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3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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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倚扑》者,將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升堂》者,欲諸公卿大夫辯聞也。釋曰:自此盡「未降」,請君行第二番射,并命耦之事。

公許。遂適西階上,「命賓御于公,諸公卿則以耦告于 上,大夫則降即位而後告。」

「告諸公卿于堂上」,尊之也。

司射自西階上,北面告于大夫,曰:「請降。」司射先降,搢 扑,反位。大夫從之降,適次,立于三耦之南,西面北上。

適次由次前而北,西面立。

司射東面于大夫之西,北耦。大夫與大夫,命上射曰: 「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卒,遂比眾耦。

眾耦,士也。

眾耦立于大夫之南,西面北上。若有士與大夫為耦, 則以大夫之耦為上。

「為上」,居群士之上。

命大夫之耦曰:「子與某子射。」告於大夫曰:「某御於子。」

「士雖為上射」,其辭猶尊大夫。

《命眾耦》,如「命三耦」之辭,諸公卿皆未降。

言「未降」者,見其志在《射》。

遂命三耦,「各與其耦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右挾之。」

此命入次之事也。司射既命而反位,不言之者,上射出當作「取矢,事未訖。」釋曰:自此盡「襲反位」,論命拾取矢之事。

一耦出,西面揖;當楅北面揖,及楅揖。

三耦同入次,其出也一。上射出,西面立。司射作之,乃揖行也。當楅楅正南之東西。

上射東面,下射西面,上射揖,進,坐,橫弓,卻手自弓下 取一個,兼諸弣,興,順羽,且左還,《毋周》,反面揖。

《橫弓》者,《南踣弓》也。「卻手自弓下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表,右手從裡,取之便也。兼,并也。并矢於跗,當順羽,既又當執弦。順羽者,手放而下,備不整理也。「左還,反其位,毋周。」右還而反東面也。君在阼,還周則下射將背之。古文且為阻。

下射進,坐橫弓覆。手自弓上取,一個兼諸弣。興,順羽 且左還,《毋周》反面揖。

「橫弓,亦南踣弓」也。人東西鄉,以南北為橫,覆手自弓上取矢,以左手在弓裡,右手從表取之便也。

既拾,取矢梱之。

梱齊等之也。古文梱作「魁。」

「兼挾」乘矢皆,內還南面揖。

「內還」者,上射左,下射右,不皆右還,亦以君在阼,嫌下射,故左遠而背之也。上以陽為內,下以陰為內,因其宜可也。

適楅南,皆左還,北面,揖搢三,挾一個。

「《楅》,南鄉」,當楅之位也。

揖以耦左還,上射於左。

以猶「與」也。言「以」者,耦之事成於此,意相人耦也。上射轉居左,便其反位也。上射少北,乃東面

退者與進者相左,相揖,還,退,釋弓矢於次,說決、拾、襲, 反位。二耦拾取矢亦如之。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 矢而取之,以授有司於次中,皆襲,反位。

有司納射器,因留主授受之。

司射作揖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命去侯,負侯許 諾如初。司馬降,釋弓反位。 司射猶挾一個,去扑,與 司馬交於階前;適阼階下,北面請釋獲於公。

「猶守故之辭。於此言之」者,司射既誘射,恒執弓挾矢以掌射事,備尚未知,當教之也。今三耦卒射,眾已知之矣,猶挾之者,君子不必也。

公許反《搢》。遂命釋獲者「設中,以弓為畢,北面。」

北面立於所設中之南,當視之也。《鄉射禮》曰:「設中,南當楅,西當西序。」

太史釋獲小臣師執中先首坐,設之,東面,退。太史實 八筭於中,橫委其餘於中西,興,共而俟。

先猶前也。命太史而小臣師設之。國君官多也,小臣師退反東堂下位。《鄉射禮》曰:「橫委其餘於中西,南末。」

司射西面命曰:「中離維綱,揚觸梱復,公則釋獲,眾則 不與。」

離,猶過也,獵也。侯有上下,綱其邪制。射舌之角者為維。或曰:維當為絹,絹綱耳。揚觸者,謂矢中他物,揚而觸侯也。梱復為矢,至侯不著而還。復,復反也。公而釋獲,優君也。眾當中鵠而著。古文梱作魁,

唯公所中,中三侯皆獲。

值「中一」侯則釋「獲。」

釋獲者,命小史,小史命獲者。

《傳》告服不,使知此司射所命。

司射遂進,由堂下北面視上射,命曰:「不貫不釋!」上射 揖。司射退反位。

貫猶中也。射不中鵠,不釋筭。古文貫作「關」,

釋獲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興,執而俟。

執所取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