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1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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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文印,必逼於邊,不可有空,空便不古。

朱文印,不可逼邊,須當以字中空白得中處為相去, 庶免印出,與邊相倚,無意思耳。字宜細,四傍有出筆, 皆滯邊,邊須細於字邊。若一體印出時,四邊虛紙昂 起,未免邊肥於字也。非見印多,不能曉此粘邊朱文 「建業文房」之說。

多有人依款識字式作印,此大不可。蓋漢時印文不 差如此,三代時卻又無印,學者慎此。《周禮》雖有璽節, 及《職金》「掌辨其媺惡,揭而璽之」之說,註曰:「印,其實手 執之節也。正面刻字,如秦氏璽而不可印,印則字皆 反矣。」古人以之表信,不問字反,淳朴如此。若戰國時 蘇秦六印,制度未聞,《淮南子人間訓》曰:「魯君召子貢, 授以大將軍印」,劉安寓言而失詞耳。

道號,唐人雖有,不曾有印,故不可以「道號」作印用也。 凡印文中有一二字忽有自然空缺,不可映帶者,聽 其自空。古印多如此。

凡名印不可妄寫,或姓名相合,或加印章等字,或兼 用印章字,曰姓某印章,不若只用「印」字,最為正也。二 名可迴文寫,姓下著「印」字在右,二名在左是也。單名 者曰「姓某之印」,卻不可迴文寫。若曰姓某私印,不可 印文墨,只宜封書,亦不可迴文寫。名印內不可著「氏」 字,表德可加「氏」字,亦當詳審之。

表字印止用二字,此為正式。近人欲并加姓氏於其 上,曰某氏某,若作姓某父。古雖有此稱,係他人美己, 卻不可入印。人多好古,不論其原,不為俗亂可也。漢 人三字印,非複姓及無印字者,皆非名姓。蓋字印不 當用「印」字以亂名耳。漢張長安字幼君,有印曰「張幼 君。」右一字左二字唐李溫,字化光,有印曰「李化光」,亦《三字表 德》印式。

諸印文下有空處,懸之最佳。不可妄意伸開,或加屈 曲,務欲填滿。若寫得有道理,自然不覺空也。字多無 空,不必問此。

《摹印四妙》

李陽冰曰:「摹印之法有四:功侔造化,冥受鬼神,謂之 神;筆畫之外,得微妙法,謂之奇;藝精於一,規矩方圓, 謂之工;繁簡相參,布置不紊,謂之巧。」

大學衍義補

《璽節之制》

《周禮·地官·司市》:「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

《掌節》,「掌守邦節,貨賄,用璽節。」

臣按:璽之名始見於此,然專以出入貨賄,蓋上下通用也。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公自楚還,及方城。季武子取卞, 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

臣按:用璽於文書謂之「璽書」 ,「璽書」 二字始見於此。然此乃季武子書而用璽記之者,是時上下印章皆名「璽」 故也。自秦以來惟天子印得稱璽,故其制詔謂之「璽書」 ,臣下不得用也。

漢高祖元年,高祖至霸上,秦王子嬰封皇帝,璽符節 降。

胡寅曰:「官府百司之印章,一代所為而受之君者也,不可以失,失之則不敬。天子之璽亦一代所用,而非受之於天者也,必隨世而改,不改則不新。故漢有天下,當刻漢璽而不必襲之,秦所以正位凝命,革去故而鼎取新也。苟以為不然,曷不於二帝、三王監之?後世之璽以亂亡喪逸者固多矣,必以相傳為貴,又豈」 得初璽如是之久哉。

臣按:《傳國璽圖說》謂「其方四寸,秦始皇併六國,命李斯篆其文,孫壽刻之,子嬰奉其璽降漢,高祖即位服之,世因謂之傳國璽。」 厥後平帝崩,孺子未立,藏於長樂宮,王莽篡位,使王舜迫太后求之,出璽投地,刓螭角微玷,其後璽歸光武。至獻帝時,董卓亂,掌璽者投於井中,孫堅於井中得之,後徐璆得以送獻帝,尋以禪魏。魏以禪晉,五胡亂華,為劉、石所得,後復歸之東晉,是後傳宋、齊、梁、陳,以至於隋。隋滅陳,蕭后攜之入突厥,唐太宗求之不得,乃自刻玉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貞觀四年,蕭后始自突厥奉璽歸於唐。朱溫篡唐,璽入於梁。梁亡入後唐,廢帝自焚,自是璽不知所在。臣嘗考之,其璽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自秦以後,相傳以為受命璽。得其璽也,遂傳以為真有受命之符;無是璽也,乃至目之為白板天子,一何愚且惑哉!且命出於天,必有德者然後足以受之。受命者不於其德,而顧區區於一物之用命,果在是乎?三代有道之長,享國皆至數百年,初未聞有此璽也。秦自作璽之後僅七八年,遺臭聞於沙丘,肉袒負於軹道,烏在其為壽且昌哉?由是觀之,是一亡國不祥之物耳。有與無何足為國重輕哉?

蔡邕《獨斷》云:「璽,印也,信也。天子璽,白玉螭虎鈕。」

臣按:此漢《天子璽》之制也。

《漢舊儀》曰:璽皆白玉,螭虎鈕,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