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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紀 上篇

又定李維翰鄭之范梟斬如。律法司審看詞已見上泰昌元年。中言奴以李永芳爲心腹。我付之兵柄而不知。以此爲維翰罪。此猶在永芳未叛以前。已坐維翰之罪。至永芳叛久而王化貞又以機密授之。輸情於敵。倚爲內應。因以盡隳守備。坐送河西。又豈維翰之比。在廷但欲牽罪熊廷弼。於化貞多有恕詞。無非門戶之見。

詔前降給事魏應嘉馮三元張修德劉廷宣倂給事郭鞏俱復原職。廷弼之罪未定。先翻誤遼之案。則不但廣寧不應不死。幷不應圖保遼瀋矣。有門戶而無功罪是非可言。明烏得不亡。

又六月。奴至十三站。一子墮馬死。以爲不祥。遂棄廣寧東歸。清紀錄不見此事。考太祖十五子。惟湯古代及巴布海二人。不入宗室王公傳。不詳其生卒。而巴卜海前以爲質於明。質甫入而奪清河撫順。當已爲明所戮。則墮馬死者必湯古代。

七月。下登萊監軍佟卜年於法司究問。以佟養眞叛族也。

八月。平遼副總兵毛文龍上制奴滅奴疏。請分兵布置各島。爲取金復海蓋鎭江寬靉之計。部議允之。

九月。三法司擬奸細杜茂劉一巘劉得功竇承武等斬罪。總兵達奇勳釋放立功。總兵薛來胤回衙門聽勘。從之。卜年流三千里。上着另議具奏。

天啓三年九月。麻羊守備張盤。收復金州。先是奴以劉興祚守復州。興祚欲反正。事覺。奴縛之去。盡戮金復等處遼民。逃者甚衆。守備程鴻鳴等。帶領船隻俱往青山嘴接遇。盤招撫遺民以四千計。於是挑選丁壯。列有三十五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