 柴一束,油鹽雜支增鈔二分,通作三分,經過減半。從 者每名支米一升,經過減半。九月,給阿里海牙所治 之省鋪馬《聖旨》十道,所轄宣慰司二處,各三道。 至元二十二年立,別「十八里等諸路驛傳,給陝西行 省并各處宣慰司、行工部鋪馬劄子。」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庚辰,立別 十八里驛傳,「四月癸卯,置畏兀驛六所。十一月甲戌, 置合剌章四川建都等驛。」 按《兵志》:二十二年四月, 「給陝西行省并各處宣慰司行工部等處鋪馬劄子 一百二十六道。」

至元二十三年,立「羅不怯台、闍廛斡端及烏蒙諸路 驛站、各行省圓牌馬匹。」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己卯,立羅 不怯台、闍廛、斡端等驛。四月庚子,立烏蒙站。六月丁 巳,設陝西等路諸站總管府,從三品。 按《兵志》:「二十 三年四月,福建、東京兩行省各給圓牌二面。奧魯赤 出使交阯,先給圓牌二面,今再增二面,於脫歡太子 位下給發。南京行省起馬三十匹,給圓牌二面。創立 三處宣慰司,給劄子、起馬三十匹。」

至元二十四年,置立豐州「河西務等驛站,增給尚書 省鋪馬及揚州馬驛附併水站。」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四年五月,復立豐州亦 剌真站。八月,置河西務馬站 按《兵志》:二十四年四 月,增給尚書省鋪馬聖旨一百五十道,并先給降一 百五十道。共三百道。五月揚州省言,「徐州至揚州水 馬站兩各分置,夏月水潦。使臣勞苦。請徙馬站附併 水站一處安置。」馳驛者白日馬行,夜則經行水路。況 站「戶皆是水濱居止者,庶幾官民兩便。」從之。七月,給 中興路、陝西行省、廣東宣慰司、沙不丁等官鋪馬《聖 旨》一十三道。

至元二十五年,復立「咸平至建州四驛及汀、梅二驛。」 又增給「腹裡路分三十八處祇應錢,及命南方站戶 准糧出馬。」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五年六月丁卯,復立咸 平至建州四驛。九月丙戊,置汀梅二州驛 按《兵志》: 二十五年正月,腹裡路分三十八處,年銷祗應錢,不 敷,增給鈔三千九百八十一錠,併元額七千一百六 十九錠,總中統鈔一萬一千一百五十錠,分上下半 年給。降二月,命南方站戶以糧七十石出馬一匹為 則,或十石之下,八九戶共之,或二三十石之上,兩三 戶共之。惟求稅糧,僅足當站之數,不至多餘,卻免其 一切雜泛差役。若有納糧百石之下,七十石之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