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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6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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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說:一盜夜挖入貧家,無物可取,因開門徑出,貧人 從床上呼曰:『那漢子為我關上門去』。」盜曰:「『你怎麼這 等懶?難怪你家一毫也沒有得』。貧人曰:『且不得我勤 快,只做倒與你偷』。」頌曰:「本來無一物,何事惹賊入?縱 使多珍寶,劫去還空室。」

《蒙泉雜言》:「避虎以壑,避火以淵,知不免而覬其免也。 避飢以盜,盜亦壑淵也,法家從而正其罪,悲哉!」 比事摘錄,後漢虞詡臨終謂其子恭曰:「吾所悔者,為 朝歌長時殺賊數百人,其中何能不有冤者?」自此二 十餘年,家門不增一口,洵獲罪於天也。

《日知錄》:《史記酷吏傳》:武帝作《沈命法》曰:「群盜起,不發 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 死。其小吏畏誅,雖有盜,不敢發,恐不能得,坐課累府, 府亦使其不言。故盜賊寖多,上下相為匿,以文辭避 法焉。」此漢世所名為盜賊課,而為法之敝已盡此數 言中矣。《漢書》言張敞為山陽太守,渤海、膠東盜賊並 起,上書自請治之,言「山陽郡戶九萬三千,口五十萬 以上,訖計盜賊未得者七十七人。」他課諸事,亦略如 此。久處閑郡,願徙治劇。夫未得之盜,猶有七十七人, 而以為郡內清治,豈非宣帝之用法寬於武帝時乎? 然武帝之末,至大盜群起,遣繡衣之使,持斧斷斬於 郡國,乃能勝之。而宣帝之世,帶牛佩犢之徒,皆驅之 歸於南畝,卒之「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是則治天下之 道,有不恃法而行者,未可與刀筆筐篋之士議也。

盜賊部外編

《搜神記》:涇之北鄙人李德用,穡衣食自給。元嘉中,年 元夜,有二盜踰牆而入,皆執利刀,德用不敢枝梧,而 室內衣裘遺無有。德用一子名阿七,甫六歲,方眠,驚 因叫,有賊為盜所射,應弦而斃。德用廬外有二驢,紫 色,亦為攘去。遲明,村人集聚,共商量捕逐之路。俄而 阿七之魂登房門而號曰:「我死自是,我命那復多痛, 所痛者,永訣父家耳。」遂怨泣久之。鄰里會者五六十 人,皆為泣涕,因曰:「勿謀反,逐明年五月,當自送死。」乃 召德用,附耳告之名氏,仍期勿泄。俄春作將至,德用 謀生汲汲,無容加意。泊麥秋,德用有麥半頃,伺收拾。 晨有二牛,蹊踐狼籍,歸遍里中,曰:「恣女傷暴我苗,我 已縶之牛主,償責以購。不爾,吾將詣官焉。」里中共往 視之,皆曰:「此非左側人之素蓄者也。」俄有二客至曰: 「我牛也,昨暮奔迸,不虞至此。所損之苗,請酬倍價而 歸我畜焉。」里人共謂問所從來,買牛契書其用,乃紫 色驢交致焉。德用即悟阿七所言,及詢姓名,乃皆如 阿七所報,因即縛之,曰:「爾去冬射死我子,盡我財者, 人也。」二盜相顧,不復隱,曰:「天也!命也,死不可逭。」即述 其故,曰:「我既行劫殺,乃北竄寧慶之郊,謂事已久,因 買牛將歸岐下。昨牛抵付北二十里,徘徊不進,伺夜 黑過此。既寐,夢一小兒五六歲許,裸形亂舞,紛紜相 迷,經宿方悟。及覺二牛之縻紖不斷,如被解釋,則已 竄矣。」

張華為豫章太守善《易》卦明於政刑下吏罪人長之 不敢犯令或當死者悉放歸辭父母時有一人犯盜 處死剋日欲誅放歸辭別限滿赴州就刑其人在路 號哭經趙朔家趙朔問何故哭答曰:「某拙謀為盜犯 法當死昨蒙太守給假辭父母限滿赴州就刑所以 悲泣朔」曰:何不逃去答曰:「使君明於易筮前後逃者 皆獲得,是以不敢違日。」朔曰:「汝不用哭,吾令汝生,但 用吾計,自當獲免。汝可取三遍,到行渡河,即取竹筒 盛水三尺長,安於腹上,仍黃沙中臥,經三日,然後可 還,終始擒汝不得也。」其人一依朔言,至假滿,法司怪 久違限,乃以名聞。華乃觀《易》六卦成斷曰:「何故腹上 水深三尺,背臥黃沙?此人必投水死」,更不用尋也。此 謂之「善易。」其人。經一年,改名姓,處於鄉里。既脫其死, 即齎重賂酬於朔,朔一無受焉。

《搜神後記》:漢武時,蒼梧賈雍為豫章太守,有神術,出 界討賊,為賊所殺,失頭,上馬回,營中咸走來視雍,雍 胸中語曰:「戰不利,為賊所傷,諸君視有頭佳乎,無頭 佳乎?」吏涕泣曰:「有頭佳。」雍曰:「不然,無頭亦佳。」言畢遂 死。

《洛陽伽藍記》:昭儀尼寺,閹官等所立也。太后臨朝,閽 寺專寵,宦者之家,積金滿堂。是以蕭忻云:「高軒斗升 者,閹官嫠婦也。馬鳴呵者,莫非英門之養息也。」寺有 一佛二菩薩,塑工精絕,京師所無。寺南有宜壽里段 暉宅,地下常聞鐘聲,時見五色光明,照於堂宇。暉甚 異之。遂掘光所,得金像一軀,可高三尺,有二菩薩跌 坐。暉遂捨宅為光明寺。其後盜者欲竊此像,與菩薩 合聲喝「賊。」盜者驚怖,應即殞倒。眾僧聞像叫聲,遂來 捉得賊。

《聞奇錄》:葉簡剡人善卜筮,凡有盜賊皆知其姓名,有 鄉夫失牛,卜之曰:「占失牛,已被家邊載上州,欲知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