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1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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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及所之鋪,則鋪人出以俟其至,囊板以護文書,不 破碎,不襞積,摺小漆絹以禦雨雪,不使濡濕之。及各 鋪得之,則又展轉遞去。

泰定帝泰定元年賑帖列干木倫等驛戶糧鈔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八月「庚申,賑帖列干、 木倫等驛戶糧鈔有差。」 按《兵志》,「泰定元年三月,遣 官賑給帖里干、木憐、納憐等一百一十九站,鈔二十 一萬三千三百錠,糧七萬六千二百四十四石八斗。 北方站赤每加津濟,至此為最盛。」

泰定三年五月乙巳,以西僧馳驛擾民,禁之。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文宗天曆元年增翰林給驛璽書給大都驛馬匹又減各省供鵝以省驛傳及命通政院整飭蒙古驛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元年九月癸酉,翰林院增給 驛璽書。戊寅,給大都驛馬百匹。十月壬子,以河南、江 西、湖廣入貢駕鵝太頻,令減其數,以省驛傳。十二月 庚寅,命通政院整飭蒙古驛。」

天曆二年,給保定路定興驛及順元、恩、播州諸驛車 馬,又遣官僉補逃亡驛戶及風憲官赴任者,給驛。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二年五月「庚辰,給保定路定 興驛車馬。」「六月壬子,順元思播州諸驛因兵興,馬多 羸斃,驛戶貧乏,令有司市馬補之。」八月丁酉,命阿榮、 趙世安提調通政院事,一切給驛事皆關白,然後給 遣。十月庚戌,命通政院官分職往所在官司,僉補逃 亡驛戶。大都至上都并塔思哈剌、旭麥怯諸驛,自備 首思,供給繁重,天曆三年,官為應付,免徵。十二月,御 史臺臣言:「風憲官赴任,毋拘遠近,均給驛馬為宜。」從 之。

至順元年賜燕帖木兒給驛璽書立以璽書圓符給行樞密院及陝西蒙古萬戶又給末魯孫及奉元驛鈔市補狗馬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元年二月辛卯,賜燕帖木兒 給驛璽書,以徵其食邑租賦。六月丙申,立行樞密院 討雲南,賜給驛璽書十五、銀字圓符五。秋七月丙子, 以討雲南,賑木憐札里至苦鹽泊等九驛,每驛鈔五 百錠。丁丑,以給驛璽書五、銀字圓符三,增給陝西蒙 古萬戶府,以討雲南。九月丁未,遼陽行省水達達路」 自去夏霖雨,黑龍、宋瓦二江水溢,民無魚為食。至是 末魯孫一十五狗驛,狗多餓死,賑糧兩月,狗死者給 鈔補市之。十月甲子,以奉元驛馬瘠死,命陝西行省 給鈔三千錠補市之。

至順二年,詔通政院整治內外水陸驛傳,增置「灤陽 驛馬牛各一」,又禁諸驛毋畜竄行馬。

按《元史文宗本紀》:「二年五月甲辰,詔通政院整治內 外水陸驛傳。八月甲辰,灤陽驛戶增置馬牛各一,免 其和市雜役。九月,禁諸驛毋畜竄行馬。」

至順三年,敕更賜「雲南諸驛璽書圓符。」

按《元史文宗本紀》:三年七月戊辰,雲南行省言,「本省 舊降給驛璽書六十九,金字圓符四,伯忽之亂,散失 殆盡,乞更賜為宜。」敕更賜璽書三十二、圓符四,仍究 詰所失者。

順帝至元二年十二月詔整治驛傳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六年立散毛誓厓等處驛鋪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六年七月丁亥散毛洞蠻覃全在叛招降之以為散毛誓厓等處軍民宣撫使置

官屬,給《宣敕》虎符,設立驛鋪。

至正十一年,命助大都至汴梁諸驛鈔。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十一年五月丙子,命大都至 汴梁二十四驛,凡馬一匹,助給鈔五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