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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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鎮,非流配效力等見禁囚徒,各委節度使及本管 都督府處分,布告遐邇,知朕意焉。」十一月壬辰,以封 禪禮畢,御朝覲壇之帳殿,朝群臣,大赦天下。制曰:「朕 聞天監為后,后克奉天,既合德以受命,亦推功而復 始。厥初作者七十二君,道洽跡著,時至符出,皆用事 於介丘,升中於上帝。人神之望,蓋有以塞之;皇王之 序,可得而言之。朕接統千歲,承光五業,惟祖宗之德 在人,惟天地之靈作主。往有內難,幽贊而積大勳;間 無外」虞,守成而纘舊服,未嘗不乾乾終日,思與公卿 大夫上下葉心,聿求至理,以弘我列聖,其庶乎馨香。 今九有大寧,群萌樂業,時必敬授而不奪,物亦順成 而無夭,懋建皇極,幸致太和。洎乃幽遐,率繇感被。戎 狄不至,唯文告而來庭;麟鳳已臻,將覺悟而在藪。以 故凡百執事,亟言大封,顧惟不德,初欲勿議。伏以先 聖儲祉,與天同功,荷傳慶以在今,敢侑神而無報,大 節斯在,朕何讓焉?遂奉遵高宗之舊章,憲乾封之典, 時邁東出,柴告岱嶽,精意上達,肸蠁來應,信宿行事, 雲物呈祥,登降之禮斯畢,嚴配之誠獲展。百神群望, 莫不懷柔,四方諸侯,莫不來慶。斯天下之介福也,邦 家之耿光也。無窮之休祉,「豈獨在予?非常之惠澤,宜 其逮下。可大赦天下。」自開元十三年十一月十日昧 爽已前,大辟罪已下,罪無輕重,已發覺未發覺,已結 正未結正,見禁囚徒,咸赦除之。唯十惡死罪,不在此 例。流人未達前所者放還。內外文武官三品以上賜 爵一等,四品已下賜一階。邠王守禮、寧王範、薛王業 各與一子「三品官。公主、嗣王、郡主、縣主,各與一子官。 其應行從文武官,加階之外,並賜勳兩轉。孔子從褒 聖侯,優與處分。天下致仕官,各依本品賜一季祿及 束帛。諸蕃侯王首來會禮者,各加一官。其行幸州縣, 供頓劬勞百姓,並免一年租賦,兗州免二年租賦。朕 永惟王業,繄賴舊勳,元首股肱,其猶一體。自武德以 來,功臣宰輔,或名存王府,遺嗣沉淪,或身無大故,銜 屈泉壤,宜令所司,訪擇申理。唐元立功官人,往屬艱 難,能盡忠義,今成大禮,何日忘之?宜各與一子出身。」 朕躬步天門,宿齋日觀,時屬嚴冬,雪後初夜風寒,朕 因露立祈恩,誓欲代人當咎。俯仰之際,頓息霜颷;奠 獻之晨,變同韶景。誠荷上天垂祐,亦賴靈山吐祥。《詩》 云:「無德不報。」宜封泰山神為天齊王,禮秩加三公一 等。宜令所管崇飭祠廟,去山十里,禁其樵採,給近山 二十戶以奉神祀。天下賜酺七日。

開元十五年。七月己亥。降都城囚罪。徒以下原之。八 月己巳。降天下死罪。嶺南邊州流人。徒以下原之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五年七月己亥,降都城繫死囚 及流罪各減一等,徒已下罪悉免之。八月己巳,制曰: 「朕作人父母,為天下君,豈將巖廊為逸,嘗以億兆為 念,何嘗不養之如子,視之如傷。驅彼代俗,躋之仁壽。 使勝殘之道,自我王政,好生之德,洽於人心。皆遷善 以遠罪,亦有恥而且格。靡然向風,以致刑措。今秋典 戒令,理官議獄,愍此愚者,猶聞抵冒,當宁發想,興言 疚懷。宜布惠和之澤,用伸矜降之典,俾率土之內,知 朕意焉。」天下見禁囚犯,死罪者特宜免死,配流者配 邊州效力,徒已下罪並放免。官人犯贓罪,不在此例。 其未有斷給者,各處本犯定刑名,准此處分。

開元十六年三月辛丑,免營農囚罪。九月丙午,以久 雨降囚罪,徒以下原之。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十六年三月辛丑制曰:「頃屬初陽肇授, 移輦新宮,因施惠布德,用順時令。徒已下罪,並責保 放營農。今詳其刑格,亦非重罰已釋,囹圄不可更收, 宜許自新,特從免放。」九月丙午,以久雨,思宥罪緩刑, 乃下詔曰:「古之善為邦者,重人之命,執法之中,所以 和氣洽,嘉生茂。今秋京城連雨隔月,恐耗其槁粒而」 害於粢盛抑朕之不明何政之闕也。永惟久雨者陰 氣陵陽冤塞不暢之所致也。持獄之吏不有資性生 於刻薄輕重出於愛憎邪《詩》曰:「此宜無罪汝反收之」 刺壞法也。《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明慎刑也。好 生之德可不務乎!兩京及諸州繫囚應推徒已下罪 并宜釋放降死罪及流各一等庶得「解吾人之慍結, 迎上天之福佑。布告遐邇,知朕意焉。」

開元十七年四月,降死罪,原流以下。十一月,大赦 按《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七年四月癸亥,降死罪,流 以下原之。十一月丙申,拜橋陵,赦奉先縣。戊戌,拜定 陵。己亥,拜獻陵。壬寅,拜昭陵。乙巳,拜乾陵。戊申,至自 乾陵。大赦,免今歲稅之半。」賜文武官階、爵、侍老帛。旌 表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終身勿事。唐隆兩營立功三 品「以上予一子官,免供頓縣今歲稅,賜諸軍行人勳 兩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七年四月癸亥制:天下繫囚,死 罪減等,餘並宥之。十一月丙申,謁橋陵,以奉先縣為 赤縣,曲赦縣內大辟罪已下。戊申,謁諸陵還,大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