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6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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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器高八寸四分,耳高一寸九分、闊一寸五分,深 五寸四分,口徑長六寸、闊五寸二分,腹徑長六寸、闊 五寸,容五升有半,重一十斤,四足,銘三十九字。 右三器以南宮為氏者,在周有之,如《書》所謂「南宮括」、 「南宮毛」是也。中則其名耳。然名氏同而款職或異。曰 「作乃采」者,蓋采,事也。命以立事,則因為此鼎而勒之 銘也。其曰「伐虎方之年」者,虎方猶鬼方也。虎為西方 之獸,是必因西征而昭其功以銘之也。三鼎形模大 略相類。至其銘文間有不可知者,則闕疑以待博識。

周穆公鼎圖

周穆公鼎圖

《周穆公鼎圖考》

右高一尺一寸二分,耳高三寸一分,闊三寸五分,深 七寸七分,口徑一尺二寸五分,腹徑一足三寸五分。 容三斗六升,重五十斤。三足。銘二百一十二字,湮滅 不可辨者六十九字。是鼎得於華陰,乃秦故地。曰不 顯。走者,《詩》言「有周不顯。」王安石釋之云:「不顯者,乃所 以甚言其顯也;走者,如太史公以謂牛馬走則走,乃」 自卑之稱。皇祖穆公者,攷秦世次,先武公,次成公,而 穆公又其次。今銘復先穆公,次言成公,後言武公者, 質諸經傳,莫不有意義。昔商之禘祀,自上而推之下, 尊尊之義。故《長發》之詩曰「有娀方將」,又曰「元王元撥, 相土烈烈」,而終之以「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此先言 有娀以及卨,至於相土,成湯而下,然後及於阿衡也。 周之禘祀,自下而推之上,親親之義。故《雝》之《詩》曰:「既 右烈考,亦右文母。」蓋自烈考以上逮於文母也。自上 及下,則原其始而知王業之所由興。自下及上,則舉 其近而昭王業之所以成。當時各有所主,而此鼎之 文世次亦有所法也。其餘以歷歲既久,類多缺泯,無 從悉考,姑就其可以意得者如此。

周象鼎圖

周象鼎圖

《周象鼎圖考》

右高九寸三分,耳高三寸,闊三寸二分,深五寸。口徑 一尺一寸七分,腹徑一尺五分,容一斗九升,重二十 八斤三足。銘一字,作象形。《周禮司尊彝》,「春祠夏禴,其 再獻用兩象尊。」而是器則鼎也。且《易》六十四卦皆象 也,而於鼎獨言象,蓋鼎之為卦。䷱「上离下巽,以木巽 火,有鼎之體。」此畫象形,其亦準《易》而著之耶?是器腹 飾交夔,兩耳外作連珠紋,純緣不加蟲鏤,有商之遺 制焉。

周父己鼎圖

周父己鼎圖

《周父己鼎圖考》

右高一尺五寸六分,耳高三寸二分,闊三寸八分,深 九寸八分,口徑一尺二寸一分,腹徑一尺三寸四分, 容四斗九升,重五十三斤有半,三足。銘二十八字,其 末云「作父己寶。」而己見於商之帝號,蓋商以十干名, 至周則有乙公,得於己則未之見焉。是器獸足素耳, 純緣之外作螭紋,而雷紋間之文鏤,皆周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