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3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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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魁,賊乃引卻。尋奉臺檄出浦守禦,崇福所統不數 百人,寇蜂至,矢集舟如雨,崇福勿動,徐還射之,無不」 命中,斬馘而旋。督府上其功,擢本府通判,轉蘇州府 同知。時又有祥符都文奎、馬平羅拱辰,皆為府同知。 文奎善騎射,常敗賊於南沙、吳淞江。及葉謝寶山,拱 辰以松陽知縣帥師來援。後以軍功擢按察僉事,左 遷佐郡。敘勞,加鹽運司同知。

射部雜錄

《詩經鄭風》:「叔于田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磬控忌,抑 縱送忌。」按朱注:「騁馬曰磬,止馬曰控,舍拔曰縱覆。」 曰「送」,《大全》羅氏曰:「拔,矢括也。矢,御弦處。」《弓弭》弭,弓 末。孔氏曰:「能磬,又能控;能縱,又能送。是叔之善射御 也。」

「叔馬慢忌,叔發罕忌。抑釋掤忌,抑鬯弓忌。」按注:「發,發 矢也。」罕,希,釋,解也。掤,矢筩,蓋鬯,弓囊也,與「韔」同。言其 田事將畢,而從容整暇如此,亦喜其無傷之詞也。《大 全》、鄭氏曰:「田事且畢,則馬行遲,發矢希,蓋矢而弢弓。」 華谷嚴氏曰:「用矢則舉掤以開筩,既用則納矢筩中。」 釋下「掤以覆筩。」孔氏曰:「鬯謂弢弓而納諸韔中。」 《齊風猗嗟》篇:「射則貫兮,四矢反兮,以禦亂兮。」按注:「貫, 貫革也。」禮射每發四矢反中,皆得其故處也。言魯莊 公射之精,可以禦亂。

《小雅車攻》篇:「不失其馳,舍矢如破。」按:《大全》鄭氏曰:「射 者之工,矢發則中,如破碎物也。」

《禮記曲禮》:「君使士射,不能,則辭以疾,言曰某有負薪 之憂。」按注:射者男子之所有事,可以疾辭,不可以不 能辭也。

《郊特牲》:孔子曰:「射之以樂也,何以聽?何以射?」孔子曰: 「士使之射,不能辭以疾,懸弧之義也。」

《內則》:「子生,男子設弧於門左,女設帨於門右。三日始 負子,男射女否。」

國君世子生,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 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按註:「成 童十五以上。」

《韓非子》:「夫新砥礪,殺矢彀弩而射,雖冥而妄發其端, 未嘗不中秋毫也,然而莫能復其處,不可謂善射。」無 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逢蒙不能 必全者,有常儀的也,有度難而無度易也。有常儀的, 則羿、逢蒙以五寸為巧,無常儀的,則以妄發而中秋 毫為拙。

《淮南子》:「射者扞烏號之弓,彎綦衛之箭,重之以羿、逢 蒙之巧,以要飛鳥,猶不能與羅者競多,何則?以所持 之小也。」

《呂氏春秋》:「射的者欲其中小也。射獸者欲其中大也。」 物固不必可推。

《論衡》「養由基見寢石,以為虎射之飲羽。」案:精誠所感, 不過入一寸耳。今勇夫卒見寢石,以手推之,能有跡 乎?

王昶《戲論》:「《禮記》有投壺之宴,論稱博奕之賢。茲三戲 者,君子末事,不足為也。樗蒱彈碁,既不益人,又國有 禁,皆不得為也。吾見坐圍碁而死,近事非遠。昔晉侯 以投壺喪,宋公好博奕亡,豈不哀哉!諸戲中唯有射 者,男子之事,在於六藝,若欲戲,惟得射而已,其餘不 得為也。」

《隋書五行志》:東魏武定四年,後齊神武作宰,親率諸 軍攻西魏於玉壁。其年十一月,帝不豫,班師。將士震 懼,皆曰:「韋孝寬以定功弩射殺丞相。」西魏下令國中 曰:「『勁弩一發,凶身自殞』。神武聞而惡之,其疾暴增。」近 射妖也。《洪範五行傳》曰:「『射者,兵戎禍亂之象,氣逆天 則禍亂將起』。神武行,殿中將軍曹魏諫曰:『王以死氣 逆生氣,為客不利主人,則可』。」帝不從。頓軍五旬,頻戰 沮衄。又聽《孤虛》之言,於城北斷汾水,起土山。其處天 險千餘尺,功竟不就,死者七萬,逆天之咎也。

武平,後主自并州還鄴,至八公嶺,夜與左右歌而行。 有一人忽發狂,意後主以為狐媚,伏草中彎弓而射 之。傷數人,幾中後主,後主執而斬之。其人不自覺也。 狐而能媚,獸之妖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