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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卷目錄

 祥刑總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少昊金天氏一則

  顓頊高陽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夏后氏仲康一則

  商湯一則 祖甲一則 帝辛三則

  周武王一則 成王二則 穆王一則 平王一則

祥刑典第一卷

祥刑總部彙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始立秋官明刑政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按《路史後紀》:「太昊伏羲 氏靇龍時瑞,因以龍紀官百師。服者以龍名六佐職, 而天地位,陰陽得,乃明刑政修兵杖以威懷。」

按《通鑑前編外紀》曰:「太昊時有龍馬負圖出于河之 瑞,因而名官,始以龍紀,號曰龍師。又命五官秋官為 白龍氏。」

炎帝神農氏號秋官為西火刑措而不用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按《路史後紀》:炎帝神農 氏受火之瑞,以火紀時;官長師事,悉以火紀。其民樸 重端慤,有善而無惡,虛素以公,希聲若退,樂與政為 政,樂與治為治。是故威厲而不試,賞在于成。民之生, 賞誠設矣,然不施于人而天下化。謂政無有,棄法而 成治,法誠立矣,然刑罰不施于人而俗善。

當此之時,法寬刑緩,囹圄空虛,而天下一俗。

按《通鑑前編外紀》曰:「因火德王,故以火紀官為火帝, 秋官為西火。」

黃帝有熊氏以雲紀官號秋官為白雲而命后土為李

按:《史記。五帝本紀》:「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 是為黃帝,官名皆以雲,命為雲師。」

應劭曰:「黃帝受命有雲瑞,故以雲紀事也。《秋官》為白雲。」

按《通鑑前編外紀》曰:「黃帝得六相而天下治。神明至。 后土。辨乎北方。故為李」

釋義曰:李,古官,即大理之職也。《管子》曰:「黃帝得后土,辨于四方,使為李。」《春秋元命包》曰:「堯得皋陶,聘為大理。舜時為士師。」《韓詩外傳》:「晉文公使李離為大理。」劉向《新序》:「楚平王以伍奢為大理。秦為廷尉,漢初因之。」至景帝中元,更名大理,蓋復古號也。

按《竹書紀年》:「黃帝軒轅氏即位,居有熊,二十年,景雲 見。以雲紀官。」

少昊金天氏設爽鳩氏為司寇

按《左傳昭公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 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 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 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 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氏 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于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 歷正也;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 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睢鳩氏, 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 也;五鳩,鳩民者也』。」

爽鳩,鷹也,鷙,故為司寇,主盜賊。正義曰:《釋鳥》云:「鷹,鶆鳩。」樊光曰:「來鳩,爽鳩也。《春秋》曰:爽鳩氏司寇。鷹鷙,故為司寇。」郭璞曰:「鶆當為爽,字之誤耳。《左傳》作爽鳩是也。」鷹是鷙擊之鳥,司寇主擊盜賊,故為司寇。

顓頊高陽氏以秋官為金正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左傳》,五行之官,「金正曰 蓐收。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脩、曰熙。該實能金, 使為蓐收。」

正義曰:四叔出于少皞,五官皆在高陽之世。

按杜氏《通典》「顓頊五官,秋官金正曰蓐收。」

陶唐氏

帝堯命舜居攝制五刑及流宥鞭扑贖赦之法

按《書經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 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欽哉,欽哉,惟刑之 恤哉!」

蔡註「《象》如天之垂象以示人。」典者,常也,示人以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