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十一卷目錄
規矩準繩部彙考
易經〈說卦〉
周禮〈冬官考工記〉
漢書〈律歷志〉
木經〈定平〉
三才圖會〈規矩準繩圖〉
太倉州志〈水平椿〉
比例規解〈比例規第一式 比例規第一式造法 比例規第二式 比例規第二
式造法 比例各線總圖一 比例各線總圖二 比例各線總圖三 比例各線總圖四〉
規矩準繩部總論
淮南子〈時則訓〉
規矩準繩部藝文
木從繩賦 唐王起
前題 張聖之
大匠誨人以規矩賦 宋歐陽修
秦銘跋 董逌
大器猶規矩準繩論 明金聲
規矩準繩部紀事
規矩準繩部雜錄
考工典第十一卷
規矩準繩部彙考
《易經》
《說卦》
《巽》為繩直、為工。
〈大全〉徐氏曰:繩糾木之曲而取直者,工引繩之直而制木者,《巽德》之制,故「為繩,直為工。」
《周禮》
《冬官考工記》
《輿人》為車,圜者中規,方者中矩,立者中縣,衡者中水, 直者如生焉,繼者如附焉。
〈訂義〉趙氏曰:「此段論治材居材之法。規所以為圓,矩所以為方,準則為平之所取,繩則為直之所取。輪人作車之法,其用材皆盡善。故為材之圜者必以規,而材之圜者自中於規;為材之方者必以矩,而材之方者自中於矩。材之直,豎立者,則挺立不邪,而自中于繩。縣之垂。衡,謂橫也。材之橫放不豎者,則無高低,而自中」於水之平。劉執中曰:「縣水謂準繩。準繩變言垂與水者,蓋物之直者無過於垂,物之平者無過於水。觀輪人為輪,言規之矩之、縣之水之亦不言準繩,則以縣與水平直之尤善者,故以此代言準繩焉。」
築氏為削,長尺博寸,合六而成規。
王昭禹曰:「十寸為尺,十分為寸,以長尺而累之,則合六削,適六尺矣。環而圍之,其勢圜,足以成規,則不期於圜而自中於規矣。」 鄭鍔曰:「取六削而周環以合之,欲其成規,取諸圓也。蓋削者,曲刀也,其形偃曲,如弓之反張而為之也。其形曲,則過乎曲不可也,不及乎曲亦不可也。合六削而圓,然後其曲為得中。」 此蓋言其制作之法,其度當如是耳。王安石云:「合六成規,取乎地數之中。惟成為能無窮,惟中為能有常。書為不刊之典,削所以載制,其書豈可苟哉?合六成規所以稱其書也。」
《漢書》
《律歷志》
權與物鈞而生衡,衡運生規,規圜生矩,矩方生繩,繩 直生準,準正則平,衡而鈞權矣。是為五則。規者所以 規圜器械,令得其類也;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 其形也。規矩相須,陰陽位序,圜方乃成;準者,所以揆 平取正也;繩者,上下端直,經緯四通也。準繩連體,衡 權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輔弼執玉,以翼天子。《詩》 云:「尹氏太師,秉國之鈞,四方是維,天子是毗,俾民不 迷。」咸有五象,其義一也。以陰陽言之,太陰者,北方,北 伏也,陽氣伏於下,於時為冬,冬終也,物終臧乃可稱。 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故為權也。太陽者,南方,南任 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 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也。少陰者,西方,西遷也。 陰氣遷落物,於時為秋;秋,𩏶也。物𩏶斂乃成。孰金從 革,改更也。義者成,成者方,故為矩也。少陽者,東方,東 動也。陽氣動物,於時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動,運木 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為規也。中央者,陰陽之內,四 六之中,經緯通達,迺能端直,於時為四季,土稼嗇蕃 息。信者誠,誠者直,故為繩也。五則揆物,有輕重。圜方、 平直,陰陽之義;四方,四時之體;五常,五行之象。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