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一切之干涉,
C外國官吏代理之侵入,
D鐵道,道路,電線,鑛山,其他利權之許與,
E各項收入,貨物,金銀,紙幣,等之抵當給與。
(丁)鐵路權利
1 九廣鐵路,(經營及借款投資優先權。)
英國投資一千六百七十萬元,償還期五十年,以該鐵路一切敷設材料車輛,及其他一切財產及收入爲抵押。(一九○六年三月七日契約。)
2 滬寧鐵路(借款權。)
由 英國 福公司承借 英金二百九十萬鎊,卽以該鐵路爲擔保,期限五十年。(一九○三年七月九日 上海 南京鐵路條約第一條。)
3 京奉鐵道(借款權及投資優先權。)
由 英人投資二百三十萬,償還期限四十五年,以 北京 山海關間現在之鐵道線路,及其他一切財產收入爲優先擔保權。若以之供第二次起債擔保時,須先與 英國公司交涉。(一八九八年十月十日 山海關牛莊鐵路契約。)
4 津 浦鐵路。
英 德合借五百萬鎊-- 英二百萬鎊--期限三十年,(一九○八年十一月十日 津浦鐵路借款契約。)後復與 英國借款百五十萬,合共 英款三百五十萬元。
5 滬 杭鐵路(借款權及投資優先權。)
由 中英公司名義投資一百五十萬鎊,償還期限三十年,卽以該鐵路之收入金,按年償還;不足時以 京 奉鐵道之利益金充之,猶不足則以 中國政府認爲適當之他項收益金充之。(一九一八年二月四日 滬杭甬鐵路借款契約。)
6 道淸鐵路(借款權。)
借款額七十萬元,償還期限三十年,擔保品爲該鐵路及其他財產並收入充之。(一○五三年六月三日 河南道口鐵路借款契約。)
7 浦信鐵路(借款權及投資優先權。)
英國投資額三百萬鎊,償期四十年,以本鐵道全財產--現在及將來--及將來之收入爲擔保。(一九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浦信鐵道借款條約。)
8 寧 湘鐵路(借款權及投資優先權。)
英國投資額八百萬元,償期四十五年間,以本鐵道全財產--現在及將來--及將來之收入爲擔保。(一九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寧湘鐵路借款契約。)
9 沙興鐵路(借款權及投資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