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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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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此數。《靈樞經》:「人食一日中五升。」《既夕禮》:「朝一溢米, 莫一溢米。」注:「二十兩曰溢,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 一。」《晉書。宣帝紀》:問諸葛公:「食可幾何?對曰:『三四升』。」《會 稽王道子傳》:「國用虛竭,自司徒以下,日廩七升。」本皆 言少,而反得多。是知古之權量,比之於今,大抵皆三 而當一也。《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居魯,奉粟六萬。」索隱 曰:「當是六萬斗。」正義曰:「六萬小斗,當今二千石也。」此 唐人所言三而當一之驗。蓋自三代以後,取民無制, 權量之屬,每代遞增。至魏孝文太和十九年,詔改長 尺大㪷,依《周禮》制度,班之天下。隋煬帝大業三年四 月壬辰,改度量權衡,並依古式。雖有此制,竟不能復 古。至唐時,猶有「大斗」、「小斗」、「大兩」、「小兩」之名,而後代則 不復言矣。

《山堂考索》。斛之為制。方尺而深尺。《班志》乃云。「其中容 十斗。」蓋古之斗小。

歐陽公《集古錄》有谷口銅甬,始元四年左馮翊造,其 銘曰:「谷口銅甬,容十斗,重四十觔。」以今權量校之,容 三斗,重十五觔。斗則三而有餘,觔則三而不足。呂氏 《考古圖》:漢好畤官廚鼎,刻曰:「重九觔一兩,今重三觔 六兩。」今六兩當漢之一觔。又曰:「軹家釜三斗弱,軹家 甑三斗一升,當漢之一石。」大抵是三而當一也。 古以二十四銖為兩五銖,錢十枚計重二兩二銖,今 稱得十枚,當今之一兩弱。又《漢書王莽傳》言:「天鳳元 年,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 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八分,其文 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頃富平民掊地得貨布 一罌,所謂長二十五分者,今鈔尺之一寸六分有奇; 廣一寸者,今之六分有半;八分者,今之五分;而二十 五銖者,今稱得百分兩之四十二。是則今代之大於 古者,量為最權,次之,度又次之矣。」《晉書摯虞傳》:「將作 大匠陳勰掘地得古尺,尚書奏今尺長於古尺,宜以 古為正。潘岳以為習用已久,不宜復改。虞駁曰:『昔聖 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其形容,象物制器,以存時 用。故參天兩地,以正算數之紀;依律記分,以定長短 之度。其作之也有則,故用之也有徵。考步兩儀,則天 地無所隱其情;準正三辰,則懸象無所容其謬。施之 金石,則音韻和諧;措之規矩,則器用合宜。一本不差, 而萬物皆正,及其差也,事皆反是』。」今尺長於古尺,幾 於半寸,樂「府用之,律呂不合;史官用之,曆象失占;醫 署用之,孔穴乖錯。此三者,度量之所繇生,得失之所 取徵,皆絓閡而不得通,故宜改今而從古也。」唐虞之 制,同律度量衡;仲尼之訓,謹權審度。今兩尺並用,不 可謂之同;知失而行,不可謂之謹。不同不謹,是謂謬 法,非所以軌物垂則,示人之極。凡物有多而易「改,亦 有少而難變,有改而致煩,亦有變而之簡。度量是人 所常用,而長短非人所戀惜,是多而易改者也。正失 於得,反邪於正,一時之變,永世無二,是變而之簡者 也。憲章成式,不失其舊物,季末苟合之制,異端雜亂 之用,宜以時釐改,貞夫一者也。」臣以為宜如所奏。 《漢書貨殖傳》「黍十大斗」,師古曰:「大斗者,異於量米粟 之斗也。」是漢時已有大斗,但用之量粗貨耳。

《唐六典》:「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廣為分,十分 為寸,十寸為尺,一尺二寸為大尺,十尺為丈。凡量,以 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黍為龠,二龠為合,十合為升, 十升為斗,三斗為大斗,十斗為斛。凡權衡,以秬黍中 者,百黍之重為銖,二十四銖為兩,三兩為大兩,十六 兩為觔。凡積秬黍為度量權衡者,調鍾律,測晷景,合 湯藥及冠冕之制則用之,內外官司悉用大者。」按唐 時權量,是古今小大並行,太史、太常、太醫用古,他有 司皆用今。久則其今者通行,而古者廢矣。

宋沈括《筆談》曰:「予受詔考鍾律及鑄渾儀,求秦漢以 來度量,計陸斗當今之一斗七升九合,秤三觔當今 十三兩。是宋時權量又大於唐也。」

《元史》言,「至元二十年,頒行宋文思院小口斛。」又言「世 祖取江南,命輸米者止用宋斗斛,以宋一石當今七 斗故也。」是則元之斗斛又大於宋也。

古時制祿之數,皆用斗斛。《左傳》言「豆區釜鍾,各自其 四,以登於釜。」《論語》:「與之釜,與之庾」,《孟子》:「養弟子以萬 鍾。」皆量也。漢承秦制,始以石為名,故有中二千石,二 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 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 石,而三公號萬石百二十觔為石,是以權代量。然考 《後漢百官志》所載月奉之數,則大將軍、三公奉月三 百五十斛以至斗食奉月十一斛,又未嘗不用斛。所 謂二千石以至百石者,但以為品級之差而已。今人 以十斗為石,本於此。不知秦時所謂金人十二,重各 十石,撞萬石之鐘,縣石鑄鐘,簴衡石程書之類,皆權 也,非量也。惟《白圭傳》「穀長石斗」,《淳于髡傳》:「一斗亦醉, 一石亦醉。」對斗言之,是移權之名於量爾。

《史記貨殖傳》「狐貂裘千皮,羔羊裘千石。」變皮言「石」,亦 互文也。凡細而輕者則以皮計,粗而重者則以石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