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1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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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提點所為總管府,給銀印。」

英宗至治元年給喃答失王等府金銀印有差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元年四月丙午,給喃答失王 府銀印,秩正三品。寬徹忽塔迷失王府銅印,秩從三 品。十二月己未,封唆南藏卜為白蘭王,錫金印。」

泰定帝泰定二年九月庚戌復尚乘寺光祿寺為正三品給銀印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文宗天曆元年給殿中侍御史冀寧路及內外百司印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元年十一月己未,給殿中侍 御史及冀寧路印,凡內外百司印因兵興而失者,令 中書如品秩鑄給之。」

明宗天曆二年鑄皇太子寶

按《元史明宗本紀》:「天曆二年五月乙亥,次禿忽剌,敕 大都省臣鑄皇太子寶。時求太子故寶,不知所在,近 侍伯不花言寶藏於上都行幄,遣人至上都索之,無 所得,乃命更鑄之。」

至順二年詔鑄襲封衍聖公印

按《元史明宗本紀》:二年秋七月甲戌朔,藝文少監歐 陽元言,「先聖五十四代孫襲封衍聖公,爵最五等,秩 登三品,而用四品銅印,於爵秩不稱。」詔鑄從三品印 給之。

至順三年,詔置西寧王傅,給印。

按《元史明宗本紀》:「三年三月己卯,詔以西寧王速來 蠻鎮禦有勞,其如安定王朵兒只班例,置王傅官四 人,鑄印給之。」

順帝至正元年正月壬寅詔刻宣文至正二寶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明璽印之制。

按《明會典》,皇后寶用金,龜鈕朱綬,文用篆書曰「皇后 之寶。」依周尺五寸九分,厚一寸七分。寶池用金,闊取 容寶寶匣二副,每副三重。外匣用木,飾以渾金;中匣 用金鈒造蟠龍小匣仍用木,與外匣同。小匣內置一 寶座,四角雕蟠龍,飾以渾金。座上用小錦褥,褥上置 寶池,用銷金紅羅小夾袱裹寶。其匣外各用紅羅銷 金大夾袱覆之。

皇妃印,用金,龜鈕,其尺寸與諸寶同,文曰「皇妃之印。」 其餘制度皆與諸王同。匣皆飾以蟠鳳。皇貴妃有寶, 餘無寶。

皇太子寶,用金,龜鈕,朱綬。文用篆書,曰「皇太子寶。」方 厚、規制、池匣、妝飾,亦與皇后寶同。

親王寶,用金龜鈕,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 其文曰「某王之寶。」池匣妝飾與皇太子寶同。但太子 寶盝用雕蟠龍,王則雕蟠螭。

公主印,用金龜鈕,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 其文曰「某國公主之印」綬用朱,印池用金,池匣妝飾 亦與親王同,但親王飾蟠螭,公主則用飾蟠鳳。 征西、鎮朔、平羌、平蠻等將軍銀印,虎鈕,方三寸三分, 厚九分,柳葉篆文。宗人府、五軍都督府俱正一品,銀 印三臺,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并在外各 都司,俱正二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二分,厚八分。衍聖 公、張真人、中都留守司,俱正二品。各布政司從二品, 銀印二臺,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景泰三年,賜衍聖公 三臺,銀印。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 分,厚六分五釐。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及京 衛,并在外各按察司、各衛,俱正三品。苑馬寺、宣慰司, 俱從三品,銅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太僕寺、光祿寺, 并在外各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二寸六分,厚五 分五釐;鴻臚寺并在外各府,俱正四品。國子監并在 外宣撫司,俱從四品,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翰林 院、「左右春坊、尚寶司、欽天監、太醫院、上林苑監,六部 各司,宗人府經歷司,并在外各王府長史司,各衛千 戶所,俱正五品。司經局,五府經歷司,并在外招討司, 安撫司,俱從五品,銅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在 外各州,從五品,銅印方二寸三分,厚四分。都察院經 歷司,大理寺,左右寺,五城兵馬司,大興、宛平、上元、江 寧各京縣,及僧錄司、道錄司,并在外中都留守司經 歷司,斷事司,各都司經歷司斷事司,各衛百戶所長 官司,及各王府審理所,俱正六品。光祿寺大官等署, 并在外各布政司經歷司、理問所,俱從六品,銅印方 二寸二分,厚三分五釐。吏科等六科,行人司,通政司 經歷司,工部營繕所,太常寺典簿廳,上林苑監、蕃育 等署,并在外各按察司經歷司,各縣,俱正七品。」中書 舍人,順天、應天府經歷司,京衛經歷司,光祿寺典簿 廳,太僕寺、詹事府各主簿廳,并在外各衛經歷司,鹽 運司經歷司,苑馬寺主簿廳、宣慰司經歷司,俱從七 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戶部、刑部、都察院各照 磨所,兵部典牧所,國子監、繩愆廳、博士廳、典簿廳,鴻 臚寺、欽天監各主簿廳,并在外「各布政司照磨所,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