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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四十三卷目錄

 聽斷部紀事四

祥刑典第一百四十三卷

聽斷部紀事四

《金史趙元傳》:「元字善長,涿州范陽人。遼天慶八年登 進士第,仕至尚書金部員外郎。遼亡,郭藥師為宋守 燕,以元掌機宜文字。王師取燕,藥師降,樞密使劉彥 宗辟元為本院令史。天會間,同知薊州事。有賊殺人 橫道,官吏圜視莫知所為,路人耕夫聚觀甚眾,元指 田中釋耒而來者曰:『此賊也』。叱左右縛之,遂伏。僚吏」 問其故,元曰:「偶得於眉睫間耳。」天眷三年,為行臺右 司員外郎。囚有殺人當死者,行臺欲宥之,元不從,反 覆數四,勢不可奪,乃仰天嘆曰:如殺人可宥,死者復 何辜,何欲徼己福而亂天下法乎。行臺竟不能奪。 《劉徽柔傳》:徽柔遷洪洞令,明敏善聽斷。縣人楊遠者, 投牒於縣,以為夜雨屋壞,壓其姪死,號訴哀切。徽柔 熟視而笑曰:「汝利姪財而殺之,乃誣雨耶?」叱付獄,其 人立伏曰:「公神明也,不敢延死。」遂寘於法。

《續文獻通考》:金世宗大定七年,左藏庫夜有盜殺都 監郭良臣,盜金珠,求盜不得,命點檢司治之,執其可 疑者八人,掠三人死,五人誣伏。上疑之,命同知大興 府移刺道雜治。既而親軍百夫長阿思缽鬻金於市, 事覺伏誅。上聞之曰:「箠楚之下,何求不得,奈何鞫獄 者不以情乎?」賜死者錢,人二百貫,不死者五十貫。 大定十年,尚書省奏:「河中府民張錦,自言復父讎,法 當死。」上曰:「彼復父讎,又自言之,烈士也。以減死論。」 《金史越王永功傳》:永功改大興尹,老嫗與男婦憩道 旁,婦與所私相從亡去。或告嫗曰:「向見年少婦人自 水邊小徑去矣。」嫗告伍長蹤跡之,有男子私殺牛,手 持血刃,望見伍長,意其捕己,即避走之。嫗與伍長疑 是殺其婦也,捕送縣,不勝楚毒,遂誣服。問尸安在,詭 曰:「棄之水中矣。」求之水中,果獲一尸,已半腐。縣吏以 為是男子真殺若婦矣,即具獄上。永功疑之曰:「婦死 幾何日,而尸遽半腐哉?」頃之,嫗得其婦於所私者。永 功曰:「是男子偶以殺人就獄,其拷掠足以稱殺牛之 科矣。」遂釋之而去。

《移刺斡里朵傳》:「斡里朵一名八斤,大定初為利涉軍 節度使。先是有農民避賊入保郡城,以錢三十千寄 之鄰家,賊平索之,鄰人諱不與,訴於縣,縣官以無契 驗,卻之,乃訴於州。斡里朵陽怒,械繫之,捕其鄰人,關 以三木,詰之曰:『汝鄰乙坐劫殺人,指汝同盜』。鄰人大 懼,始自陳有欺錢之隙,乃責歸所隱錢而釋之,郡人」 駭服。

《李完傳》:「完同知廣寧府。初,遼濱民崔元入城飲不歸, 求得尸於水中。有司執同飲者,訊之,皆誣服。提刑司 疑其冤,以獄𢌿完。完廉得其賊,乃舟師也,遂免同飲 人。」

《完顏齊傳》:齊為磁州刺史,治以寬簡,未嘗留獄。屬邑 武安有道士,視觀宇不謹,吏民為請鄰郡王師者代 主之,道士忿,奪其利,告王私置禁銅器,法當徒,縣令 惡其為人,反坐之。具獄上,齊審其誣,又以王有德,不 忍坐之。問同僚,無以對。齊曰:「道士同請,即同居也,當 准首。」俱釋其罪。其寬明大體,皆此類也。

《孫德淵傳》:德淵,字資深,興中州人也。大定十六年進 士,調石州軍事判官,淶水丞,察廉遷沙河令。有盜秋 桑者,主逐捕之,盜以叉自刺其足面曰:「『秋桑例不禁 採,汝何得刺我』。主懼,賂而求免,盜不從,訴之縣。德淵 曰:『若逐捕而傷瘡,必在後。今在前,乃自刺也』。」盜遂引 服。

《續文獻通考》:大定二十一年,尚書省奏:「鞏州民馬俊 妻安姐與管卓姦,俊以斧擊殺之,罪當死。」上曰:「可減 死一等,以戒敗風俗者。」

大定二十三年,尚書省奏:益都民范德年七十六,為 劉祐毆殺,祐法當死。以祐父母年俱七十餘,家無侍 丁,上請。上曰:「范德與祐父母年相若,自當如父母相 待,至毆殺之,難議末減。」

大定二十五年,后族有犯法者,尚書省引入議奏。上 曰:「法者,天下持平之器,若親者犯而從減,是使之恃 此恣橫也。昔漢文誅薄昭,有足取者。前二十年后族, 濟州節度使烏林達鈔兀常犯大辟,朕未嘗宥,今乃 宥之,是開後世輕重出入之門也。」宰臣曰:「古所以議 親,尊天子,別庶人也。」上曰:「外家自異於宗室。漢外戚」 權太重,至移國祚,朕所以不令諸王、公主有權也。至 若議賢,既曰賢矣,肯犯法乎?脫或緣坐,則固當減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