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1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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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亭長一人,掌固四人。初,貞觀六年置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運漕。漕正一人,府三人,史六人,監漕一人,漕史一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上元二年置。丞二人,正九品下。掌運漕隱失。後廢。

河渠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 陂池、隄堰、魚醢之事。凡溝渠開塞、漁捕時禁」皆顓之。 饗宗廟則供魚。祀昊天上帝,有司攝事,則供腥魚。 日供尚食及給中書門下歲供諸司及東宮之冬藏。 渭河三百里內漁釣者,五坊捕治之。供祠祀,則自便 橋至東渭橋禁民漁。三元日,非供祠不採魚。

唐有河隄使者。貞觀初,改曰「河隄謁者。」 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每渠及斗門有長一人,掌固三人,魚師十三人。初,有監漕十人,從九品上,大曆後省。興成、五門、六門、龍首、涇堰、滋隄凡六堰,皆有丞一人,從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一人,掌固二人。貞觀六年皆廢。

河隄謁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隄堰、利溝瀆、漁捕之 事。涇、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視。

諸津: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從九品下。掌天下 津濟舟梁。灞橋、永濟橋,以勳官、散官一人蒞之;天津 橋、中橋則以衛士拚掃。凡舟梁之備,皆先儗其半,袽 塞竹。所在供焉。

唐改津尉曰「令。」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三人,津吏五人,橋丁各三十人,匠各八人。京兆、河南諸津隸都水監。便橋、渭橋、萬年三橋有丞一人,從九品下。府一人,史七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貞觀中廢。

宋設工部尚書、侍郎,統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員 外之屬,而軍器所、文思院、將作監、少府監皆隸焉。 按《宋史職官志》:「工部,掌天下城郭、宮室、舟車、器械、符 印錢幣、山澤、苑囿、河渠之政。凡營繕,歲計所用財物, 關度支和市。其工料則飭少府、將作監檢計其所用 多寡之數。凡百工,其役有程,而善否則有賞罰。兵匠 有闕,則隨以緩急招募。籍坑冶歲入之數,若改用錢 寶,先具模製,進御請書。造度、量、權、衡則關金部,印記 則關禮部。凡道路津梁,以時修治。」舊制,判部事一人, 以兩制以上充。元豐並歸工部。其屬三:曰屯田,曰虞 部,曰水部。設官十,尚書、侍郎各一人,工部、屯田、虞部、 水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元祐元年,省水部郎官一 員。紹聖元年,詔屯田、虞部互置郎官一員兼領。 尚書掌百工水土之政令,稽其功緒,以詔賞罰,總四 司之事。侍郎為之貳。若制作營繕,計置採伐,所用財 物,按其程式以授有司,郎中、員外郎參掌之。應官吏 兵民緣本曹事有功賞罪罰,則審實以上尚書省。大 祭祀則尚書薦俎與徹。若諸「監鼓鑄錢寶,按年額而 課其數,因其登秏以詔賞罰。」凡車輦、飭器、印記之造, 則少府監、文思院隸焉;甲兵、器械之制,則軍器所隸 焉。有合支物料工價,則申於朝,以屬戶部。建炎併將 作少府,軍器監並歸工部。是時,營繕未遑,惟戎器方 急。紹興二年,詔於行在別置作院造器甲,令工部長 貳、提點郎官逐旬點檢。少府監既歸工部,文思院上 下界監官並從本部辟差。又詔「御前軍器所隸工部」, 自是營造稍廣。宰臣議:「戶部以給財為務,工部以辦 事為能,誠非一體。」欲令戶、工部兼領其事,卒未能合。 隆興以後,宮室器甲之造寖稀,且各分職掌,部務益 簡,特提其綱要焉。分案六:曰工作,曰營造,曰《材料》,曰 《兵匠》,曰檢法,曰知雜。又專立一案,以《御前軍器案》為 名,裁減吏額,共置四十二人。

侍郎掌貳《尚書》之事。南渡初,長、貳互置,隆興詔各置 一員。

郎中員外郎舊制,凡制作營繕,計置採伐材物,按程 式以授,有司則參掌之。建炎三年,詔工部郎官兼虞 部,屯田郎官兼水部。隆興元年,詔「工部屯田共一員 兼領」,自此四司合為一矣。淳熙九年,以趙公廙為屯 田員外郎,自是不復省。

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屯田、營田、職田、學田、官莊之政 令,及其租入、種刈、興修、給納之事。凡塘濼以時增減, 堤堰以時修葺,並有司修葺、種植之事,以賞罰詔其 長貳而行之。」分案三,置吏八。

虞部郎中員外郎「掌山澤、苑囿、場冶之事,辨其地產 而為之厲禁。凡金、銀、銅、鐵、鉛、錫、鹽、礬,皆計其所入登 秏以詔賞罰。」分案四,置吏七。

「水部郎中員外郎掌溝洫、津梁、舟楫、漕運之事。凡堤 防決溢,疏導壅底,以時約束而計度其歲用之物,修 治不如法者,罰之,規畫措置為民利者,賞之。分案六, 置吏十有三。紹興累減吏額,四司通置三十三人。 軍器所提點官二員,提轄、監造官各二員,幹辦、受給、 監門官各一員,掌鳩工聚材、製造戎器之政令。」舊就 軍「器監置,別差提舉官,以內侍領之。紹興中,改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