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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尺相去一丈 案原作相去二丈 引則就影合與表日參直案原作引則就影令與表日參直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前注第三邪下術依其北高之率 案原作依其卑高之率 亦隨地勢不得校乎案原作不得校平 若北望者即用句照南下之術當北高之地案原作即用句影南下之術當北高之地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一前注第六術按前諸說是數並同 案原作按前諸說差數並同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三前注十一月二十九丙寅冬至 案原書丙寅上有日字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五前書日高圖注黃甲與黃乙其實正等以表高乘兩表相去為黃甲之實以影差為黃甲之廣案原作為黃乙之廣 而一所得則得黃甲之袤案原作黃乙之袤 | |
四四葉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七前書髀者表也注用其行事故曰髀 案原作因其事行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八前書注臣曰夏至夜一日亦去天中心十一萬九千里 案原作夏至夜半日亦去天中心一十一萬九千里 | |
算法部彙考一之三十九前書故日月之道常緣宿日道亦與宿正 案原作故曰月之道常緣宿 注日之行也一出一入案原作月之行也 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一道一交案原作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而一道一交 以從極北去冬至夜半二十三萬八千里并之案原作以從極北至冬至夜半 從極南至冬至日案原作從極南至冬至日中 | |
算法部彙考二之一前書故春秋分之日夜分之時日所照適至極 案原作日光所照適至極 | |
算法部彙考二之二前書故春秋分之日中注至極者謂璇璣之際為陽絕陰障 案原作為陽絕陰彰 以日之時而日光有所不逮案原作以日夜之時人望所見遠近 案原作人所望見遠近 | |
四五葉 | 算法部彙考二之五前書夏至之日中注以夏至日過徑二十三萬八千里減之 案原作以夏至日道徑 |
算法部彙考二之七前書日下至周注倍極之去周十萬三千里 案原無之字 | |
算法部彙考二之八前注臣曰半即周一方案原作半之即周一方 | |
算法部彙考二之九前書冬至晝夏至夜注法置冬至日道徑四十七萬六千 案千下原有里字 以四極之里也案原作為四極之里也 | |
四六葉 | 算法部彙考二之十四前書七衡圖注北辰正居天中之央 案原作北辰正居天之中央 |
算法部彙考二之十八前書欲知次衡徑注倍一衡間數以增內衡 案原書內衡下有即次二衡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