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字表 一九
刻,故所采不多;必如『、协、 乐、』等,筆势方折,近於楷体 者,方采用之。
二、本表对於用同音假借之简体字,别 擇極嚴,必通用已久,又普遍, 決不至於疑誤者,方采用之,如『 异、机、旧、丰』等。其有偶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