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8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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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陳曰筵,藉之曰席。《禮器》云:「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三重。」 今此天子惟三重者,五重,據祫祭而言,若禘祭當四重,時祭皆用三重。

祀先王,昨席亦如之。

鄭康成曰:「昨讀曰酢,謂祭祀及王受酢之席。尸卒食,王酳之卒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酢王,於是席王於戶內,后諸臣致爵,乃設席 。《易氏》曰:『於室中西鄉而受之,非南鄉也。專言昨席,則無几也,所同者席而已矣 』。」 鄭鍔曰:「受酢而設席於戶內,皆如朝覲享射之位,奉宗廟而安祖考,以祭則受福故也。」

諸侯祭祀,席蒲筵繢純,加莞席紛純,右彫几。

鄭鍔曰:「諸侯祭祀,席蒲為筵,則繢繒帛以為純,以莞席加於其上,而設彫刻為文之几於其右,蒲以見其柔從之意,繢以四方相對為文,守土一方而以柔從居下,文彩外著,然後能受命建國,保有社稷,以傳其子孫,故祭祀之席則然 。」 王昭禹曰:「有言繢純,有言畫純者,蓋分布采色則曰繢,摹成物體則曰畫。《攷工》曰:『青與白相次,赤與黑相次。若此,所謂繢』。」 又曰:「山以章,水以龍。」 若此,所謂畫 。《易氏》曰:「天子有次席黼純,而不用於諸侯者,以諸侯不可尚自然之文,不可專斷制之義也。諸侯有蒲筵繢純,而不用於天子者,以蒲不若莞之細,繢不若畫之工 。」 項氏曰:「蒲柔而繢采,莞堅而粉潔。不莞加繅者,王之所下,諸侯」 之所上也 。薛氏曰:「諸侯祭祀,席右几筵,國賓左几」 ,則祭祀陰事也,故右之;賓客陽事,故左之。鄭氏注《士虞禮》,謂「主人陽長左,鬼神陰長右」 是也。然鬼神雖長,右不必皆鬼神,故甸役亦右几,以甸役陰事。

昨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筵國賓于牖前亦如之。 左彤几。

鄭鍔曰:「尸酢之席,莞筵以尚其質,繅席以表其文,惟文質兼備,所以能受神之福。鄰國孤卿大夫來聘,是謂國賓。主人在阼階則賓在戶牖之間,如受酢之席,表國賓彬彬之意 。王氏《詳說》曰:『天子昨席與祭祀席同,諸侯昨席與祭祀席異。蓋天子至尊,可與鬼神同其席,諸侯則否,亦猶天子之昨,酒用醴齊,與鬼神同』」 其尊,諸臣之昨酒用罍,與鬼神異其尊。昨席、昨酒不同如此,然去昨席則無几,祭祀其人憑几乎?

《甸役》則設熊席,右漆几。

鄭康成曰:「謂王甸有司祭表貉所設席 。」 鄭鍔曰:「田簡眾,役任眾,必果毅為先,故席以熊皮為之。熊,猛獸之毅而可畏者 。」 王昭禹曰:「以熊皮飾席,或畫熊焉。」

「凡喪事,設葦席,右素几。」其柏席,用萑黼純,諸侯則紛 純,每敦一几。

鄭康成曰:「喪事謂凡奠也。萑,如葦而細者 。」 鄭司農曰:「柏席,柏地之席,葦居其上 。」 項氏曰:「柏敦」 ,皆未得其說,恐是器,若玉敦之類,敦以盛黍稷。或曰:柏席,載黍稷之席。此說似通。

《爾雅》

《釋器》

《蓐》謂之茲?

《公羊傳》曰:「屬負茲。茲者,蓐席也。」疏云:「蓐一名茲。」郭云:「茲者,蓐席也。言草蓐之席也。」宣十二年《左傳》:「軍行右轅,左追蓐」,注:「《公羊傳》曰:『屬負茲』。」此桓十六年傳文也。按彼衛侯朔出奔齊,《傳》云:「何以名絕?」曷為絕之?得罪於天子也。其得罪於天子奈何?見使守衛朔,而不能使衛小眾越在岱陰,齊屬負茲,舍不即罪爾。何休云:「屬,託也。天子有疾稱不豫,諸侯稱負茲,大夫稱犬馬,士稱負薪。」舍,止也。託疾止不就罪是也。引之以證茲為蓐也。

《方言》

《雜釋》

簟,宋魏之間謂之「笙」,或謂之「籧。」自關而西謂之「簟」, 或謂之。其麤者謂之《籧篨》,自關而東或謂之《篕掞》。

笙今江東通言笙。今云:篾,蓬也。江東呼《籧篨》為。廢。

篖,自關而東,周洛楚魏之間謂之《倚佯》;自關而西 謂之篖,南楚之外謂之「篖。」

篖似《籧篨》,直文而麤,江東呼「笪。」

《釋名》

《釋床帳》

席,釋也。可卷,可釋也。

簟,簟也。布之簟簟然平正也。

《薦》,所以自薦藉也。

蒲,草也,以蒲作之,其體平也。

《本草綱目》

《薦席釋名》

陶弘景曰:「蒲席惟山家用之,狀如蒲帆。人家所用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