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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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二年三月。太上皇下赦宥之詔。七月大赦 按《唐書》睿宗本紀。先天二年七月甲子。大赦。乙丑。誥 歸政於皇帝。

按《冊府元龜》:先天二年三月,太上皇詔曰:「恤刑緩獄, 古之通義;務本勸農,國之常典。今陽和布氣,膏澤順 時,凡厥黎民,咸事東作,而疲人嬰法,自滯圜扉。言念 於此,有軫於懷。宜從寬宥,使營稼穡。其京城內見禁 囚,除死罪已外,並特放免營農。天下諸州,亦宜准此。」 七月甲子,左僕射竇懷貞等與太平公主謀逆,事覺 伏誅。是日,太上皇御承天門樓,下詔曰:「天步時艱,王 業多難,亂常干紀,何代無之。我國家累聖膺期,重光 繼統,戎蠻慕義,遐邇無虞。朕以寡昧,嗣守丕祚,嚮明 而理,昃景忘劬,冀㝢內之小康,庶群生之遂性。又使 家知禮讓,人盡忠良,不謂姦宄潛謀,蕭牆作釁。逆賊 竇懷貞、蕭至忠、岑羲、薛稷、李慈、李猷、常元楷、唐晙、唐 昕、李晉、李欽、賈應福、傅孝忠、僧惠範等,咸以庸微,謬 承恩幸,未申毫髮之效,遂興梟獍之心,共舉北軍,突 入中禁,將欲廢朕及皇帝,以行篡逆。朕令皇帝率眾 討除,應時殄盡。元惡既戮,姦黨畢殲,宗社乂安,人神 胥悅。務申寬大之典,宜覃肆宥之恩。可大赦天下。自 大辟罪已下,無輕重咸赦除之。其逆人魁首未捉獲, 及應緣坐者,並不在赦限。自餘黨類往還,一無所問。 布告遐邇,咸使聞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