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7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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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考工典

 第二百七卷目錄

 簠簋部彙考

  詩經秦風權輿 小雅伐木

  禮記玉藻 明堂位 祭統

  周禮地官舍人 饎人 春官小史 秋官掌客 冬官考工記旊人

  儀禮聘禮 公食大夫禮

  三禮圖簠圖考 簋圖考

  博古圖簠簋總說 周叔邦父簠圖考 周太師望簋圖考 周京叔簋圖考 周素

  簋圖考

  古器評周簠

  廣川書跋叔郭父簋銘 鬻簋銘 宋公寶簋銘

 簠簋部藝文

  簠簋辯          明閔鶚

 簠簋部紀事

 簠簋部雜錄

考工典第二百七卷

簠簋部彙考

《詩經》

《秦風權輿》

「於我乎」,每食四簋。

四簋:黍、稷,稻、粱。內方外圓曰「簋」,以盛黍稷;外方內圓曰「簠」,以盛稻粱。皆容一斗二升。《考工記》云:「旊人為簋,其實一觳,豆實三而成觳。」昭三年《左傳》云:「四升為豆。」然則簋是瓦器,容斗二升也。《易·損卦》:「二簋可用享。」注云:「離為日,日體圓。巽為木,木器圓,簋象。」則簋亦以木為之也。《地官舍人》注云:「方曰簠,圓曰簋。」則簠簋之制,其形異也。按《公食大夫禮》云:「宰夫設黍稷六簋。」又云:「宰夫授公粱,公設之,宰夫膳稻於粱西。」注云:「膳猶進也。進稻粱者以簠。」《秋官·掌客》注云:「簠,稻粱器也。簋,黍稷器也。」然則稻粱當在簠,而云「四簋,黍稷稻粱」者,以《詩》言「每食四簋」,稱君禮物大具,則宜每器一物,不應以黍稷二物分為四簋。以《公食大夫禮》有稻有粱,知此四簋之內兼有稻粱。公食大夫之禮,是主國之君與聘客禮食,備設器物,故稻粱在簠。此言「每食」,則是平常燕食,器物不具,故稻粱在簋。《公食》大夫黍稷六簋,猶有稻粱,此唯四簋者,亦燕食差於禮食也。朱注簋,瓦器,容斗二升,方曰簠,圓曰簋。簠盛稻粱,簋盛黍稷。四簋,禮食之盛也。

《小雅伐木》

於粲「灑掃,陳饋八簋。」

粲,鮮明貌。圓曰「簋」,天子八簋。「粲然灑掃其室庭,陳飲食之饋,黍稷之等」,有《八簋》也。

《禮記》

《玉藻》

諸侯朔月少牢,五俎四簋。

簋,盛黍稷之器。常食二簋,月朔則四簋也。

《明堂位》

周之八簋:

《禮》之有器,時王各有制作,故歷代寶而用之。但時代漸遠,則古器之存者漸寡,此魯所有之數耳。

《祭統》

凡餕之道,「以《四簋黍》」見其修於廟中也。

陳注天子之祭八簋,諸侯六簋。此言「四簋」者,留二簋為陽厭之祭,故以四簋餕也。簋以盛黍稷,舉黍則稷可知矣。大全嚴陵方氏曰:「夫施惠之道不止於餕,特由餕見之而已。四簋之黍未為多也,特取其修於廟中故爾。」

《周禮》

《地官》

《舍人》:「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

訂義鄭康成曰:「方曰簠,圓曰簋。」賈氏曰:「《孝經》云:『陳其簠簋』。」注謂內員外方,容斗二升者,直據簠而言。若簋,則內方外員。《旊人》云:「為簋實一觳」,豆實三而成觳,豆四升,三豆則斗二升可知。但外神用瓦,簋,宗廟當用木。王昭禹曰:「實之以言其物,陳之以言其數。」王氏曰:「既共簠簋之器,又以𩟄人所共之實,實之陳之也。」

《饎人》
凡賓客共其簠簋之實饗食亦如之

鄭康成曰:「謂致飧饔。」 王氏曰:「舂人舂穀以為米,饎人炊米以為食,其職事相成,故《舂人》祭祀共齍盛之米,饎人祭祀共盛,《舂人》賓客共牢醴之米,而《饎人》共其簠簋之實。《饎人》共王及后之六食,饔飧亦共簠簋之實,而《舂人》不言其米,則以言祭祀、賓客,從可知也。」

《春官》

小史,「大祭祀讀禮灋史,以書敘昭穆之俎簋。」

鄭鍔曰:「大祭祀,大史讀《禮書》矣,小史則讀《禮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