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 案:《長編》〈卷一百五十一。〉云:「右侍禁郭逵謂贼曰,我班行也。」《揮塵前錄》〈卷二。〉云:「舊制樞密使知樞密院子弟,皆補班行。故富鄭公文潞公之子,皆爲閤門祗候。則班行蓋卽所謂三班使臣,三班院所管供奉官以下武職〈 見《宋會要》第六十六册。〉皆得稱之。」然《宋史〈 卷一百六十九。〉職官志》記武臣敍遷之制,三班借職轉三班奉職,三班奉職轉右班殿直,右班殿直轉左班殿直。文廣以班行有功始授殿直,則此所謂班行,蓋單指奉職借職之類。《續通鑑長編》〈卷一百四十二。〉云:「慶曆三年,八月辛酉,詔陝西比有賊張海、郭邈山,羣行剽劫,州縣不能制,其令左班殿直曹元詰、張宏,三班借職黎遂,領禁兵往捕之。」又〈卷一百四十五 。〉云:「十二月,韓琦旣至陝西,〈琦時爲陝西宣撫使。〉召謝雲行等將沿邊土兵入山捕張海等,邵興〈 興,光化軍叛卒。〉以無援竄入興洋,被殺。張海相繼殲衄,擒捕餘黨殆盡,關輔遂安堵矣。」
范仲淹宣撫陝西,與語,奇之,置麾下。
- 《續通鑑長編》〈卷一百五十。〉云:「慶曆四年,六月壬子,參知政事范仲淹,爲陝西河東路宣撫使。」又〈卷一百五十四。〉云:「五年,春正月,乙酉,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范仲淹爲資政殿學士,知邠州,兼陝西四路緣邊安撫使。」又〈 卷一百五十七。〉云:「五年,十一月乙未,詔以邊事寧息,盜賊衰止,知邠州范仲淹罷陝西四路安撫使。」案:《宋史〈 卷十二。〉仁宗紀》,不書安撫使之拜罷,仲淹因已罷政事,故改宣撫爲安撫,本傳作陝西四路宣撫使,尤謬。
從狄青南征,知德順軍,爲廣西鈐轄,知宜、邕二州。累遷左藏庫,帶御器械。