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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5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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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儉傳》:儉為潯陽內史,為政嚴明,盜賊靜息。

《冊府元龜》:「陳王猛為晉陵太守,威惠兼舉,姦盜屏跡, 富商野次,云以付王府君。郡人歌之,以比漢之趙廣 漢。」

北魏劉庫仁為南部大人時國有良馬白騧。請幫助識別此字。庫仁 盜之,養於窟室。典馬牧奚蕇聞而馳往取馬。庫仁以 國甥恃寵,慚而迎擊蕇蕇捽其髮落,傷其一乳。後為 太尉、宜都公,薨。

《魏書太祖道武帝本紀》:「天興元年正月,車駕次於恆 山之陽。博陵、渤海、章武群盜並起,略陽公元遵等討 平之。」

五年十一月,車駕次晉陽,遣左將軍莫題討上黨群 盜秦頗、丁零翟都於壺關。丁丑,上黨太守捕頗,斬之, 都走林慮。

《莫題傳》:「莫題除中山太守,督司州之山東七郡事。車 駕征姚興,次於晉陽,而上黨群盜秦頗、丁零翟都等 聚眾於壺關,詔題帥眾三千以討之。上黨太守捕頗, 斬之,都走林慮,詔題搜山窮討,盡平之。」

《李孝伯傳》:「孝伯,趙郡人也。高平公順從父弟父曾,太 祖時徵拜博士,出為趙郡太守,令行禁止,劫盜奔竄, 太宗嘉之。并州丁零,數為山東之害,知曾能得百姓 死力,憚不入境。賊於常山界得一死鹿,謂趙郡地也。 賊長責之,還令送鹿故處。鄰郡為之謠曰:『詐作趙郡 鹿,猶勝常山粟』。其見憚如此。」

《張蒲傳》:太宗即位,蒲為內都大官,賜爵泰昌子,參決 庶獄,私謁不行,號為公正太常。初,丁零翟猛雀,驅逼 吏民入白𡼏山,謀為大逆,詔蒲與冀州刺史長孫道 生等往討。道生等欲徑以大兵擊之,蒲曰:「良民所以 從猛雀者,非樂亂而為,皆逼凶威彊服之耳。今若直 以大軍臨之,吏民雖欲返善,其道無由。又懼誅夷,必 并勢而拒官軍,然後入山。恃阻誑惑愚民,其變未易 圖也。不如先遣使喻之,使民不與猛雀同謀者無坐, 則民必喜而俱降矣。」道生甚以為然,具以奏聞。太宗 詔蒲軍前慰喻,乃下數千家,還其本屬,蒲皆安集之。 猛雀與親黨百餘人奔逃,蒲與道生等追斬猛雀首 送京師。

《太宗明元帝本紀》:永興五年「四月,上黨民勞聰、士臻, 群聚為盜,殺太守令長,相率外奔。」

泰常元年三月己丑,常山民霍季,自言名載圖讖,持 一黑石以為天賜玉印,誑惑聚黨,入山為盜。州郡捕 斬之。

《世祖太武帝本紀》:「太平真君六年十有一月,河東蜀 薛永宗聚黨盜官馬數千匹,驅三千人入汾曲,西通 蓋吳。金城公周鹿觀率眾討之,不克而還。」

太平真君八年正月吐京胡阻險為盜詔征東將軍 武昌王提征南將軍淮南王他討之。

《房法壽傳》:「法壽小名烏頭,青河繹幕人也。幼孤,少好 射獵,輕率勇果,結群小而為劫盜。從叔元慶、範鎮等 坐法壽被州郡切責,時月相繼,宗族甚患之。弱冠,州 迎主簿,後以母老,不復應州郡之命。常盜殺䐗牛以 供其母,招集壯士,常有百數。」

《高宗文成帝本紀》:「興安二年十有二月,誅河間鄚民 為賊盜者,男年十五以下為生口,班賜從臣各有差。 太安二年二月,丁零數千家亡匿井陘山,聚為寇盜。 詔定州刺史許宗之、并州刺史乞佛成龍討平之。」 「和平二年十月,博陵之深澤、章武之束州盜殺縣令, 州軍討平之。」

《李洪之傳》:「洪之為河內太守。河內北連上黨,南接武 牢,地險人悍,數為劫害,長吏不能禁。洪之至郡,嚴設 科防,募斬賊者,便加重賞。勸農務本,盜賊止息。誅鋤 姦黨,過為酷虐。」

《顯祖獻文帝本紀》:「皇興二年二月,徐州群盜司馬休 符自稱晉王,將軍尉元討平之。」

四年八月,群盜入彭城,殺守將元解愁長史,勒兵滅 之。

《韓均傳》:「均轉青、冀二州刺史,廣阿澤在定、冀、相三州 之界,土廣民稀,多有盜賊,乃置鎮以靜之。以均在冀 州,劫盜止息。」

《高祖孝文帝本紀》:「延興元年十有一月,妖賊司馬小 君聚眾反於平陵,齊州刺史武昌王平原討擒之。」 《李崇傳》:「崇字繼長,除兗州刺史。兗土舊多劫盜,崇乃 村置一樓,懸一鼓,盜發之處,雙槌亂擊四面諸村始 聞者,撾鼓一通;次復聞者,以二為節。次後聞者,以三 為節,各擊數千槌。諸村聞鼓,皆守要路。是以盜發,俄 頃」之間,聲布百里之內,其中險要,悉有伏人。盜竊始 發,便爾擒送。諸州置樓懸鼓,自《崇》始也。

《李孝伯傳》:孝伯兄子安世為相州刺史。初,廣平人李 波,宗族彊盛,殘掠生民。前刺史薛道𢷋往討之,波率 其宗族拒戰,大破𢷋軍,遂為逋逃之藪,公私成患。百 姓為之語曰:「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馬如卷篷,左 射右射必疊雙。婦女尚如此,男子那可逢。」安世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