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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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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十二卷目錄

 度量權衡部彙考一

  尚書舜典 夏書五子之歌

  禮記月令 明堂位 大傳 仲尼燕居

  周禮春官 考工記

  儀禮聘禮

  孔叢子度 量 衡

  漢書律歷志

  淮南子天文訓 主術訓

  大戴禮記主言篇

  漢制考尺 量名

  晉書律歷志

  隋書律曆志備數 審度 嘉量 衡權

考工典第十二卷

度量權衡部彙考一

《書經》

《虞書舜典》

同《律度量衡》。

孔傳律者,候氣之管。度、量、衡三者,法制皆出於律。量謂龠、合、升、斗、斛,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鍾之龠,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為一龠,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權者,銖、兩、斤、鈞、石,所以稱物而知輕重也,本起於黃鍾之龠。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而五權謹矣,。權衡一物,衡,平也;權,重也。稱上謂之衡,稱鎚謂之權,,所從言之異耳。蔡註律,謂十二律,凡十二管。以之審度而度長短,,則九十分黃鍾之長。一為一分,而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以之審量,而量多少,則黃鍾之管其容子穀秬黍中者,一千二百為龠,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以之平衡而權輕重,則黃鍾之龠所容千二百黍,其重十二銖。兩、龠,則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此黃鍾所以為萬事根本。諸侯之國,其一有不齊者,則審而同之也。

《夏書五子之歌》

明明我祖,萬邦之君。有典有則,貽厥子孫。關石和鈞, 王府則有。

蔡註「關通,和平也。百二十斤為石,三十斤為鈞,,鈞與石,五權之最重者也。關通以見彼此通,同,無折閱之意,,和平以見人情兩平,無乖爭之意,。言禹以明德,君臨天下,,典則法度所以貽後世者如此。至於鈞石之設,所以一天下之輕重而立民信者,王府亦有之,其為子孫後世慮,可謂詳且遠矣。」又按:法度之制始於權,,權「與物鈞,而生衡,衡運生規,,規圓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準。」是權衡者,又法度之所自出也,故以鈞石言之。

《禮記》

《月令》

仲春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斗甬,正權概。

集註丈尺曰度,斗斛曰量,,稱上曰衡。百二十觔為石,甬、斛也;權,稱錘也。概,執以平量器者,同則齊其長短,、大小之制,鈞則平其輕重之差,,角則較其同異,正則矯其欺枉。

仲秋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平權衡,正鈞石,角斗甬。

大全嚴陵方氏曰:「鈞蓋三十觔之稱,與《仲春》所謂鈞者異矣,。彼特言輕重之鈞,而已,彼以用言,此以體言故也。石蓋四鈞之稱,以其尤重而內實,故謂之石。權衡皆以致平而已,,故曰平;鈞石則歸於正矣,故曰正。然《仲春,》所言不同者,則又各有異焉。」

《明堂位》

周公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度為丈尺,高卑廣狹也。量,謂豆、區、斗、斛、筐、筥所容也。

《大傳》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立權度量。

權,稱錘。度,丈尺。量,,斗斛也。長樂陳氏曰:「權度量者,法制之所自出,,故先立之。立權度量,,所以示民信。」

《仲尼燕居》

《量鼎》得其象,

方氏曰:「量左為升,以象陽之所升;右為合,,以象陰之所合。仰者為斛,以象顯而有所承;覆者為斗,以象隱而有所庇。外圜其形,動以天也;內方其形,靜以地也。非特此而已,以兆之則有庣,以既之則有概,而量,之所象又有如此者,其音足以中黃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