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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大系第九輯二二

門戶開放機會均等之原則的尊重。

此中積欠善後一項、以現款償還及以公債償還、合計九百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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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舊習慣之保存

凡欲定新法者、必依雨露自然之惠澤、而使民心萌芽以爲法、故在新法機運未熟以前、不可不尊重舊慣舊法而遵守之、凡從前之法制、不背於立國之理念者、均作爲滿洲國之法制。例如 民法 公司法 票據法 海商法 保險法 刑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等。

此種辦法、輙有人以爲滿洲國正在草創、不暇從事於立法、暫借中華民國之法用之、然吾人之解釋異是、蓋滿洲國設立新法之機運尚未成熟、故暫用滿洲地方向來施行之舊法、並非借用他國之法制、不過將領域內之舊制度、作爲本國之法、不欲冒昧然變更舊制而已、然所謂中華民國之法者、以吉林奉天兩省爲限、若夫興安省熱河省黑龍江省、則雖在舊時、亦未嘗行中華民國之制、當時之所謂中華民國制度者、僅就該處向來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