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5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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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祿不足勸也,刑罰 不足恥也,故上不可以褻刑而輕爵。《康誥》曰:『敬明乃 罰』。」《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孔子家語

《五刑解》

冉有問于孔子曰:「古者三皇五帝不用五刑,信乎?」孔 子曰:「聖人之設防,貴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 為至治也。凡夫之為姦邪竊盜,靡法妄行者,生於不 足,不足生于無度,無度則小者偷盜,大者侈靡,各不 知節。是以上有制度,則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則不犯。 故雖有姦邪賊盜,靡法妄行之獄,而無陷刑之民。不」 孝者生于不仁,不仁者生于喪祭之禮。不明喪祭之 禮所以教仁愛也,能教仁愛,則喪思慕祭祀,不解人 子饋養之道。喪祭之禮明則民孝矣,故雖有不孝之 獄,而無陷刑之民。殺上者生于不義,義所以別貴賤, 明尊卑也。貴賤有別,尊卑有序,則民莫不尊上而敬 長。朝聘之禮者所以明義也,義必明則民不犯,故雖 有殺上之獄而無陷刑之民。鬥變者生于相陵,相陵 者生於長幼無序,而遺敬讓。鄉飲酒之禮者,所以明 長幼之序而崇敬讓也。長幼必序,民懷敬讓,故雖有 鬥變之獄而無陷刑之民。淫亂者生于男女無別,男 女無別則夫婦失義。婚禮聘享者,所以別男女,明夫 婦之義也。男女既別,夫婦既明,故雖有淫亂之獄,而 無陷刑之民。此五者,刑罰之所以生,各有源焉。不豫 塞其源,而輒繩之以刑,是謂為民設穽而陷之。刑罰 之源,生於嗜欲。不節夫禮度者,所以禦民之嗜慾而 明好惡,順天之道。禮度既陳,五教畢修,而民猶或未 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其犯姦邪靡法妄行之 獄者,則飭制量之度;有犯不孝之獄者,則飭喪祭之 禮;有犯殺上之獄者,則飭朝覲之禮;有犯鬥變之獄 者,則飭鄉飲酒之禮;有犯淫亂之獄者,則飭婚聘之 禮。三皇五帝之所化民者如此,雖有五刑之用,不亦 可乎?孔子曰:「大罪有五,而殺人為下,逆天地者,罪及 五世;誣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倫者,罪及」三世;謀鬼 神者,罪及二世;手殺人者,罪及其身。故曰:「大罪有五, 而殺人為下矣。」

冉有問於孔子曰:「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 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 不可以治於禮乎?」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禮御其 心,所以屬之以廉恥之節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 廉汙穢而退放之者,不謂之不廉;汙穢而退放,則曰 簠簋不飾。有坐淫亂男女無別者,不謂之淫亂男女」 無別,則曰「帷幕不修。」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謂之罔上 不忠,則曰「臣節未著。」有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之罷 軟不勝任,則曰「下官不職。」有坐干國之紀者,不謂之 干國之紀,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 名矣,而猶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為之諱,所以 愧恥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而譴發, 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 司執縛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 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曰:「子,大夫自取 之耳,吾遇子有禮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 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謂禮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 事而不能充禮,故不責之以備禮也。冉有跪然免席 曰:「言則美矣。」求未之聞,退而記之。

《刑政》

仲弓問於孔子曰:「雍聞至刑無所用政,至政無所用 刑;至刑無所用政,桀紂之世是也;至政無所用刑,成 康之世是也。信乎?」孔子曰:「聖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 參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其次以政導民,以 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 於是乎用刑矣。顓五刑,必即天倫;行刑罰則輕無赦。 刑,侀也;侀,成也。壹成而不可更,故君子盡心焉。」《仲弓》 曰:「古之聽訟尤罰,麗于事,不以其心,可得聞乎?」孔子 曰:「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義,以權 之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深淺之量以別之;悉其聰明, 正其忠愛,以盡之。《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獄,獄必三 訊焉。有指無簡,則不聽也。附從輕,赦」從重,疑獄則泛 與眾共之,疑則赦之,皆以小大之比成也。是故爵人 必於朝,與眾共之也;刑人必於市,與眾棄之也。古者 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也,士遇之塗,以弗與之。言 屏諸四方,唯其所之不及與,政弗欲生之也。《仲弓》曰: 「聽獄,獄之成,成何官?」孔子曰:「成獄成於吏,吏以獄成 告於正,正既聽之,乃」告大司寇聽之,乃奉于王。王命 三公卿士參聽棘木之下,然後乃以獄之成疑于王, 王三宥之以聽命而制刑焉,所以重之也。《仲弓》曰:「其 禁何禁?」孔子曰:「巧言破律,遁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 者,殺;作淫聲,造異服,設伎奇器,以蕩上心者,殺;行偽 而堅,言詐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惑眾者,殺;假 于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者殺。此四誅者,不以聽。」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