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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己舉爵圖二
《商己舉爵圖考》
《商己舉爵圖考》
前一器,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三分,口、徑長六寸、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十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後一器,高七寸,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九分,闊二寸六 分,容三合,重一斤六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 右二器皆曰「己舉。」「己」者,商之雍己也。舉者,因獻酬而 舉之,故名其器曰舉。至如尊、罍、鼎、彝,其銘通謂之「彝」 者,蓋此類耳。
商車爵圖
《商車爵圖考》
《商車爵圖考》
右高五寸五分,深二寸七分。口徑長四寸八分,闊二 寸四分。容三合,重十有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一字曰「車」,以牛首為鋬,柱上加雲紋,流尾與足並皆 純素。兩面作饕餮,而雷紋間之。先王之時,凡誥誡于 酒,無所不致其嚴。若銘之以車,則豈無其義?蓋車有 量,酒亦有量也;車載禮,酒亦載禮也。然則一醉日冨, 鮮克由禮,多見其不知量也。豈不知《覆車》之有戒耶? 蓋以《車銘》之不徒設也。
商秉仲爵圖
《商秉仲爵圖考》
《商秉仲爵圖考》
右高六寸二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二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二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曰「辛秉仲。」是器流尾與足純素無紋,兩邊作饕 餮狀,間以雲雷。夫辛者,紀其日也。秉仲無所經見,而 秉者疑其為名,仲則伯仲之稱也。前有秉仲鼎,而此 亦曰秉仲,正一類物耳。
商父壬爵圖
《商父壬爵圖考》
《商父壬爵圖考》
右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五寸七分,闊二 寸七分,容五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曰「父壬。」按商之君有曰仲壬,其子曰太甲;有曰 外壬,其子曰祖乙。是器必太甲、祖乙為其父而銘之, 然二君未知其孰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