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8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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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明帝本紀》,不載。按《鍾繇傳》:「太和中,繇上疏 曰:『大魏受命,繼蹤虞夏,孝文革法,不合古道。先帝聖 德,固天所縱,墳典之業,一以貫之。是以繼世。仍發明 詔,思復古刑,為一代法。連有軍事,遂未施行。陛下遠 追二祖遺意,惜斬趾可以禁惡,恨入死之無辜,乃明 習律令,與群臣共議,出本當右趾而入大辟者,復行 此』」刑。《書》云:「皇帝清問下民鰥寡,有辭于苗。」此言堯當 除蚩尢、有苗之刑,先審問於下民之有辭者也。若今 蔽獄之時,訊問三槐、九棘,群吏萬民,使如孝景之令。 其當棄市,欲斬右趾者,許之。其黥、劓、左趾、宮刑者,自 如孝文。易以髡笞,能有姦者,率年二十至四五十,雖 斬其足,猶任生育。今天下人少於孝文「之世,下計所 全,歲三千人。張蒼除肉刑,所殺歲以萬計。臣欲復肉 刑,歲生三千人。」子貢問:「『能濟民可謂仁乎』?子曰:『何事 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又曰:『仁遠乎哉!我欲 仁,斯仁至矣』。若誠行之,斯民永濟。」書奏,詔曰:「太傅學 優才高,留心政事,又於刑理深遠。此大事,公卿群僚 善共平議。」司徒王朗議以為:「繇欲輕減大辟之條,以 增益刖刑之數,此即起偃為豎,化屍為人矣。然臣之 愚,猶有未合微異之意。夫五刑之屬,著在科律,科律 自有減死一等之法,不死即為減。施行已久,不待遠 假斧鑿於彼肉刑,然後有罪次也。前世仁者不忍肉 刑之慘酷,是以廢而不用,不用已來,歷年數百。今復 行之,恐」所減之文未彰於萬民之目,而肉刑之問已 宣於寇讎之耳,非所以來遠人也。今可按繇所欲輕 之死罪,使減死之髡刖,嫌其輕者,可倍其居作之歲 數。內有以生易死不訾之恩,外無以刖易釱駭耳之 聲。議者百餘人,與朗同者多。帝以吳蜀未平,且寢。 按《通鑑綱目》,明帝太和元年冬十月,議復肉刑,不果。

武帝太康 年廷尉劉頌屢表復肉刑不果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刑法志》:「劉頌為廷尉,頻 表宜復肉刑,不見省。又上言曰:『臣昔上行肉刑,從來 積年,遂寢不論。臣竊以為議者拘孝文之小仁,而輕 違聖王之典刑,未詳之甚,莫過於此。今死刑重,故非 命者眾;生刑輕,故罪不禁奸。所以然者,肉刑不用之 所致也。今為徒者,類性元惡不軌之族也,去家懸遠, 作』」役山谷,飢寒切身,志不聊生。又有廉士介者,苟慮 不首死,則皆為盜賊,豈況本性奸凶無賴之徒乎!又 令徒富者輸財。《解》曰:「歸家乃無役之人也。貧者起為 奸盜,又不制之虜也。不刑則罪無所禁,不制則群惡 橫肆。為法若此,近不盡善也。」是以徒亡日屬,賊盜日 煩,亡之數者,至有十數,得輒加刑,日益一歲,此為終 身之徒也。自顧反善無期,而災困逼身,其志亡思盜, 勢不得息,事使之然也。古者用刑以止刑,今反於此。 諸重犯亡者,髮過三寸輒重髡之,此以刑生刑;加作 一歲,此以徒生徒也。亡者積多,繫囚猥畜。議者曰「囚 不可不赦」,復從而赦之,此為刑不制罪,法不勝奸。下 知法之不勝,相聚而謀為不軌,月異而歲不同。故自 頃年以來,奸惡陵暴,所在充斥。議者不深思此故,而 曰「肉刑於名忤聽」,忤聽孰與盜賊不禁?聖王之制肉 刑,遠有深理,其事可得而言,非徒懲其畏剝割之痛 而不為也。乃去其為惡之具,使夫奸人無用復肆其 志,止奸絕本,理之盡也。亡者刖足,無所用復亡;盜者 截手,無所用,復盜淫者割其勢,理亦如之。除惡塞源, 莫善於此,非徒然也。此等已刑之後,便各歸家,父母 妻子,共相養恤,不流離於塗路。有今之困,創愈可役。 上准古制,隨宜業作,雖已刑殘,不為虛棄,而所患都 塞,又生育繁阜之道自若也。今宜取死刑之限,輕及 三犯,逃亡淫盜,悉以肉刑代之。其三歲刑以下,已自 杖罰遣,又宜制其罰數,使有常限,不得減此。其有宜 重者,又任之官長。應四五歲刑者,皆髡笞,笞至一百, 稍行,使各有差,悉不復居作。然後刑不復生刑,徒不 復生徒,而殘體為戮,終身作誡。人見其痛,畏而不犯, 必數倍於今。且為惡者隨發被刑,去其為惡之具,此 為諸已刑者皆良士也,豈與全其為奸之手足,而蹴 居必死之窮地同哉?而猶曰「肉刑不可用」,臣竊以為 不識務之甚也。臣昔常侍左右,數聞明詔,謂肉刑宜 用,事便於政。願陛下信獨見之斷,使夫能者得奉聖 慮,行之於今,比填溝壑,冀見太平。《周禮》三赦三宥,施 於老幼悼耄,黔黎不屬逮者,此非為惡之所出,故刑 法逆舍而宥「之,至於自非此族,犯罪則必刑而無赦, 此政之理也。暨至後世,以時嶮多難,因赦解結,權以 行之,又不以寬罪人也。至今恆以罪積獄繁,赦以散 之,是以赦愈數而獄愈塞。如此不已,將至不勝。原其 所由,肉刑不用之故也。今行肉刑之徒不積,且為惡 無具,則奸息。去此二端,獄不得繁,故無取於數赦,於 政體勝矣。」疏上,又不見省。

元帝太興 年詔議復肉刑不果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按《刑法志》,元帝即位,衛展 為廷尉。又上言:「古者肉刑,事經前聖。漢文除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