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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416-13jh000164-45064 懲毖錄.pdf/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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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可不許故前者回咨已微示其意今副使以此屢爲揭帖至於委遣通事

使之面達今若不從則後日處置恐益難於今日故以跟隨陪臣許送事回答

而差出其人隨後發送宜當但以信使爲名則難處之端益多又必有國書禮

物等事今但依副使前後所言只謂跟隨以送此後雖有他言一切堅拒不可

聽從也第兵部咨文有行檄拒之之語今當答之曰小邦之人足躡倭國義所

不可且兵部分付又如此實難施行只以 册使爲小邦遠涉滄海而求陪臣

與之同行體不可辭故謹當依命但沈遊擊尙未回來淸正雖撤而竹島加德

安骨等處猶有留倭前頭賊情尙亦難保倭兵如果盡撤而雄節過海有期則

卽當發遣不敢稽遲以此意回答先令朴義儉還報且出可去之人裝束以待

觀勢前進則庶或宜當但此乃大事臣等所見如此敢 啓

  因 傳敎論跟隨陪臣事 啓七月二日

今此陪臣一事三司之意同然論之不已如無大段之益則似不須强爲予痼

疾昏耗近益尤甚尋常機務决不能堪從自痛悶度日如年此等事何能有定

惟望諸卿僉議善處事言于備邊司事 傳敎矣此事初因 天使懇迫不己

欲托於問安而兼爲探審賊情故差出武臣繼而有黃愼前後狀啓疑其到彼

之後有難處之事則武臣不能以周旋故有差遣文官之議皆出於事勢之不

得已也事之難平久矣成敗之機明者所難逆覩 天使已爲渡海跟隨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