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3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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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死乎?其仁弘矣,豈不賢於十萬之眾乎?侯其可 倫乎?」越三年,侯之鄉後進廩丘子過蕭,乃驚其功。縣 博東越周子、徐子、周南毛子暨生徒問記於予。予曰: 「城以衛民,勞不害眾,費不戕家,貨不及私。王子有焉。 不害為仁,不戕為忠,不私為義。仁以裕民,忠以體國, 義以守官,人之本也,官之質也,士之行也。王子其有 後乎?名於斯城,尤後朽焉,是故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